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凡双生 937 前浪死在沙滩上?

香港,永夜基地小岛。

几日前——

海浪,轻轻缓缓的拍在沙滩上。西边遥远的海平面上,橘红色的巨大火球正在慢慢下沉。

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海瑟瑟半海红。

时正隆冬,本是北风凛冽滴水成冰的时节,但在这北回归线以南的热带小岛上,杨谨只需要穿一个短袖衫便足矣。

白衬衫、薄西裤,儒雅而严谨。杨谨沿着海滩一步一步的走着,右边是建的优雅别致的别墅群,景致正美。左边是浩瀚无垠的大海,海风涤荡。看前面,夕阳西下,暮霭红隘,香风罗绮。

乘丽景,华灯争放,浓焰烧空连锦城。

本是人间极景。

实话说,就物质条件来说杨谨这些日子来的生活可以说是好到了极处。永夜集团上上下下没有任何一人敢轻慢于他,所有一切吃穿用度都是最优最好。只要一句话,甚至说连话都不用说,自有人积极为他打点一切。衣食住行,吃喝玩乐,什么都不用愁。

但杨谨的表情中却没有一丝的悠然。

他目光淡而又深,好似每时每刻都在凝望,又好似每时每刻都漫不经心。

杨谨陷入了回忆中,他忽然开始回忆人生中的第一幢楼房。那是学校分的宿舍房,红砖磊砌,潮湿狭窄。仅仅三层的红砖老楼,风吹雨打之下那砖甚至会掉粉。每每到了雨季,地面返潮黏黏糊糊,跟现在没法比。

但那个时候,和现在不一样。他是家里的顶梁柱,是妻儿的遮风墙。那个时候一家人快快乐乐的在一起,虽然物质生活条件差,但齐心协力,风雨同舟,每天虽然疲惫不堪但却奋发激昂。

现在,物质条件极端优越,却完全没有了一点享受的感觉。

老婆走了,孩子也走了,他又怎么可能开心的起来?

前些天夜里,直升机轰隆隆的飞走,杨谨深深的记得自己站在停机坪上抬头仰望的那一刻。他不是惜春悲秋多愁善感的人,可在那一刻,他真的感到了一种深深的悲怆。

自己,是丈夫,是父亲,但却没有办法为妻儿遮风挡雨……

咯吱,杨谨的拳头紧紧握起。

忽然,他发现这个海岛上,并非只有他一个人在孤单的散心。

嗒嗒嗒,一个身影正在沿着沙滩迎面向这边奔跑而来。凝神望去,那人五十多岁,一头白发,身板硬朗,脸膛黝黑,表情坚硬,浑身气质严肃而生冷,好似一块生人勿进的铁疙瘩。仔细再看,那人身上挂满了负重,在沙滩上一脚踩下去就是一个深深的凹坑。

沙滩上奔跑可要比在平地上奔跑累的多,这人赫然是在进行相当严酷的训练。浑身大汗淋漓,累到肌肉抽搐,但这个汉子不动不摇,连节奏都没有任何变化,继续向前负重奔行。

这个年龄还能有这样的拼劲儿,这个铁汉的身体素质和意志精神都相当惊人——当然,是在普通人范畴内——在这个时代,前面那句话,真的有种莫名的讽刺和悲哀味道。

对了,前天夜里在停机坪上还见过他的,他似乎想跟着一起去伦敦,但最后被撵下飞机没能跟去。再走近一点,杨谨敏锐的发现,这铁汉身上莫名有种沉重的感觉。沉重而坚硬,如同一块顽铁,不懂得顺应潮流,改变自己。

杨谨忽然很想和他打个招呼,聊点什么,然后……这个人叫什么来着?杨谨皱了皱眉头,真的是年纪大了啊,双鬓的头发也白了,眼睛也开始花了,连记忆力也减退了。我想想,我想想……潮……潮叔?

就是这个,潮叔!

但小字辈叫他潮叔没问题,我总不能喊潮叔吧!要不喊……小潮?

正乱七八糟的想着,潮叔已经奔到前面不远处了。还没想好怎么称呼对方的杨谨只能矜持的冲他点点头,温润的笑着随便打了个招呼:“锻炼身体呢?”

潮叔看着杨谨停下脚步,呼哧喘了两口气,向来沉默寡言的他不善言辞,只能顺着说:“是,锻炼身体。你呢?”

“我也锻炼锻炼。”

看着眼前顽铁一般的硬汉,看着那双眼睛里挥之不去的沉重与若隐若现的失落,杨谨觉得自己很想和这个同龄人聊点什么。但最后,在迷之尴尬的沉默中,两人只是互相点点头,准备迈步各走各路。

忽然,一个声音响了起来,是电台广播的声音。

“插播一条紧急报道,英国伦敦发生特大规模恐怖袭击案件!”

嘎吱,两人全都停步,各自麻利的掏向自己的腰间,然后不约而同的拿出了各自的设备。杨谨拿着的是一个盒式收音机,而潮叔拿出来的则是一个老型号的电台。

意外的互相看了一眼,一种莫名的默契感忽然升腾起来,杨谨笑了:“看来你也放心不下他们啊。”

“肯定的,操碎了心。”潮叔大拇指一比:“一起去情报处看看具体情况?”

杨谨微微踌躇:“情报处那种机密部门我能去吗?”

“原则上不能。”潮叔冷硬的摇头,然后,又硬生生挤出了一个古怪的笑:“但我给你开后门,走。”

第二天。

食堂。

两人的面前放着啤酒,喝的很起劲儿。

“你当老师?”

“对,我教学生。”

“你知道吗,其实我小时候的梦想就是当老师。”潮叔又喝了一口,吐了口气:“坐在轩敞的教室里,因材施教,把那些小熊孩子全都收拾好,让他们走上正道。至少永远不要沾毒-品,最好还能学点一技之长。那种感觉,我想肯定棒的很。”

“那你为什么没有当老师?”

“唉,阴差阳错,造化弄人。”潮叔不无感慨。

杨谨也喝了一口,微微一笑:“你知道吗,其实,我小时候的梦想并不是当老师,而是去当兵。”

“当兵?!”潮叔瞪大眼睛:“你?”

“不信?但确实如此。在我小时候那个年代,中国农村放电影的时候永远放主旋律战争片。地道战、地雷战、南征北战、敌后武工队,每次放电影的时候十里八乡大人小孩都蜂拥而来,人多到曾经把人挤到粪坑里过。”

“粪坑?哈哈哈哈!”潮叔拍着桌子大笑起来。

“那时候我认为冲锋陷阵、保家卫国、不见鬼子不拉弦、见了鬼子biabiabia,那就是最好的事。”杨谨抬手比出一个手枪的姿势,像小时候一样瞄了瞄,仿佛要瞄出个鬼子来:“可惜,日本鬼子也好,美国鬼子也罢,都没打成。当然,当了兵也打不成鬼子,但我还是依然很向往军旅生活。”

“那你怎么没去当兵?”

“唉,阴差阳错,造化弄人。”杨谨也不无感慨。

潮叔看着这个同龄人,觉得他真是个很不错的酒友。再看杨谨文质彬彬不胜酒力的样子,潮叔脑子里忽然锃~~的闪过一道光,咧嘴露出一个微微不怀好意的笑:“今天就到这儿,下次,我给你弄点好东西。”

第四天。

酒吧。

潮叔咣咣咣放下三瓶威士忌。

“干了!”

一顿推杯换盏,胡天海地,两人都嗨了起来。

吧台后面电视里播放着新闻,全是伦敦街头恐怖袭击的系列报道。烧毁多少建筑物,损坏多少财产,哪一方的恐怖分子干的好事,目的又是什么,电视里一个煞有介事的老专家配着电视镜头在头头是道的分析着、讨论着,中央电视台安全频道的收视率再创新高。

嘭的一声,潮叔把酒杯底砸在了桌面上,脸又黑又红,酒劲上头,大声嚷嚷着:“时代已经变了,已经变了啊!”

杨谨醉眼朦胧,盯着电视上着火的街区,忽然叹了口气:“或许我老了吧,真的老了,老了就喜欢回忆。昨天晚上我做梦,梦到年轻的时候,小奇刚生下来的时候的事。他那么小,两个手就能捧起来。但我却碰也不敢碰,生怕碰坏了。但转眼之间……唉……”

潮叔面红耳热,两眼晕醉:“来来来,哥,接着喝,敬这该死的时间,敬这该死的时代,干了!”

嘭,碰了一杯,杨谨一口干下。哈~的吹出一口酒气,杨谨张开五指醉眼朦胧:“我,我还记得,孩子三岁大的时候,大半夜的忽然生病了,一量体温,发烧四十度!我背起他来拔腿就跑,一开门,外面狂风横扫、暴雨倾盆。我就淌着水窝子背着小奇,你嫂子就在旁边打着伞跟着。我还记得大雨泼在你嫂子身上,我还记得小奇烧的迷迷糊糊的趴在我背上,我还记得那天一点路灯都没有,但是闪电不停的亮、不停的亮,照的一切都很刺眼。那场雨,是真的大。”

“大雨,我也记得!”潮叔已经基本进入满嘴大舌头、胡言乱语的阶段了:“93年,我带着一帮老兵去亚马逊雨林参加特训。蚊虫、猛兽、饥饿、伤病、游击队,还有他娘的无处不在的故意折磨,特训营的人一天一天的少。哥我跟你说,实训的时候,那是真往死里弄,那些游击队是真刀真枪杀过来的。我中了一弹,打在左腿上。我一瘸一拐的逃命,正遇上大雨。感染、发炎,饿得要命,冷的哆嗦,但是我,我撑下来了。我撑下来了!我成了王牌特种兵!哥你说,我是不是个好兵?”

“是,你是个好兵,你是最棒的好兵!”杨谨嘭嘭的拍着潮叔的肩膀,舌头都快大了:“小潮同志,来,继续喝!”

“但这么好的兵,在这个时代,怎么就,一文不值了呢?”潮叔仰头向天,大声嘶吼:“怎么就,一文不值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