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最快更新捡漏最新章节! 青花色泽深翠发紫,在灯光下呈现出深蓝之色,如同蓝宝石的光泽,异彩夺目。
这是典型的苏麻离青料的特征。
那时候郑和刚刚下西洋,苏麻离青也通过海路带了苏麻离青回来。
本来苏麻离青早在元朝时候就有了的。
铁木真死后,阿里不哥与忽必烈争夺天可汗失败导致蒙元帝国分成了四大汗国。
但是那时候苏麻离青的发现并没有受到影响,也从波斯那边带了回来。
忽必烈的蒙元不过六十年就完蛋,朱元璋上台时期忙着东征西讨寻找传国玉玺把头上的白板皇帝帽子摘掉,对于那些瓷器也是沿用的元朝的风格,自身并没有多大改变。
那期间苏麻离青也停止了开发,也导致了洪武时期和建文时期的瓷器没有任何的创新。
说白了也是因为当时的条件所限制,陆路的丝绸之路断了。
直到朱棣上来,三宝太监下西洋才把丢掉的苏麻离青这一块给重新拾摞了起来。
现在波斯那边的愤愤们对神州明朝充满了怨念。
他们时不时的把他们唯一的两个苏麻离青的矿场照片发出来,指着空空如也的矿场流泪痛斥当年大明朝无耻卑鄙的经济侵略和灭绝式的掠夺。
说起来,这确实有些不地道。
毕竟苏麻离青那是波斯的东西,好歹总给人家留点不是。
可大明偏偏就不这么干。
要整就整光整尽。反正拉回来又占地方,拉回来留着慢慢用。
压手杯是明代永乐时期独有的名贵器物。疏为珍贵。现在故宫仅有一件,宝岛省故博一件没有。
故宫里边还有三件,底款都是永乐时期,其实是万历的仿款。其中一件还是残的。
那件真品永乐压手杯同样是当年民国专家们打了眼才被留了下来。
“来吧小子。最好的酒用最好的杯子。最好的杯子喝最好的酒。”
“这是我阿爸说的。”
宋老伯抬手轻轻品了一口建文帝酒,一股琼浆玉液渗入胃中随即向百骸九窍散去,那种难以言状的感觉顿时让宋老伯飘飘欲仙几欲乘风而起。
金锋轻轻举起酒杯对着明月,看到了那最绝密的底足款识。
故宫那个真品永乐压手杯底款一般人见不着,所以现在市面上仿的也少。
蝇头小字,清晰可辨。
苏麻离青渗入胎骨,泛出颜色浓得发黑。
这是因为苏麻离青用多了的缘故,到了宣德时候,工匠们已经熟练的掌控了苏麻离青的比例,做出来的宣德青花那就是美得不成样子了。
“你怎么不喝?喝啊!该不是你小子酒里面下了毒药?”
金锋面色一晒,瘪瘪嘴:“还我。不给你喝。”
宋老伯白了金锋一眼哈了声,大大喝了一口:“就算是毒药,这个酒老子喝了死了也值了。”
连着三口下肚,宋老伯舌头都不太听使唤。
人老话多本属正常,加上又喝了酒,宋老伯的话也更多起来。
从酒聊到了杯子,又从杯子聊到了自己的小时候,再聊到自己的父辈们。
金锋也从中了解到了这三只杯子的来历出处。
很奇怪的是,宋老伯作为这三个杯子的第二代主人却是不知道这三个杯子的来历。
他的父亲也从来没对他说过,死之前更没有任何的交代。
要知道,这可是举世无三的用了压手杯呀。
其他的康熙仿成化压手杯。那是官仿官的精品,价值同样不菲。
最后那个雍正青花寿字压手杯则是精品中的精品中。
都知道雍正皇帝对于瓷器类的东西最为在意。加上又有唐英坐镇,做出来的瓷器那是精益求精万中无一的。
清宫造办处就有清楚明确的记载,雍正本人曾经多次规定瓷器的造型、花纹、尺寸和轮廓,一切烧造的瓷器均要他过目点头才可进行制作。
他甚至还在养心殿左边搭了一个小瓷窑,专门用来烧东西。
后世人都说,要是雍正气运再多一点,那留下来的精品绝对会达到成化或者宣德的高度。
这东西全世界多得很,但真品却是十万只中仅有一个。
稀释重器毫不过分!
三只压手杯,都是精品一级,换做在其他地方绝逼抢破头的抢。却是一起出现在宝岛省腹地内一个小小的普通农家大伯手中。
这让金锋都觉得有些难以置信。
“你等着暧,我再给你拿件好东西去。”
当聊到自己父辈们在这里创业生根成家立业的时候,宋老伯突然站起身来,大声叫道:“那东西,保证你小子没见过。”
“让你这个内地人开开眼。看看咱们宝岛省乡巴佬的珍宝!”
宋老伯摇摇晃晃进了屋,趁着这个机会金锋将酒倒了回去,换上清水。
用压手杯喝酒,这种吃苍蝇的事金锋可干不出来。虽然在这地方没人看见,但那规矩却是不能坏了。
就在这时候,一声清脆的龙鸣声传入金锋耳内,金锋忍不住回头一看,眼瞳顿时收紧。
哈哈哈的大笑声中,宋老伯哇呀呀的叫着小平房内走了出来,手里握着一把长刀洋洋得意挥舞两下,嘎嘎叫道:“小子。见过这个没有?”
“哈哈哈……这是我阿爸在战场上缴的。”
金锋缓缓站起身来,神色从肃穆转为微笑,正色说道:“鬼子。将官刀!好东西!”
宋老伯呆了呆,抬手将手中的将官刀遥指金锋,仰头大笑,沙哑的声音大叫:“你——错了啦!”
“哈哈……”
“这是军刀组的刀!”
此话一出,金锋面色瞬变,上前一步目光直打那把将官刀上,露出一抹疑惑。
这东西,金锋还真的认不出来。因为自己从未见过实物,只听过传说。
看着金锋那吃瘪的表情,宋老伯满面红光激动得眼睛都在放光,也不知道是被建文帝酒刺激的还是自己兴奋的。
独自一个人在院子里挥舞着那把将官刀,嘴里嗬嗬有声,脚步凌乱姿势极丑,只是从那散乱的脚步和舞刀中稍微能看得见一些老底子的基本功。
没两分钟喝得差不离的宋老伯就停了下来,刀尖杵地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收刀入鞘到了金锋跟前,偏偏的就不把这把将官刀给金锋,而是放在一边,继续吃喝。
“怎么样小子。俺们这小小省岛的乡下人比起你们内地农村咋样?”
一时间,宋老伯的嘴里径自飙出了小时候父亲教会的天鲁省乡音。
金锋偏着脑袋抿嘴上翘,漠然说道:“宋伯,这刀你确定不给我看?”
“看!看你个山猴大头鬼啦。嘿嘿……哈哈……”
宋老伯随时老实巴交的乡下人,但察言观色却是有两下子。他已经看出来,金锋对这把刀的兴趣了。
就在宋老伯眯着酒窃喜不已的当口,忽然啪的一声响,金锋手里多了一把象牙手柄的金枪。
当下的那一瞬间,宋老伯便自张大了嘴,眼睛都喷火出来。
“象牙金枪!?”
金锋手里拿着象牙金枪,掏出棉布轻然曼曼的擦拭起来。
月光和灯光的照耀下,那象牙金枪散发出来的光芒骄叫宋老伯连最珍贵的建文帝酒都没了兴趣。
很明显,枪的吸引力远远大过了自己的将官刀。
“交换看看?”
“不换!”
“那你就滚!我这里不欢迎你这个半头青。”
“给我站住。滚回来。那么晚了没人收留你。你会被当间谍抓起来的。”
几番交锋过后,宋老伯心甘情愿将这把将官刀送在金锋手里,如愿拿到了金锋的象牙金枪。
将官刀一拿到手的时候,金锋的热血如潮水一般阵阵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