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芸香并不是笨蛋,她清楚的知道自己的身份。
北门麟是要做大事的男人,她仰慕着这个男人,愿意为了他做任何事。
就算抛弃现在的宠妃身份,它也不会有半丝惋惜。
“妾身只想陪着在王爷……不,皇上身边,别无他求。”
北门麟被她的称呼取悦了,用手指摸了摸她的面颊,蓝色眼眸中适时透出一点情意。
“小皇帝确定死了?”
叶芸香点头,“我亲自喂的药,他已没有知觉。”
都说最毒女人心,这话真是一点都没错。
那小皇帝虽昏庸没用,但对叶芸香,却是倾注了十足的爱意,恨不得把全天下最好的东西捧到她面前。
皇宫已经被墨甲军重重围住,丞相召集了百官,见到北门麟带着一队人走来,带头振臂恭呼:“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群臣跪地,伏地呼喊:“吾皇万岁!”
北门麟走到高高的汉白玉台阶上,俯瞰着黑压压的大臣,缓缓抬起手臂:“平……”
“王爷!”
平地一声喊叫,北门麟眉头一皱,转过身。
一个貌不惊人的矮个子宦官走上前来,在北门麟的注视下,两条腿抖的如筛糠。
“王爷,皇上请您去殿内,有些话与您讲。”
北门麟的目光落到丞相身上,眸中淬着冰。
丞相有口难言,他明明叫人确认过,皇帝已经没了呼吸,这怎么又活过来了?
北门麟不愿意背上逼宫的骂名,他料想一个将死之人也翻不过什么天来。
那宦官等北门麟进去,将寝殿的朱漆门关上,垂首立在门口,如一尊沉默的门神。
群臣们跪在台阶下,面面相觑,不知道这一出是什么意思。
皇帝的寝宫在大得出奇。
一道道幔帐,旖旎的水红色,不知哪来的风,吹散轻纱。
寝殿里的景象迷离起来,有一股力量,引着北门麟往更深处走去。
北门麟隐约闻到一股香味,香甜的逐渐浓郁,从鼻息间吸入,到达心田,到达大脑。
他的战靴踩着柔软的地毯,在漫天的红色中,看见一个瘦高的身影。
在北门麟二十七年的人生中,只见过元徽第帝三次。
第一次,他被三皇子认为义子。
那是个初春,所有皇子公主都迫不及待的把新衣服穿出来,只有北门牧,穿着狐皮大袄。
白色的狐狸皮围着他的脸,却连他肤色一半白都没有。
北门牧如一个瓷娃娃,眉眼无一不精雕细琢,像是出自名家之手的一件艺术品。
第二次,十六公主及笄礼,北门牧早已登基,把全天下的宝物都搜罗来,只为了逗自己的妹妹开怀。
瓷娃娃长成了一个雌雄莫辨的草包,大家都叫他草包皇帝,包括皇宫的内侍。
第三次,是北门麟连打了三场胜仗归来,民间叫他武威将军。
他走上金銮宝殿,仰望着那个高高在上的君主,觉得他实在不像一国之君。
北门牧赏了他千万黄金,名贵的珠玉宝器,还有美人美酒若干。
就是那时,叶芸香进宫。
元徽帝从一个不问政事的草包,变成了一个留恋后宫的昏君。
北门牧实在是个没用的东西,他占着帝位,是在浪费资源。
这是第四次,北门麟见到北门牧。
他似乎比上次高了一点,但是身子骨太弱不禁风,好像风一吹,就会倒下似的。
隔着一片水纹纱,北门麟站定,单膝跪下,恭敬叫到:“陛下。”
这是最后一次,他叫陛下。
如果北门牧识相点,北门麟不介意把他养在深宫。
他如果有心闹出点事,便只有死路一条。sxbiquge/read/23/237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