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刘景有意让他担任主簿一职,刘瑍不禁皱起眉头,主簿乃是县君之近臣,县寺的大管家,主要是帮助县君“匡政理务,拾遗补阙”,工作最是繁琐,以他的为人性格,根本不适合这个位置,立即摇头拒绝道:“仲达之意不妥。主簿乃是县寺最为重要的职位,非思敏才捷、行慎言谨之辈不能胜任,这并非我之所长也,不如让我担任主记吧。”
主记主要负责记录文书等事,工作相比主簿就要轻松多了,正适合不耐俗务的他。
目前酃县政事皆出于县丞严肃,功曹谷瑁、主簿陶商为辅。刘景本来的意思,是让刘瑍担任主簿,俗事则尽付于功曹谷瑁。
既然刘瑍主动提出担任主记,刘景自然一口答应下来。
由于刘瑍心里记挂着病倒的母亲,事情一定下来,不等煮茶水沸,他便向刘景提出了告辞。
得知刘母病倒的消息,刘景又岂能视而不见,他立刻命人准备礼物,乘车随刘瑍去其家,看望刘母。
就像刘瑍所言,刘母患的乃是心病,当她听到屋舍外有响动,知道刘瑍外出归来,马上翻过身去,背对门窗,默默流泪。
刘景跟着刘瑍进入寝室,见刘母以背示人,说道:“夫人睡了吗?景闻夫人身体不适,特意前来看望。”
刘母悄悄擦干眼泪,起身道:“是仲达来了……”
刘景看到刘母的模样,心里大吃一惊,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刘母头发白了大半,形容虚弱憔悴,看上去苍老了十岁不止。难怪刘瑍如此焦急忧愁,甚至不惜改变自己坚如金石的隐逸之心。
刘母只与刘景说话,对刘瑍却是不理不睬,刘瑍心中叹了一口气,来到床榻边伏地道:“母亲大人,我已经决定出仕了。”
刘母惊疑的瞥了刘瑍一眼,再没有人比她更了解自己的儿子了,刘瑍从小就与众不同,虽然才华超群,却缺乏上进之心、无意仕途之路,一心要做隐士。所以,忽然听到他改变心意,决定出仕,一时间竟有些不敢置信。
刘景出言道:“适才文朗来我家,提出出仕之请,我已经答应了文朗,委以主记之职。”
刘瑍接着说道:“所以请母亲快快好起来,只有这样,儿子才能安心赴任。”
刘母忍不住再次垂泪道:“你终于知道上进了,这样就算我现在马上死去,也能瞑目矣。”
“请母亲慎言。”刘瑍重重一叩首道。又道:“儿子出仕后,平日居于吏舍,只有休沐才能归家,日后难以服侍母亲于左右,希望母亲千万要保重身体。”
刘母摆手道:“你只管去,勿念老身。”
刘景见室内气氛缓和下来,趁机向刘母送上礼物,并且一直待到傍晚时分才告辞而去。
次日,刘瑍只身来到县寺,他花了整整一天时间,阅读大量文牍,对酃县总算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然而刘景并非单纯的酃县长,他还兼摄长沙九县,入守零陵,麾下水步军数以万计。除了零陵郡以外,其他皆要兼管。
刘瑍将不重要且繁芜的事情,交给下面的书佐、小吏,他只负责重要事务,表面上看是当起了甩手掌柜,实则深达政宜,身为上位者,弘大体即可。
不过寥寥数日,刘瑍将所有事情管理得井井有条,大别于从前,自县丞严肃、功曹谷瑁、主簿陶商以下,百吏莫不敬服。
…………
南面的城墙,如今已经变得满目疮痍,其中靠近北侧的一段墙垣,甚至发生了塌陷,被长沙将士以木料材栅堵住缺口。
城墙之上,双方士卒互相厮杀成一团,死尸、伤者横七竖八铺满城墙,伤者不是被踩踏致死,就是被敌人补刀所杀,只有寥寥无几的人会被同伴救走。
面对潮水一般不断冲上城头的荆州军,长沙士卒渐渐感到不支,节节败退,这样的不利形势下,使得才回到后方休息不久的褚方,不得不再次回到第一线。
褚方的袍铠早已在之前频繁的战斗中彻底毁去,他现在身穿着双具襦铠,又令皮铁匠缝制披膊、甲裙,跟精良的袍铠肯定比不了,但也勉强算是全身甲。
“杀……”褚方身躯不甚高大,却声如雷霆,其纵身跃入敌群之中,持长戟左右横击,挡者非死即伤。
褚方左右从者数十人,乃是褚方从数以万计的长沙士卒中选出的勇敢之士,跟随褚方突击敌军,无不奋勇争先,以一当十。
随着褚方重新回到战场,长沙将士不由士气大振,本来摇摇欲坠的防线再度变得稳固起来。
临湘城外,蒯越立身于一座高达数丈的云车上,望着城墙再次僵持的战局,狠狠一拍凭栏。又是这个褚方,东面城墙危急,他去东面;南面城墙危急,他来南面,哪里都有他。本来临湘早就该破了,就是因为此人从中作梗,才使得战事仍在进行。如今每拖延一刻,都有无数人死去,念及于此,蒯越心中越发愤恨。
“长史,褚子平不除,临湘难下。”刘磐脸容刚毅,再一次向蒯越请战道:“褚子平如今久战之下,必定筋疲力尽,此时我若率众冲上城头,必能一战将其杀死,此人一死,临湘必克。”
去年末,孙策入侵江夏,大败黄祖,甚至将他从兄刘虎都斩了。今年初,他奉刘表之命,北上驰援,率骑兵反攻入豫章郡,纵横于于艾、西安诸县间,孙策不得不派太史慈督诸将共拒之。
刘磐率军与太史慈大战数场,没有占到便宜,却也不曾吃亏。其时孙策退回江东,加之张羡病死,他又被紧急调回临湘。
听到刘磐再次请战,蒯越不再像以前那样坚决的拒绝,而是陷入思考之中。
别看他表面风光,实则刘表对他已经心生不满,他率领数万大军,围攻临湘,居然连年不克。张羡活着的时候,刘表对此还能勉强忍受,毕竟张羡深得人心,攻打临湘绝非易事,可如今张羡都死了两个多月,临湘仍然没有攻下,这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若非怕军心动摇,导致功亏一篑,刘表说不定现在已经换将了。
蒯越心里反复权衡一番,自知不能再拖下去,终是咬牙同意,叮嘱道:“褚子平绝非易与之辈,刘中郎小心为上。”
“长史静待我的好消息就是。”刘磐脸上流露出自信的神情,他面对孙策、太史慈这等名扬四海的豪杰,都浑然不惧,区区一个褚方,何足道哉?更何况自己是以逸击劳,若是这样都拿不下这个褚方,他干脆自刎算了。
刘磐从云车上下来,一员身躯雄武,相貌严毅的骑将向他投来问询的眼神。刘磐不禁爽朗大笑,说道:“长史已允,汉升,随我登城。”
此人乃是他的副将,名叫黄忠黄汉升,南阳郡人,其人勇猛善战,乃是天下一等一的猛将。刘磐之所以与太史慈对战不落下风,除了他个人骁勇外,黄忠的勇武也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因素。
“诺。”黄忠心中一震,欣喜应道。
刘磐遥望临湘城墙,对黄忠道:“汉升,大功就在眼前,你我共勉之。”
黄忠重重一点头,说道:“南下经年,至今也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功绩,若是就这么两手空空的返回襄阳,岂不被人笑话死?今日,我誓拔头功。”
刘磐壮之,哈哈大笑道:“头功亦我之愿也,不能相让。”
接着,两人各选百人,人皆两铠,弃楯,但持长刀、矛戟,直趋临湘城下。
此时荆州军战况越发不利,士卒不断被长沙军赶下城头,运气好的还能顺着云梯逃脱,更多的人被直接挤下数丈高的城墙,即便侥幸没有摔死,也免不了折手折脚,身受重伤的下场。
面对如此局面,刘磐、黄忠毫无惧色,甘冒矢石,身先士卒,分别带头沿着云梯冲上城墙。
刘磐虽然身披双铠,身手却极为敏捷,他从残破的女墙间穿过,手中两刃矛猛然搠出。
一名长沙兵无从躲避,咽喉被明亮的矛锋刺个正着,接着又贯穿后方一人,才止住去势。
一连搠杀两人,刘磐面不改色,用力拔出两刃矛,旋即左右劈砍。所谓两刃矛,即铗之两旁皆利其刃,既能刺,亦可劈斩。
黄忠则是持着一把环首长刀,其刀身长四尺余,赤红如血,也不知是天生如此,还是因为杀人过多,长年累月下沉积所致。
黄忠双手持血刀,左劈右砍,其刀锋锐不可挡,所过之处,无不肢首乱飞,哀鸿遍地,简直就是杀人如割草。
在刘磐和黄忠的率领下,两百名身披重铠的士卒直接将势不可挡的长沙军硬生生顶了回去。
而城下的荆州军众将则趁着这个机会,重新组织兵力,然后再次向临湘城头发动新一轮攻势。
身被数创,浑身浴血的祝阿不住大口大口喘息,虽然他现在连站立都有些吃力,但他握刀的手依然很稳,因为他有六根手指。
祝阿自认豪杰,可他到底是偷盗出身,武艺在市井游侠中,或许还算比较出众,放到战场,不说泯灭于众人,也远谈不上出类拔萃,比之褚方这等猛将差远了,这一点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
所以,当他看到刘祝、黄忠冲着他杀来,不禁暗暗吞咽口水,这两人一来到城上,就一举扭转了局势。褚方在他眼中,乃天下少有的猛将,而这两人,表现出来的勇猛,绝不下于褚方,可想而知他现在的压力有多大了。
“大兄,这两人不可敌,速走……”青年一脸慌乱,一把揽住祝阿,想要拖着他离开。
“走?我们能去哪?”祝阿苦笑着摇头道:“我昔日不过是市井一偷盗,后来弃盗为赌,也终究是上不得台面,只能一辈子待在市井混迹,然而承蒙府君不弃,拔我为别部司马,此恩此德,我只能以死报之。”
“可如今府君已死……”见大兄似有赴死之心,青年急道。
“府君虽死,恩情未还。你们不欠府君恩情,可走,我不行。”祝阿平平无情的脸上,充满了坚毅之色,这两年来,他虽然每日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可这却是他这辈子最开心的时候。他宁愿死在战场,也不想再回到市井,这个他从心底厌恶的地方。
青年满脸苦涩,他是孤儿,自幼被祝阿抚养长大,离开祝阿,天下虽大,他又能去哪里呢?
“死就死吧!”青年紧了紧手中之刀,与祝阿并肩而立。
祝阿冲着青年笑了笑,而后迎着如同铁猛兽一般冲来的刘磐、黄忠,举刀大喝道:“我乃别部司马祝阿……”
黄忠可没有兴趣知道眼前这个蝼蚁是谁,他眼中只有褚方,敢有挡路者,只有,死!
一道血光划过,只听“呯”的一声,祝阿手中之刀从中断为两截,其颈部亦浮现一道血痕。接着不等他倒下,身体便被迎面冲来的黄忠撞飞出去。
青年目眦欲裂,然而下一刻,他便被刘磐长矛刺入眼眶,贯脑而死。
祝阿和青年,在黄忠、刘磐眼中,不过是路边的小石子,随脚踢开,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褚方,双方已然相距不远。
褚方脸上神色极其凝重,早在黄忠、刘磐刚刚登上城墙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两人,毕竟,他们在城墙上所向无敌,挡者披靡,想不注意都难。而两人显然是冲着他来的。
“荆州军竟然有如此猛将,为何之前从未露面?”褚方心中大感疑惑,不过现在这些已经无所谓了。这两人都是勇冠一军的猛将,即便是他全盛时期,也没有把握能够战胜其中一人,他现在已经筋疲力尽,面对两人的围攻,他活下来的几率几乎为零。
“避其锋芒?”褚方望着再次源源不断爬上城墙的荆州军,他若是退走,长沙将士必定崩溃,他断然不会这么做。</div>123xyq/read/5/5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