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最快更新我是王富贵最新章节! 沙州名副其实,狂风卷着沙土,很快淹没了战争的痕迹,甚至体贴地把鲜血遮掩起来……如果忽略那一堆尸体的话,就什么都没有发生了。
一共七十八具尸体。
这就是明军和鞑子骑兵的交战结果,而明军这边,只有一人重伤,五人轻伤,无一阵亡!
战斗力之强,简直令人咋舌。
其实在明军发起追击的时候,鞑子骑兵也试图反击……堂堂骑兵,人数占优势,被人家步卒打得乱跑,简直丢人。
他们吆喝着反扑……而明军见他们杀回来,立刻原地结阵,使用火铳反击……按理说光靠着火铳的弹丸,是不可能击败数倍骑兵的,他们肯定会被鞑子淹没。
而就在这时候,明军手里多了一种状若香瓜的东西,朝着鞑子就扔过去。
爆炸,火光,硝烟,弥漫天空,鞑子惨叫着倒地,有十几个人受伤落马,不光是人,战马身上也迸溅出一团团血雾。
崩溃不可避免,鞑子再也不敢反击,只能逃命……为了逃命他们丢弃了兵器,铠甲,甚至还有战马……
“你们真是好汉子,太厉害了!”休息的时候。李念凑了过来,发出由衷的赞叹。
明军的一个总旗笑容憨厚,“你也不差啊!我看你也冲了出来,还朝着鞑子射击来的。”
李念挠了挠头,不好意思道:“我打偏了? 没有射中。”
总旗一笑,“没什么,在战场上? 终究不是一个人? 需要大家伙通力协作? 才能所向睥睨!”
李念用力点头,“能,能给我说 你们是怎么训练的吗?”
总旗哈哈大笑? “这位兄弟,你猜我读过几年书?”
“读书?”李念傻了,没听过当兵还要读书啊?而且他似乎听过? 不是说东华门唱名? 那才是好男儿吗?”
总旗笑着举起巴掌? 挥了挥手? ”五年!整整五年!要不是读书识字? 光凭着我的个子? 是没法从军的。”
李念认真瞧了瞧,总旗的个头的确不高,如果站起来,最多超过他的肩头。
可谁能想到,这副小小的身躯里? 居然蕴含着这么大的力量?
杀鞑子简直跟砍瓜切菜一样啊!
“哈哈哈!你不懂的? 这是鞑子偏师? 说穿了? 就是地方兵马,没什么见识,也没什么战斗力? 打顺风仗还行,如果遇上了硬茬子,跑得比谁都快,根本靠不住。俺答大军袭来,卜儿孩全力以赴,青海到哈密之间,甚至连吐鲁番的兵马都被调动起来。咱们所在的沙州,本来就是三不管,更不会派遣什么主力过来。”
“咱们要做的就是等待,等着王师过来……我能保护你们的安全,到时候也就可以交差了。等以后回去了,说不定还能记上一功。”
总旗笑呵呵说着,“对了,兄弟,你们一路过来,知不知道哪里有矿,或者有牧场?田地?
李念瞪大眼睛,“我倒是见到过一片地方,那里有不少玛瑙!”
“玛瑙!”
总旗大喜过望,“太好了,我说兄弟啊,回头咱们一起注册个公司,赶快把那块地买下来,那些玛瑙就都是咱们的了,发财了,发大财了!”
他兴奋地跳起来,竟然又叫了几个人过来,大家伙七嘴八舌头,兴奋地聊着……李念完全傻掉了。
这是真的傻了,这伙士兵跟他想象中完全不同,按理说能战胜几倍敌人的猛士,应该是那种大口喝酒,大块吃肉,不拘小节的猛士,可这帮人不但读书,还想着赚钱,他们到底是怎么训练出来的啊?
在接下来等待的日子里,李念总算渐渐弄清楚了……明军的士兵,都要读书识字,他们每个人都要熟记军规,而且还有定期的读书读报活动……甚至还有内部刊物,鼓励他们发表文章。
诗词歌赋也好,训练心得也好,对军中一些英雄事迹的描述也行。
李念听得都傻了,这哪是粗鲁的军营啊,根本是一个学堂!
“没错!兄弟还真说对了,我们在保证正常的训练前提下,能够得到非常多的学习机会……就拿这次西进,上面还派了专门的人,教导语言风俗,了解西域的情况……为的就是我们退伍之后,或者到西域经营,或者参加朝廷的考试,直接到西域为官。”
“多数大明的士兵,都要有几样过硬的本事,,我们和那些乌合之众,完全不一样!”
总旗说到这里,嘴角上翘,露出了骄傲的笑容。
在王岳的这一番整顿之下,虽然不敢说每一个士兵都能这样,但大明的军队,绝对是这个时代,整体素质最高的一群人。
面对一些杂兵,完全可以喊出敌人非但不投降,还胆敢还击的豪言壮语。
李念彻底惊呆了,在过去,他们印象中的中原,是财富遍地,富庶无比,什么都好……唯独有一点,就是缺少武德。
要是大宋能打,他们也不会沦为可怜的奴隶俘虏啊!
而这一刻,他们终于明白了,明白了什么才是最宝贵的!
强悍的武力,不断追求进取的雄心。
这样的大明,如何不让人着迷!
别说是这些工匠,就连那几位正德朝过来的使者,也不无向往之情。
原来先帝已经驾崩了,怪不得他们被扔在了西域,根本没人搭理,幸运的是新君锐意进取,才有了今天,不然他们这些白发人,怕是要埋骨黄沙了。
接下来就是不算漫长的等待……期间也不断有乱军逃过来,能打就打,不能打就躲避,而且明军也陆续派遣了三波人过来,使得沙州的明军超过了二百人!
“有二百大明雄兵,何惧十万胡骑!”
这话说的,比起一汉敌五胡可霸气多了。
李念这帮人也完全动作起来,他们手边虽然缺少工具,也缺少材料……但是作为高明的工匠,没有什么能难住他们。
收集硫磺,寻找硝石,制作火药,维修火铳……他们全都驾轻就熟,干得十分漂亮。
就这样,差不过过去了一个月的时间,大战终于结束了。
不出意外,卜儿孩被俺答击败,大军溃败。
而明军则在卢镗的指挥下,抢占河湟之地,又从甘肃方向派遣偏师,直扑哈密而来。
作为辛辛苦苦,付出最多精力的俺答,与这些土地都无缘,他只能暂时攻取吐鲁番,作为进一步西征的根据地。
而且这还只是暂借,在三年之后,要把吐鲁番还给大明。
一句话,他就是个可怜的工具人,只能充当明军开疆拓土的急先锋,然后将夺取的土地,交给大明,继续向前征战。
“唉……也不用抱怨了,只要出了西域,明军就跟不上来了。俺读过书,当初辽国覆灭,有个叫耶律大石的人,只带着几百人,一路向西,收拢残兵,最后到了西域,又向西征讨,打下了好大一片江山,在史书上,被称为西辽。”
“咱们成吉思汗的子孙,又有几万强兵,比起耶律大石可强多了……而且只要出了西域,那里还有不少成吉思汗分封的蒙古藩国。那些国家一点不比大明小,我们说不定还能找到其他黄金家族的后裔,到时候把所有力量联合起来,未必不能干成大事!“
俺答紧握着拳头,胜利终于让他找回了枭雄的霸气。
王岳,我可不是只能匍匐在你脚下的可怜虫!
早晚有一天,我要打回来,让你给我放牛喂马!
正在这时候,突然有人跑来,居然是从土默川那边过来的,他战战兢兢,到了俺答的耳边,低声道:“大汗,那,那个哈屯……”
哈屯?
他的媳妇?
“怎么回事?是明人不守信用吗?”
“那倒不是,只是……”
“只是什么?”俺答得眉头立起!
“只是哈屯她,她看上了一个大明的年轻文官,彼此形影不离,亲密无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