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漏 第297章 见字如面,好久不见

最着名的自然是号称十六世纪世界最大海战『露』梁海战,一举干掉东瀛狗一万三千多只。

直接把丰臣秀吉那老狗都给郁闷死在了高笠。

这一战打出了整整两百多三百年的半岛和平,丰臣秀吉挂了以后,东瀛狗那边进入德川家族的幕府时代。

直到东瀛狗明治维新变法之后,才开始崛起。

所以对于大明王朝来说,高笠那是相当相当的尊敬和臣服。

皇太极征伐高笠的时候,崇祯国内已经烂成一锅粥了,依然派了二十万大军去增援高笠。

别看崇祯吊死了,但他在高笠可是当做神一样的来供奉。

后来虽然高笠臣服了满清,却是依然沿用崇祯的年号。号称千古一帝的康熙却是屁都没放一个。

进入十九世纪末期,满清『政府』自身都难保,高笠那边被东瀛狗打得太凶,没法子在1897年的时候彻底脱离了满清这个宗主国。

还有在前几年的时候,也就是1879年那一年,自古以来就是神州领土的流球,也被东瀛狗给占了。

10月24日,琉球耳目官『毛』精长等人到北京总理衙门“长跪哀号,泣血吁请”,希望清『政府』能在“俯怜二百年效顺属藩”的份上援救琉球。

但,那时候真的没法子。

李鸿章一把老骨头怎么能撑得即将要倒塌的摩天大厦。

袁世凯在高笠混得风生水起,袁克文就是出生在高笠,打小就聪明,非常得宠。

袁世凯因为在高笠展『露』峥嵘,一路青云,做到了大总统。

但袁克文却是个奇葩。

除了爱昆曲,就是爱女人!

这一点,七世祖包家鹏其实跟袁克文很像。

当时有民国四大公子的称号,袁克文位列首位,其他的是溥侗,张学良以及张伯驹。

张学良不用说,败家子一个。

张伯驹也不用说,手里头的镇国之宝无数,到了老了全都捐给故宫,名垂青史的大家。

溥侗,溥仪的族弟。

袁克文排第一,那是极有风骨的。

袁世凯做皇帝那会,袁克文坚决反对,还做了一首诗讽刺自己老爹,气得袁世凯把他禁足北海大半年。

袁世凯做了皇帝,皇长子袁克定想做太子,跟袁克文谈了一次,也是被袁克文给骂惨了的。

袁世凯死的时候,袁克文不奔丧,反而混迹梨园,先把曲唱了再说。

也算是奇葩了。

袁克文到了魔都,入了帮会,直接就是大字辈的最高辈分。

杜月笙、黄金荣、张啸林这些都是袁克文的徒弟徒孙。

袁世凯死了之后,袁克文分到了十万大洋没多少时候就用光,凡是有人需要的时候,从不二话,一个字。

帮!

当初还拉着梅兰芳上台义演,为当时的风灾捐款。

风流倜傥仗义疏财,也就意味着坐吃山空。

该卖的卖光,该典当的典当干净,到最后袁克文也没什么好卖的,自己唯一的长处就是写字。

那就卖字。

当时二皇子的身份,有人求字那肯定是别有所图,但袁世凯死后,袁克文的字依然能卖得出去,那就是真正的写得好。

没钱喝花酒了,就卖字。

没钱捐款了,就卖字。

没钱替青楼女子赎身了,也卖字。

风骨如此,确实百年罕见。

袁克文写字基本不铺桌面,叫两个人一人一头逮着两头,绷直了以后,挥毫一蹴而就。

曾经的皇子没落了,但是却是博得名声在外,张作霖、张邦昌都愿意送钱给他,聘请他做顾问,也就是一句话。

“二爷不伺候!”

就是这么一个大才子,死的时候不过四十二岁,家里不过二十来块大洋,还是帮中兄弟凑钱买的棺材板。

不过给袁克文送葬的人数可比自己老爹多得多,光是青楼女子都是上千名。

这一点,袁克文跟奉旨填词的柳三变真的有一比。

“寒云兄,见字如面……”

“好久不见!”

金锋静静的看着桌上的这两幅竖条,在心里默默的念出着两句话来。

一眼百年,物是人非,再见故人,只能对字感慨。

轻轻闭上眼睛,默默矗立半响,深深叹息。

随后,金锋转身将地毯上的两幅装裱字框慢慢拆开。

这两幅字依然是袁克文的手迹,虽然在收藏市场上,袁克文的书法并不算什么好得很,令多少人趋之如骛。

但在金锋心里,这,可比苏子瞻的《叔父贴》更要珍贵。

非卖品!

只要自己活着,那就是非卖品。

自己只见过袁克文最风光的时候,那时候的他才才气『逼』人,意气风发,一掷千金,风流不羁却是一身傲骨。

两幅同样是条幅,内容是。

“十有九输天下事。”

“百无一可眼中人。”

这两幅条幅用的是隶书写的,虽隔百年,却是浓墨如新,笔力刚劲透骨,字里行间『露』出来的是不羁的傲气。

这是袁克文在1931年写的,那一年,金锋已经不在,那一年,袁克文死于疾病。

凝视这两幅条幅良久,金锋卷起来包好,放入字筒当中。

这才开始把注意力集中在字框上面。

字框的材质涂抹了黑漆遮盖了本『色』,但却是用的海黄木条做的字框。

这,可是极其难得的字框了。

不过金锋要的不是字框,而是海黄木条里的东西。

四幅条幅的字框都被金锋收罗回来,拿着每一根在手中掂过重量以后,金锋从中取出一根木条。

这根木条的重量明显的重于其他几根。

目光扫处,金锋竟然没有发现任何异样,也是薇薇惊讶。

能逃得过自己鹰视狼顾眼力的东西,不多。

就算是刘睿那老狐狸把小叶紫檀和两个高古玉藏得那么深,也没逃过自己的眼睛。

但眼前这个海黄木条在视线中没有任何异样。

这就有点……意思了!

装修的这家店铺,金锋从本地宝上找过记录,以前是做中餐馆的。

本地宝上有这间店铺的转让广告,具体原因是什么,金锋也不想去探究。

薇薇闭眼,右手手心掂着海黄木条轻轻的一毫米一毫米的移动着。

跟着木条交到左手上,左手在刷了黑漆的木条上来回的『摸』索。

忽然,金锋睁开眼来。

左手停留在海黄木条的边缘部位,右手从包里取出一把瑞士小军刀,轻轻的在海黄木条表皮上刮起来。

硕大豪华卧室里,柔软舒适的水床上,刚刚认识不到六个小时的黄薇静翻了一个身,长长的大长腿用力的将天鹅绒被踢下了床。

跟着,黄薇静躺在床上,素手轻解,嘴里发出轻轻烦躁的娇『吟』,费力的解开自己的束缚,翻过身再次睡去。

那一幅美人醉秋图,令人血脉贲张。

不过金锋对此却是漠不关心。

手里拿着瑞士小军刀轻轻的刮掉海黄木条上的黑漆,『露』出海黄本体的颜『色』。

终于,金锋『露』出一抹笑意。

果然,海黄木条上的黑漆不仅仅只有一层,而是三层。

三层不同的颜『色』。

按理说,懂行的玩家都不不可能在海黄这样名贵的木头上刷漆,充其量就刷一层清漆足够了。

但这个字框木条却是刷了整整的三层。

这种做法原因无非就两个。

第一,就是保护和掩护。

第二,那就是那些曾经的主人根本就不懂。

第一任主人为了保护和掩护,在上面刷了黑漆,由于种种特殊的原因突然暴毙或者其他什么的,导致未能将这个条幅带走。

于是他的下一任为了好看或者其他的原因,又把这个字框重新刷了一层漆。

后来的继任者跟着又刷了一层上去。

这就导致了三层漆都是不同的颜『色』,只有这样才解释得清楚。123xyq/read/0/6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