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求生 第一百四十七章 离开临海城

这一个星期我和花臂男一直是相依为命。

花臂男告诉我当时他追着栾宇出去后直接就被栾宇给逃跑了,自己被困在了丧尸群里。然后他将双手变化成了铁锤形态助跑往天空一扔,才会被带飞在天空闯进了涂文轩的火墙了。

我恍然,心想那就是栾宇并没有死。

花臂男告诉我他还看见了一个人,我马上就问是谁。

他满脸凝重地说是上川武,断了一条手臂在城市里面逃跑,不过不知道有什么成功逃跑。

我微微皱眉,这两个人可能都没有死。而且都是比较棘手的敌人,就怕他们从头再来攻击一轮狼族了。

我和花臂男这一个星期聊了许多,中间还发生了两个小插曲,第一个插曲就是叶逍遥听见了栾宇没有死,马上单人匹马扛着他那Amw狙击枪离开了,留下一张便条,上面就写着:我要杀栾宇,就五个字。

让花臂男郁闷了很久。随即第二个插曲就是狼牙军重整东星帮的时候,无意发现了一处地牢,发现叶逍遥的同母异父姐姐夏晓晓居然还活着,原来栾宇当初并没有杀了夏晓晓。只是杀了一个与她很像的女人,所以叶逍遥才误会的。

花臂男喜极而泣和夏晓晓相拥在我旁边,我只能散发着强烈的电灯泡,无奈进入了无限空间里面看着那冰蓝色冻结着的路薇,被冻结的路薇很奇怪,被我收在无限空间丝毫没有消耗我巨大的体力。

因为无限空间虽然可以收放活物,但是消耗巨大,所以我很奇怪被冻结的路薇为什么会不消耗我的体力,不过也好,以后带着方便。我这时才注意到,我空间里面只剩下了一些药物和几个月的食物,其他的东西一样也没有。

我望着空荡荡的空间,心想得准备多点物资充足一下空间了,不然都不好意思。

这一个星期里,东星帮彻底改成了狼族,而且临海城里面没有了丧尸这才是让他们最开心的,也就是说不必局限于在东星帮这一角落了,可以在临海城的任何角落生存了。

有次阿克斯来看望我,说信仰他们知道一切都是有个神秘人在帮助,但是那些民众都不知道,每个人都以为是我的功劳,纷纷响应要进入狼族参加狼牙军了,信仰貌似抓到了商机,居然说自己是狼族考核官,每个人参加都得经过考核,报名费一箱物资,考核费两箱物资。

虽然有点少,但是据我所知。有成千上百的人参加啊,那就是三千多箱物资了。

我不禁暗骂着信仰,果然是任何时候都不放过能赚钱的机会啊,特么的黑商。

阿克斯笑了笑。问我后面去哪里。

我笑着看着阿克斯,就知道阿克斯爷爷肯定会猜到我会离开了,所以并没有任何意外,迅速说道:“我要去上海。也就是光明联邦。”

阿克斯似乎已经听说了这地方,点了点头,道:“那莫邪呢?”

我瞬间目光冷冽,道:“莫邪。迟早有一天我会将他给踩在脚下,还有那涂文轩,我一定会打败他们。”

“虽然说的很好,但是过程非常艰难。这你也愿意吗?”

我坚定地点了点头,毫不犹豫道:“愿意。”

阿克斯赞赏地看着我点了点头,“好,好。好,既然你能忍受,那我便将信仰的东西给你。”他忽然摸向了手边的衣袖忽然撕开,一块圆形玉佩马上掉落出来,他拿过玉佩递给了我,我连忙双手接过。

“这是信仰让我交给你的,信仰也曾是上海那边的人,但是至于是哪里我也不清楚,信仰让我转告你如果在上海遇到了什么麻烦,可以拿着这个玉佩去玄武城找苏家。”

我顿时一愣,西城苏家!?

在上一世的光明联邦里分为五个主城,便是白虎玄武青龙朱雀。以及炎黄城,又称东南西北城与主城,其他国外的联邦也是如此分成了好几个部分。

而光明联邦的五个联邦则是以炎黄城为主,位置在首都方向。而被称为玄武的西城则是在光明联邦的边界里驻守,城主便是姓苏,以防御而出名。

想不到信仰居然会是西城苏家的人,来头真是不小啊。

我忍不住问:“那信仰为什么会来这里?”阿克斯摇了摇头,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好吧,我心里默默地感谢信仰,将那玉佩给收到了空间里。

阿克斯问我什么时候走,我说等伤势恢复得差不多的时候就偷偷离开。希望能多帮我准备些物资让我带走。

“放在我身上。”阿克斯马上点头答应了,“那你那两个兄弟呢?”

我顿时一愣,舔了舔上唇,这的确是个问题。老黄和辛琛究竟是留在这里还是跟我走,我脑袋里也想带他们走但是又不想他们冒险,因为我去光明联邦是因为有事,不是为了救吴羡。而是因为上一世的某些事情才去的。

“你好好想想吧。”阿克斯留下了一句话便离开了。

花臂男被夏晓晓推着轮椅出外面散步了,病房里就只剩下了我一个。

………

三天后,我的伤势在无限空间的治愈下已经好了八成,可以下床行走了。

阿克斯也很有效率。带来了一批足够我自己一个人活上五年的物资,他问我要不要装备,我摇头说不需要了。

我有自己的打算,强者之路要在生死路上踏出来的,所以我拒绝了武器弹药,只是拿了一把沙漠之鹰和三百发子弹留在了空间里,阿克斯也给我带来我之前定制的武器,是一根银矛,我上一世最喜欢用矛,所以偷偷让阿克斯让人给我打造了一根牢固锋利的矛。

到了第五天凌晨,花臂男在我旁边的病床上熟睡着,我轻手轻脚地下来床走出外面,看着此时天边翻着一抹鱼肚白的天空下那沉睡着的狼族,已经有很多人起床开始重新建楼房了。

再见了。

我心里默念了一声,旋即便直接转身下楼了走出了街道外面。

我穿着牛仔裤和卫衣,帽子紧紧地挡着自己的样貌,在人流中逆行穿梭着,旁边尽是男人在吆喝着。

“汪汪!”

两声熟悉的吠叫声从旁边传来,我立马转头一看,发现一头浑身肮脏的哈奇士正在朝我吠叫。

我顿时一喜。居然是将军!

啪啪!一个战力两千的男人拿着绳子鞭打了一下将军,道:“快点去扛石料来。”

我定睛一看,才发现将军此时背上背着一个简易的篓子,上面放着大小不一的石料。

我连忙过去将将军身上的石料给卸了下来。将军兴奋地舔着我的脸庞,脸上尽是委屈,我忍不住心疼地摸了摸它那柔软的小脑袋。

“喂喂喂,你干嘛。抱着我的狗干嘛,一边去。”那拿着鞭子的男人不满道。

我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他立马愣了下,旋即不满道:“你他吗敢瞪我?”

我摸了摸将军的脑袋,旋即站起来低着头冷冷道:“瞪你又怎么样。”

“哎哟我草,看老子不抽你。”他骂骂咧咧了两声,直接举起了手。

“住手,你干嘛!”潘卓尔的声音忽然从旁边传来,我余光一瞄,看见潘卓尔正在和他那三个部下晨跑,看见了我们这边的后马上就喝止,直接走过来。

“潘大人,他想偷我的狗。”那男人马上就抢先说了话。

“嗯?”潘卓尔将那锐利的目光转到了我这边,马上感应出了我是谁,我低着头伸着食指嘘了一声。

潘卓尔立马秒懂,直接一记手刀打在了那男人的脑后,旋即大喊道:“喂喂,你们的人中暑晕倒了。”周围的人立马便围了过来。

我默默感谢了两声,旋即带着将军便离开了人群。sxbiquge/read/28/28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