当时全国都在说,嫁人嫁费翔,为什么呢?就是因为这首歌的表演,造成的轰动实在是太大了。
范克勤在唱的时候,舞蹈动作没有按照费翔的来,依旧是迈克尔杰克逊式的。本来杰克逊的舞蹈虽然不难,可是那个“劲”就非常抓人,只要让人看了就会瞬间入迷。是以,第二首歌的效果,也绝对不比第一首歌的效果差。
而有了第一首歌的打底,甚至可以说,这一首“一把火”更加让观众投入,甚至有不少人都站了起来,或者是来到了舞台下方的舞池,跟着范克勤的节奏开始扭动起来。
这首歌一结束,掌声,叫好声更是此起彼伏,整个场子变得火热无比。那个千金大小姐,一扫之前的情绪,脑中直接被范克勤的劲歌劲舞弄得兴奋了。趁着歌曲完毕的间歇,随手点了四个大花篮,看了眼服务员后,往台上指了指。服务员立刻点头会意,比划了一个四的手势,然后在头顶画了一圈,这是四个大花篮的意思。最后朝着右侧的场子摆了摆手。
从右侧立刻走出四个服务员,每个人都提着四个大花篮绕场一周后,走入了舞台的侧面后台。
范克勤这一次的表演,一共是三首歌。前两首充分的热场调动观众的情绪,和吸引观众注意力。所以他在第三首歌也就是最后一首表演曲的时候,安排了一首慢歌。
千万别小看这个安排,这也是非常专业的安排,要不怎么说魔鬼藏在细节中呢。你看后世成名的巨星,在开演唱会的时候,一般情况下最后的一首歌,基本都是慢歌。就连杰克逊这种超级巨星也是这么安排的。这其中肯定是有道理的。能够让观众的情绪平复,而且舒缓心情。
这一首范克勤唱的是烟花易冷,是以林志炫版本为基础,按照自己的演唱习惯和审美编的曲。倒不是说周杰伦版本的他不喜欢,相反他也很喜欢。而是周杰伦的风格和范克勤有点不搭,是以觉得周版的烟花易冷并不合适自己。
林志炫版的编曲并不难,甚至一架钢琴,一把二胡就可以了。唱的是一往情深的感觉。范克勤唱起来依旧毫不费劲。
而且这首歌,是相对来说比较慢的,只要正常的站在麦克风前演唱就好。不像是前两首,他需要连唱带跳。另外,范克勤觉得时机到了。
什么时机呢?就是观察那个左上角卡座的时机。此时经过了两首歌的发挥,即便是那个位置来的人,真的是陈恭枢。那他看见自己这么专业的表演,那么自己的掩护身份在对方的心里,绝对是能够立的住,并且立的稳的。然后在接下来的一首歌的时间中,自己仔细观察的话,也绝对不会引起陈恭枢的警觉性。
这就是心理学上的潜意识引导了。而且范克勤的心理引导,不带任何烟火气,除了他根本就没人察觉。
音乐响起之后,范克勤一边开了口,一边站在麦克风前,虚着眼睛,扫向了台下。用身体控制发生的技巧,甚至是控制歌声中情感的表达,对于人体极限的范克勤来说,实在是太简单了。因此,他把自己非常成功的伪装成了一个深情演唱的歌手。这样一来,他虚着眼睛看向台下某个位置,观众都会以为是他在进入歌中的情绪。不会以为他在真的观察谁。
范克勤就是用这种方式,开始观察起左前方,远端的那个角落。就像是华章说的,台上的灯光很强,而台下的光线对比起来是较暗的。是以站在强光里,看向黑暗的地方,是不容易看清楚东西的。
不过经过了两首歌之后,范克勤的眼睛其实早就已经适应了这种情况。再加上,台下方也不是说完全黑暗,只是比补上舞台的灯光而已。范克勤的目力本来就好,是以,想要看清楚左前方远端卡座的位置,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就见那个卡座的位置,外面站了四个身穿段子面开襟衣衫的汉子,很显然,这些汉子都不是什么善茬。不是保镖,就是专业的家伙。
另外,这个卡座的隔壁位置,同样坐着四个穿着段子面开襟衣衫的汉子。如果真的发生什么事情,这些人绝对能够第一时间,赶到隔壁。另外这么座的话,一旦真要是发生什么事情,他们四个人能够给角落的那个卡座,形成一个缓冲。
而那个疑似目标所在的卡座上,坐着三个人穿着西装的人。右侧的两个人是挨着坐的,穿着白西装的一个家伙大约五十来岁的样子,看起来合适和善,微胖的样子,即便是不笑都给人一众浅笑的样子。
这个家伙旁边的人大约是四十岁左右,最吹很薄,总是给人一种抿嘴思考的模样。而在他们对面的那个人,范克勤一眼便认了出来,正是陈恭枢。
陈恭枢长得五官较为立体,硬朗,颧骨微微突出,眼睛深邃,眉骨鼓起。两腮却又往里轻陷,梳着三七分头。虽然五官很是立体,但是呢,这家伙静静的坐在那里,却又给人感觉,很是儒雅的样子。像是个知识分子。
实际上也确实是如此,因为陈恭枢最开始可没有什么第一杀手的称号。在刚刚进入力行社的时候,这家伙的称绰号叫:辣手书生。就是因为他给人以一种知识分子的感觉。这是非常能够迷惑敌人的。可是呢,他杀起人来,却又非常干脆。比如说:一走一过的时候瞬间出枪,而只要陈恭枢出枪,豪不停顿的碰碰就是几枪。根本没有任何的犹豫,动作自然而然,相当的连贯。
而范克勤之所以判断陈恭枢是本人,而不是什么替身的原因就是。首先一点,就是他在来之前看过的陈恭枢的相片。再加上通过讲述者,请来了画师复原了陈恭枢最近期的相貌。然后还有什么身高,体重等等信息……</div>123xyq/read/5/5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