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狂妃:废材三小姐 第562章 十七年

怪人呐喊咆哮了许久,低声呓语,轻歌听不清他在说些什么,却读懂了他满面的痛苦。</p>

善恶都好,轻歌不再隐瞒。</p>

她走到怪人的身边,蹲下身子,与他面对面,看着他的容貌,轻歌不惧,却是皱起了眉头,怪人与魇有几分相像。</p>

难道怪人就是魇?</p>

不,不是的。</p>

魇出生于三百年前,与怪人不在一个时代。</p>

“我是阎碧瞳的女儿。”轻歌把自己的身份如实告诉怪人。</p>

她在赌,赌怪人是爱屋及乌,还是恨屋及乌。</p>

无疑,他是爱阎碧瞳的,却是恨极了夜惊风。</p>

那么,对于阎碧瞳和夜惊风的结合体,他要怎么对待?</p>

闻声,怪人震住,爬满蚂蟥般伤痕的脸,僵住了,分裂开的瞳孔迷茫着,双眸空洞,镶嵌在扭曲脸上的两颗眼睛,像是两个拳头,两颗血球。</p>

怪人茫然的扫视了轻歌几眼,他的心情平复,仔仔细细的端详着轻歌的脸,和阎碧瞳有七分相似,细看却又有很大的不一样。</p>

轻歌的眼角是往上挑的,张扬浓烈,目光一侧,就有母仪天下的风范,咄咄逼人,妖冶如画,阎碧瞳不一样,她是冰与火的相融,能温婉如大家闺秀,也能小鸟依人温柔似水。</p>

“你是夜惊风的女儿?”怪人红着眼眶,颤声问。</p>

沉吟片刻,轻歌点头。</p>

怪人苦笑,自嘲。</p>

“你多大了?”怪人冷静下来,问。</p>

“十七,快十八了。”</p>

“十七了?这么大了?”</p>

怪人有些站不住,身子摇晃,随时可倒,他皱着眉头,纠结万分,“瞳瞳的女儿都十七了?瞳瞳把我关了十七年啊!整整十七年啊!”</p>

轻歌复杂的看着怪人,一面惆怅感叹世事无奈,一面警戒提防怪人会情绪崩溃对她动手。</p>

她有她的万全之策。</p>

若密室之外的沼泽兽是阎碧瞳的魔兽,对她就不会有生命危险了。</p>

灵、魔兽不会对契约者血溶于水的人展开攻击,当然,也有意外,譬如魔兽、灵兽狂化之类的。</p>

若沼泽兽没有狂化的话,怪人逃不出去,沼泽兽会拦截只有两个可能,怪人与阎碧瞳没有血缘关系,此为其一,第二是阎碧瞳对沼泽兽下达了命令,坚决囚禁怪人。</p>

“你是夜惊风的女儿?”怪人的眼里迸射出强烈滔天的杀意。</p>

轻歌面无表情,罩着一层薄薄的冷霜。</p>

点头--</p>

怪人伸出手,掐住轻歌的脖子,轻而易举的把轻歌提了起来,粗大的手指不断合拢,轻歌窒息,喘不过气来,她拿着煞气狂涌的明王刀,心脏在颤抖,最后一刻,她会杀了这个人,她的舅舅。</p>

怪人看着轻歌的脸,徘徊彷徨,眉头皱成了川字,打着死结儿。</p>

他恨恨的把轻歌摔在地上,背过身去,道:“你是瞳瞳的女儿,沼泽兽不会伤害你,你走吧。”</p>

轻歌赌赢了,怪人爱恨交织,无法对轻歌动手。</p>

“你很强壮。”轻歌试探性的问道。</p>

她想知道,怪人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p>

还有--</p>

魇的骨头。</p>

怪人愣了一下,悲戚,凄凉,“我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p>

“那是?”轻歌问。</p>

“有笔墨吗?”怪人另辟话题。</p>

轻歌摇头,她的身上,空间袋里,都没有笔墨。</p>

怪人在地上捡起了一块尖锐的石头,站在一面墙壁前,拿着石头尖锐的一角,画了起来。</p>

石头与壁面摩擦,发出嗤嗤的声响。</p>

时间犹如沼泽水,静静流淌。</p>

轻歌看见,怪人手下的笔画,栩栩如生,活灵活现,一个貌比潘安城北徐公的男子出现了,风华正茂,剑眉星目,俊逸如斯。</p>

许久,怪人把手里的石头丢下,好巧不巧,砸在白骨上,风化了三百年的白骨,被这么一碰撞,碎成了一堆骨头。</p>

怪人碎裂的瞳,线路蔓延。</p>

他指着墙上的男子,说,“是不是很俊俏?”</p>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何止是俊俏。”轻歌回答道。</p>

怪人极其反常很怪异的笑了一声,“这是我。”</p>

轻歌并没有很诧异,当怪人拿石头开始画出一个轮廓的时候,她大概就猜到了这是怪人。</p>

究竟经历了什么,才让他面目全非?</p>

怪人皱着眉头,问轻歌,“我现在的样子,很丑吗?”</p>

“不丑。”也不好看。</p>

对于轻歌来说,的确不丑。</p>

怪人抚摸了下自己的脸,幽幽的道:“原来我在这里待了十七年,你母亲送来的干粮,只够我吃前三年,后来的十四年,我以为我会饿死,可没有,但我觉得我的身体有了变化,是那种潜移默化日积月累的变化,我察觉不到,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我知道我和以前不一样了。”</p>

怪人问,“你有镜子吗?”</p>

轻歌摇头,这个她真没有,就算有也不会给怪人。</p>

想想,怪人十七年前是唇红齿白的少年,玉树临风,压抑了十七年后看见自己面目全非,会不会疯?</p>

难说。</p>

“你想出去吗?”轻歌问。</p>

出去--</p>

怪人茫然。</p>

待了十七年的地方,突然要走,天下这么大,他该去哪里?</p>

他的妻子被他杀了,他的妹妹生死不知,而他自己也成了个怪兽。</p>

人事已非,怨不得谁。</p>

怪人和轻歌都不知道,边角处的白骨,酝酿了紫色的光火,很淡很淡,如一种不为人知的魔障。</p>

怪人苦笑,“瞳瞳不在,我是生是死有何区别,走与不走有何区别。”</p>

顿了顿,“你说,瞳瞳生死未卜?”</p>

轻歌似是知道怪人的想法,在怪人的想法还没实现时,便给了他一个绝望,“粉身碎骨,万分之一生还的可能。”</p>

天下的人都说她娘亲死了。</p>

“就算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在没有亲眼看见瞳瞳尸体前,我不相信她会死,她还说过要放我出来呢。”怪人甜甜一笑,“我就说,我的瞳瞳不会这么狠心,她生死难说,才不会来找我,救我,我要去找她。”</p>

轻歌看着怪人的脸,抿唇不语。</p>

若是怪人看见自己现在的模样,会如何?</p>

哪怕轻歌有心瞒着,出了这个密室,沼泽之地,怪人自己也能想办法看见狰狞容貌的。</p>

这个世界,不缺铜镜,也不缺人心。</p>

他人不人,鬼不鬼,隔了十七年再出现在世人眼里,只怕会被当做怪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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