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费拿这个来糊弄他,这是欺负他方继藩没见过世面啊。
方继藩不为所动,只是笑。
可这笑,却就有些渗人了,费顿时感受到了压力,他心里了然了,这些‘宝贝’并没有让这位方百户感兴趣,此人年纪轻轻,却是个见过大世面的人啊,于是费不敢怠慢了,他又笑道:“据方百户身子不好,人还带来了吾国国中所产的万年人参……”
罢,郑重其事地自怀里掏出了一个绸布包裹,他心翼翼的样子,仿佛是对待珍宝一般,将这包裹轻轻地打开,一面道:“这人参,功效极强,成长万年,非同可,是人用了三百两黄金求购而得,还请百户大人过目。”
这位费不知道,每一次他自己从西域带来了万年人参,方继藩都觉得自己的智商被他提起来丢在地上,然后不断的踩上一千一万脚。
不过……方继藩倒也好奇,这所谓的万年人参,到底是什么。
等这层层的绸布揭开,一个灰不溜秋的东西却是显『露』了出来,方继藩忍不住好奇地盯着,看着这一大块不起眼的东西,却是呆住了。
费眯着笑,心观察着方继藩的脸『色』。
方继藩眯着眼,看着这带着暗红的‘人参’,这……哪里是人参,这是诈骗啊!
方继藩算是明白这费的套路了,无非是拿大明所没有的东西,用玻璃来冒充珍珠、夜明珠,而所谓的人参……竟是番薯。
可方继藩,却是倒吸了一口凉气。
握草……怎么可能是番薯!
这家伙竟拿番薯来当做人参,想来诈骗自己!
可问题在于,番薯此时不该是在美洲吗?这等作物,理应在弘治年间并没有流传出来。
那么,怎么会出现在一个番商的手里,莫非……欧洲人现在已经发现了美洲,将某些农作物带了回去,随即辗转着被这大食商人购得?
这……倒也并非没有可能。
方继藩闭着眼,努力地在脑海里回忆,现在是弘治十二年,也就是,在七八年前,哥伦布已经前往美洲了,第一次抵达了位于中美洲的圣萨尔瓦多,此后返航回到了欧洲,那么……这番薯,会不会就是七八年前,自圣萨尔瓦多带回来的?
他们将番薯带回了欧洲,显然并没有意识到此物的价值,更多的时候,只是将其当做从新大陆来的证明而已,或许他们会对番薯进行种植,可显然,现在的欧洲一定还没有将其当做是主粮,甚至方继藩觉得,可能这只是彰显大航海荣耀的陪衬物而已,其作用也只是用于观赏。
这费,显然是奥斯曼人,这横跨三大洲的帝国,阻挡了丝绸之路,却也会时常与欧洲人进行接触,尤其是威尼斯人,那么费将它带来大明,也就不足为奇了。
他的目的,无非是认为大明没有此物,而恰恰,这番薯虽是暗红『色』,形状上却和汉人所推崇的人参差不多,这厮就是个大忽悠,认为这样的稀罕物,只要扣上一个万年老参的帽子,便可以将人忽悠住了。
费眯着眼,死死地盯着方继藩,他见方继藩的脸『色』明显的带着异样,心里只当方继藩当真以为这是产自西域的万年老参,于是眉飞『色』舞地道:“此物产自奥斯曼的圣山之上,百年难得一见,取自峭壁,滋长了万年之久,我们那儿的人,称它为参王……”
“呀……”方继藩一面目不转睛地盯着这红薯,一面道:“原来贵国也有人参,佩服,佩服。”
费笑了,反正大明人显然也不懂这东西的,实在话,其实他对此物也不太懂,是从一个威尼斯商贾那儿收来的,当时觉得稀罕,前所未见,又和大明的人参有那么点点的像,这不正好借此机会,来找个人接盘吗?
反正没有人认识这东西,当然是任由自己忽悠了!
费道:“这是自然,高丽有高丽参,西域之地,为何就没有参?百户大人,在我们那儿,只有皇族才可享用此物,它的功效非寻常人参可以匹敌,比之仙『药』还要灵。”
方继藩觉得自己的心,已是要跳到了嗓子眼里了。
他不想理会这个大忽悠,他现在唯一的念头却是,这东西,还真是比长生不老的仙『药』还厉害,仙『药』确实可以使一人延年益寿,可有了这番薯,却可以使数百数千万让以活命啊。
当下条件,寻常的水稻,一年下来,也不过是收两石米而已,不过平均下来,四百来斤,北方麦子的产量差一些,据《河间志》记载:“一夫耕田三五十亩,亩收麦一石以上。’,也即是,一个青壮的男人,耕种一亩地,能得麦两百多斤,因而,一户人家倘若想要维持温饱,若是不耕种三五十亩地,这一户几口人,怕是难以果腹的。
南方的水稻产量则高一些,可高的也有限,不过是四五百斤而已,一户人家,没有十亩水田,想来也无法维持生存。
这样低得令人发指的产量,又随着冰河期的来临,如何能养活大明数千万人口,于是乎,流民开始出现,随着流民越来越多,内忧外患之下,这庞大的帝国最终会轰然倒塌。
而现在……竟有了番薯。
方继藩还以为,自己有生之年,或许可以穷尽自己一生的努力,组织一支舰队抵达美洲将这宝贝带回来,可万万想不到,竟有这样的运气,这胡商竟是将它带到了自己面前。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
番薯的厉害之处就在于,它不但营养丰富,可以作为主食,最重要的是,亩产量可以达到两千至三千公斤,这是什么概念呢,换算成大明的计量单位,这便是二十到三十石,其产量是南方水稻的十倍,是北方麦子的二十倍。
这是神器啊,原来十亩地二十亩地才能养活一户人,现在却只需一亩地、两亩地即可,自然,现在的品种肯定远不如后世的优良品种,可只要产量能比现在的水稻和麦子增加三五倍,就足以震惊下,解决眼下大明最致命的问题了。
士农工商,士饶地位优越,这情有可原,可农排在工商之后,却也是情有可原,绝不是古人们真正轻贱工商,这只是根据无数次社会实践中,得出来的血淋淋的教训罢了,当人们连饭都吃不饱的时候,去推崇所谓的工商,本身就是吃饱了撑着的表现,倘若一个王朝,以工商为本,将大量的人口吸纳进工商之中,却导致农地荒芜,饿殍遍地,这样的王朝,连三十年都熬不过去。
可现在……这神器出现了!
方继藩努力地使自己的心情平复,要表现得不『露』声『色』,毕竟,这只是一个番薯,能不能发芽,能不能培植,最终能不能在这里扎根,却还早着呢。
深吸一口气,方继藩看了这胡商一眼,才道:“这是万年老参?本官怎么感觉你在骗我?”
费心中顿时一凛,其实这到底是什么玩意,他也不懂,只晓得那威尼斯的商贾在庭院里种植,是自万里之外的稀罕物,原是进献给西班牙国王,随后国王赏赐了一些给自己的臣属,有人觉得稀罕,便将其当做观赏物培植起来,费起初也没在意,只是这东西的根须,看着竟和汉人所推崇的人参差不多,于是在来大明之前,他带来了不少,将其心的用锦盒密封起来,上头还盖上了东方的绸缎,将它们与‘夜明珠’、象牙放置一起,营造出一股子华贵的气象,这般一折腾,倒是还真有几分万年老参的感觉。
这是来源于奥斯曼商贾独具匠心的忽悠精神,讲究!
方继藩忍住怦然心动,呼出一口气,问道:“只有这一颗?”
其实费带来的是足足数百颗,忽悠嘛,反正也不嫌多,所谓的延年益寿之物,只要吃不死人,也无法当场得以验证。只不过在沿途上,绝大多数的番薯要嘛半途发了芽,怕是冒充不了,于是统统丢进了海里,要嘛就是生了霉,留下的,只有这么一颗。
其实就算他还有,也肯定是咬死了只有这么一颗的,万年老参啊,他又不二,难道提一桶来不成?
于是他笃定地点点头道:“此物百年难得一见,只此一颗。”
“本少爷要了,你要办事?这个好!”方继藩很实在,这份礼对方继藩而言,比黄金万两,以及一屋子的万年老人参更具价值,单凭这个,莫让方继藩去徇私,就算是方继藩把朱厚照的詹事府点着了,他也乐意。
“邓健……”方继藩一声呼唤。
听到方继藩的声音,邓健连忙自外头冲进来:“人在。”
方继藩道:“领着他去寻杨管家,让杨管家给我爹修书一封,办点事。不过……”方继藩贼兮兮地看向费:“至于事能不能办成,这就不好了,你也知道,我爹……可是顶正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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