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40章
那晚夫人宴请林少爷,
照例不让人在旁边伺候。她在自己屋里待着,
听到夫人喊救命,
立即放下活计匆匆赶到院子,
就见夫人倒在地上,
林少爷正欲解她的衣裳。汤圆跟在夫人身边一年多了,
知道夫人喜欢跟男人调笑,
却从来没有真正让男人占到便宜过。眼下情形明显不对,
她大步冲上去将林少爷拎起甩开。林沛之惊汤圆这一甩,
酒醒了大半,就着廊下灯笼照亮,
瞧见水仙额头流血,
这才匆忙逃去。
“夫人,你醒了啊,太好了!对了,你,你先躺下,
郎中说你伤了头,
暂且不好行动,
你先歇着,我马上去请郎中过来帮你看看!”
汤圆自小被爹娘卖人为奴,
因为长得丑,干得从来都是最脏最累的活,只有这个主子把她提为贴身丫鬟,
让她伺候上房。这样好的主子,
汤圆自然盼着能长长久久服侍她。现在昏迷三日的夫人终于醒了,汤圆真心欢喜,先扶唐欢躺下,随后细声细语地道。
是的,细声细语。与她魁梧的身材不同,汤圆声音温柔,心思也细密,把主子屋里屋外打理的井井有条。府中另一个丫鬟则完全沦为了粗使丫头,只能洗衣做饭,缝补东西,远远不如汤圆得主子信赖。
因为有水仙的记忆,知道汤圆是个忠心的,唐欢看汤圆很顺眼,摇摇头道,“不用了,我现在脑袋一点都不疼了,就是肚子有点饿,现在是什么时候?”她想去看看宋陌。
“夫人,还有一个时辰就吃午饭了,你……”
“那你伺候我穿衣吧,咱们去饭馆瞧瞧,我睡了好几天了吧?也不知道饭馆生意怎样了。”唐欢重新坐起身,在汤圆再次劝阻之前指向衣柜,“去拿那件素白褙子,配水绿裙。”
夫人向来主意大,说一不二,汤圆不好再劝,只好去拿衣裳。
穿衣洗漱,唐欢坐到梳妆镜前,毫无意外,铜镜里现出的还是她本人的模样。
唐欢摸摸脸颊,心中一阵庆幸。幸好师父保证过,说宋陌醒后不会记起梦中事,而梦里的宋陌也的确不记得上一场梦,否则就凭这张脸,宋陌都得恨死她吧?
拒绝了汤圆的服侍,她自己梳妆打扮。
额头缠着一圈白纱?没关系,都说要想俏一身孝,额头白纱配身上白衣,她看起来多像个刚刚死了相公的小寡妇啊,这模样出去,眼中稍微带点哀怨,不愁哪个男人不动心。当然了,宋陌是不包括在里面的,那天生就不是个正常的男人,也不知他以前发生过什么事,竟然如此轻视女色,非得她把他勾急了,才肯畜生一回。
收拾妥当,唐欢拿起旁边的仕女团扇,一边起身一边轻轻在胸口轻轻扇着,媚眼看向汤圆:“怎么样?”
“好,好看……”
汤圆彻底傻眼,两个字都说的结结巴巴的。今天的夫人,脸还是那张脸,眉眼亦是原来模样,只是,只是看起来好像更,更媚人了。水眸潋滟似含春.情,别说那些男人,就连她,都忍不住心儿狂跳。
这世上怎会有这么好看的女人?
汤圆眼里全是惊艳。
唐欢满意地笑笑,“既然好看,那咱们走吧,晌午就在饭馆里用了。”
主仆二人不紧不慢地出了门。
正是阳春三月好时光。门前小河清澈见底,哗哗流淌,两岸爬满了迎春藤蔓,嫩黄小花星星点点。岸边梅花已谢,长出小小的青果,桃花含苞欲放,粉嫩喜人,更有垂柳依依,探入水中,随波荡漾。
脚下是整块整块的青石板路,也不知铺陈了多少年头,被磨得很平。
七桥镇,竟是个江南水乡。
风光好,心情不由自主跟着好了起来。唐欢似游客那般新奇地打量周围景物,瞥见喜欢的自然会露出笑容。不用刻意去勾人,早有无数目光落在她身上。
男人们皆是惊艳,女人们则是嫉妒怨恨,见自家男人看呆了,一边在心里骂小寡妇狐狸精,一边伸手去拧男人的耳朵,一阵鸡飞狗跳。
拐上主街,远远可见自家饭馆上挂着的幡旗。
唐欢却望向了斜对面的肉铺。
街上人多,肉铺前又围满了买肉的妇人,根本看不见宋陌。
唐欢先去了自家饭馆。
当日水仙跟林沛之胡闹,半夜喊叫街坊都听到了,后来又请郎中登门,她病重的消息便迅速传了出去。饭馆伙计当然也听说了,眼看东家不在这几日生意少了一半,几个伙计都快急成了热锅上的蚂蚁。要是东家真死了,这饭馆就得归官府,到时候,他们还得重新找活干。饭馆生意好,东家给钱也大方,人又那么赏心悦目,这样好的差事,天底下只独此一份吧?
所以唐欢归来,几个伙计高兴地都快哭了,纷纷上前讨好东家。
唐欢最会跟男人打交道,把几个歪瓜裂枣打发掉,只喊长得还算清秀的年轻伙计在身边伺候。她特意坐在门口那张桌子旁,抬头就能瞧见那边肉铺的情景,嘴上问着伙计话,眼睛却瞄向那边。
等肉铺前买肉的人渐渐少了,她打发走伙计,留汤圆守在饭馆里,慢慢朝肉铺走了过去。
白衣绿裙勾勒出曼妙身姿,柳腰款摆透露出撩人风情。熙攘人群中,她就像是一朵会走的清新水仙,引人注目。
她这一靠近,肉铺前的几个妇人情不自禁让开一条道。
宋陌抬头时,便看见了隔壁那个寡妇。
跟没看见一样,他把刚刚切好的五花肉递给一位大娘,收钱找钱,一句废话都没有。对于那些寒暄,全当没有听见。
唐欢靠着铺面旁边的墙壁,一手抱胸,一手轻摇团扇,肆无忌惮地盯着宋陌。
如果不是他身前摆着的各种猪肉实在太搞笑,见到这个宋陌,唐欢肯定会有点……怕的。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宋屠夫,跟宋陌真身几乎一模一样。白皙俊美的面容,拒人千里的清冷黑眸,看一眼,她便想起杀了她的那个男人。
不过,越是这样,她收服他的渴望就越发强烈了。
她看向还守在铺前的几个小姑娘,娇笑道:“几个小妹妹,看你们衣裳打扮,家里应该有丫鬟婆子伺候的,怎么买肉这种脏活还要你们亲自来呢?”
都是十四五岁的姑娘,哪怕唐欢只是随便问了一句,她们也敏感地听出了她外之意,脸蛋瞬间浮起羞涩红晕,纷纷拿眼睛瞥向宋陌,此中情意,欲语还休。
唐欢笑得更灿烂,“哦,我明白了,原来你们是看上你们的宋大哥了,借买肉的当口多多亲近他呢。喂,宋陌,这么多小妹妹都喜欢你,你看中哪个没有?若是看中了,我给你们当红娘啊!”
“梅夫人,你,你胡说什么!”
不提宋陌,几个小姑娘哪里经得起这般当面调笑,顿时连肉也不买了,捂脸逃去。
望着她们的背影,唐欢笑得十分开心。
“你来做什么?”
宋陌放下刚刚正要切的肉,擦擦手,冷声问道。他不介意少了几门生意,但这个女人,看样子似乎是要一直赖在这里了,他不得不问。
唐欢斜眼看他,嗤道:“怎么,你连看我都不敢看吗?是不是心虚了?”
宋陌皱眉,目光终于投向她,“心虚?”不看她,只是懒得看,他有什么不敢有什么心虚的?
唐欢用扇子拍拍额头,“是啊,那晚我遭恶霸欺凌,连声向你求救,你都不理会。如今见我额头有伤,你不该心虚吗?你堂堂一个七尺男儿,竟然无视弱女遇难,你不觉得心里有愧吗?”
说完了,她怒气冲冲的瞪着他,愤懑之际,眼底又有一丝哀怨。水仙看宋陌,向来都是这种眼神,唐欢不信宋陌看不出来水仙对他的喜欢。今日她想探究,宋陌对水仙到底有没有一点点感情,能让她利用。
宋陌像看疯子一样看着那个女人。
那个恶霸是她自己请进门的,她身边有壮实丫鬟,怎么可能会出事?谁知道她们当时是不是在玩什么花样?谁知道她额头的伤是不是装出来的?
他不知道,他也不关心。
只是他没想到这女人竟然厚脸皮的过来谴责他。
他看着她,声音清冷:“就算你真的遇难,也是贱妇自作自受,咎由自取,与我何干?”
贱妇?
唐欢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宋陌会,会骂人?
不提对锦枝千依百顺的宋二叔,就是跟她闹过别扭的守林人,最多也就打她屁股两下,从来没有骂过她的……
看来屠夫对水仙的反感不是一点点啊!
放下手中团扇,唐欢幽怨地望着那个目光鄙夷的男人,慢慢朝他走去,最后停在案板前,语气凄婉:“宋陌,你知道我喜欢你的,你不喜欢我也就罢了,何必这般伤人呢?我平日里所作所为是出格了些,可我一个寡妇,不抛头露面,如何养活自己?我自认没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怎么就是贱妇了?因为那些被我带回家的男人?宋陌,他们都是我用来气你的,就是想看看你会不会吃味儿,其实我只是跟他们喝了两杯酒,旁的什么都没做,你可别当真啊!哦,我知道了,你是看我跟别的男人走得太近,生气了,所以才骂我,是不是?你早说嘛,早说我就……”
“滚,再在这里胡说八道,别怪我不客气。”
宋陌真没料到这寡妇脸皮竟厚到了这种地步,听她不顾他的脸色还要喋喋不休,他大喝一声打断她,怒目相向。
“你那么大嗓门做什么?”
唐欢害怕地往后退了一步,嗔他一眼,随即将团扇换到左手挡住左侧,右手抬起碰到衣领,当着宋陌的面往旁边扯了扯,媚眼看他:“怎么个不客气法?宋陌,你这么有男子气概,真是,越来越让我喜欢了。只可惜现在光天化日的,街上耳目众多,咱们办事不方便。要不晚上你翻墙过来寻我,或者我过去找你,让你好好拿我出出气?放心,我这身子还是清白的,你亲自验货了,就知道水仙一直为你守身如玉呢!”
手一扯,露出一片雪.白肌肤,因为有团扇的遮掩,再加上她站的巧,除了对面的男人,没人能瞧见她脖颈处的风光。
宋陌早在她扯住衣领时便侧转过身,敛眸,声音越发冷:“你还有没有……”
唐欢笑着上前,歪头看他,“羞耻心吗?当然没有啊,你这么冷,我要是脸皮不厚点,怎么追你啊?不过宋陌你放心,这种坏,我只对你一人使的。怎么样,晚上我去找你?”说着,伸出团扇想去碰他的胳膊。
“滚!”
宋陌一把夺过那团扇往外狠狠掷去,看她的目光宛如刀子一样,仿佛她再敢啰嗦下去,他会拿刀砍了她。
他这么一吼,整条街好像都静了下来。
早在唐欢过来找宋陌时,周围便有不少人留意这边了,现在看宋屠冷着脸跟小寡妇吵了起来,俱都精神一震,走路的停下脚步,卖东西的忘了称量,买东西的也不急着催促,全都兴奋地盯着两人。一个是镇里最骚的俏婆娘,一个是冷脸冷情的屠夫,也不知两人为啥吵架?
这要是别的女人,当众被扔了东西,早羞愤欲哭了,可唐欢脸都不红一下,走到街上捡起团扇,吹了土,随后一手掐腰一手摇着扇子,就那样直接站在街上骂了起来,“宋陌你这人也太不讲道理了!咱们好歹也是邻居,那晚我被人欺负,多亏你隔墙一吼才把他吓跑,水仙心里真是感激你!只是前几天一直昏迷不醒,没法登门道谢。今儿个我好不容易从鬼门关回来了,别的什么都没干,特意赶过来先向你道谢。你看我这头上还系着白纱呢,就凭这份心意,你也不能这般对我啊!现在当着大家的面,我明明白白告诉你,你让我陪你睡一晚,那是不可能的,我得替我相公守寡呢,不过亲你一下我倒是不介意,怎么样?”
此一出,众皆哗然,纷纷嘀咕起来,指指点点。
唐欢得意地摇着扇子,挑衅地望向宋陌。
宋陌皱眉,看着那个嚣张的女人,眼底浮现疑惑。以前寡妇也拦过他,被他瞪一眼寡妇就受不住了,后来再挑衅,也就是隔着墙壁扔石块儿捣乱,他不想跟一个寡妇闹起来,才没有教训她。可是,她今日怎么突然就这么……不要脸了?
“随你怎么说。”
面对众人的猜忌鄙夷,宋陌并不愿做解释,跟一个泼妇骂街对峙,他不屑于做,转身,继续做自己的事。
唐欢动作顿了一下。
骂街的不怕对手回骂,对方骂,她就用更大的嗓门骂回去,将对手彻底打败。但就是最怕遇到宋陌这种,他要是红着脸支支吾吾说不出话,那也说明他心虚,可他这样面色不改,半句解释都没有,完全把她当成乱咬人的疯狗似的,倒让人怀疑是她在胡说。
她又朝铺门走了过去,很是埋怨地道:“行了行了,每次说不过人家你就做出这副样子。算了,先不说那个,宋陌,给我切两斤排骨,我头疼,得炖点汤补补。”
宋陌一直背对着她,听到这话,他放下手中活计,拿起一把早上刚刚磨好的砍骨刀,转身,慢慢走向案板。
“喂,你们看宋屠那眼神,该不会是想砍小寡妇吧?”
“不能吧,就算小寡妇胡说八道,也不至于砍人啊?咱们,要不要上前劝劝?闹出人命可不好?”
“闭嘴吧,人家小两口打情骂俏,跟你老头子有什么关系,去,闲着没事就把里面桌子再擦一遍!”后者的媳妇怒气冲冲走出来,连推带搡把自家爷们赶回铺子,临进门前,老板娘狠狠朝唐欢的身影瞪了一眼,心想狐狸精被人砍死才好,省着出来勾男人的魂。
唐欢倒不信宋陌会冲动到砍她的地步,就像没瞧见他凶巴巴的眼神似的,她低头,捏着手指头翻了翻案板上的排骨,最后指着一处道:“就要这里吧,你给我切小点。”
话音刚落,那把刀直接朝她手落了下来。
唐欢眼睛微眯,手却抖都没抖,依然稳稳地停在那儿,声音低柔暧昧:“宋陌,你要是真砍了我的手,以后咱们会少很多乐趣的。”
她低低说完的时候,那刀子已经在她手背上方停了好一会儿了,锋利刀刃距离细腻肌肤一指不到。
唐欢媚笑,“瞧,我就知道你舍不得,宋陌,今晚……”
“手拿开。”宋陌头也不抬,冷声道。
这回唐欢见好就收,痛快地收回手,扭头,朝围观路人抛了个得意的媚眼,十分张狂。
宋陌不看她,手起刀落,利落切好排骨,刚好两斤不多不少。包好后,他将油纸包放在案板上,“两钱银子。”
“两钱?”唐欢瞪大眼睛,“宋陌,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里排骨卖多少钱,怎么给旁人就是三十文,到我这里变成一钱一斤了?”
宋陌拿布擦手,“买就拿走,不买就滚。”清俊脸庞半点表情都没有。
唐欢却捂着肚子大笑起来,“哈哈,宋陌,你,你不愧是个杀猪卖肉的,果然,果然会做生意!好,我买,两钱就两钱,只要你高兴,别说两钱,二两我都舍得。”生气不打她,却会拿排骨占她便宜的屠夫,怎么就这么逗人呢!
在众人异样的目光中,唐欢掏出一块儿碎银扔到案板上,趁宋陌去拿时,她飞快摸了他手一下,“宋陌,你这样,我真是越来越喜欢你了,喜欢到,不嫌弃你手上的猪肉味儿!”说完,在他真的砍人之前,拎起排骨迅速离去。
宋陌半点反应都没有,擦擦手,抬眼扫向众人:“你们想买什么?”
众人愣住,随即你推我搡,一哄而散。
谁是来买肉的?人家是来看热闹的!
待人群散去,宋陌忍不住朝那边饭馆望了一眼,眉头微皱。
这样不顾脸面又不怕死的女人,若是再来纠缠,他该怎么做?真按住她暴打一顿?
那边唐欢满脸笑容地回了饭馆,汤圆还是一阵后怕:“夫人你怎么就那么大胆呢,这要是宋屠真狠心……”
“没事没事,我这不是好好的嘛。行了,快让厨房送饭菜过来,再不吃饭,我就饿死了。”唐欢依旧坐在靠近门口的那个桌子旁,摆手催促道。她留汤圆是为了让她替她办事的,可不是听她管教的。
等汤圆走后,唐欢吩咐一个伙计,“以后这个位置专门给我留着,让客人们坐到别的地方去。”
伙计很为难:“东家,那,那要是旁的桌子都满了怎么办?”听说过大酒楼占雅间的,哪有小饭馆占桌子的,还是东家自己占?还想不想做生意啊!
唐欢瞪他:“我说给我留着就给我留着,就算影响生意那也是我少赚钱,你瞎操什么心?”
伙计很委屈:“我这不是替东家……”
唐欢摆手赶人:“去,赶紧忙你的去,别在我眼前晃悠。”罢朝宋陌那边看去,正好瞧见宋陌朝这边望了过来,唐欢马上回他一个热情灿烂的笑容,还朝他摆手,示意他过来一起吃饭,可惜她手刚举起来,宋陌已经走了进去。
唐欢顺势改成了单手托腮,唇角依然带笑,目光悠悠一转,正要收回来,却落在门口一个蓝袍男子身上,顿住。
林沛之幽幽望着她,满脸黯然神伤:“原来水仙喜欢那个屠夫啊,宁可不做生意也要遥遥相望。”
说着,不待唐欢说话,他径直走了进来,在唐欢右侧坐下,看着唐欢额头的白纱,心疼又哀怨:“那晚我醉酒糊涂,伤到了你,这几日一直心中有愧,想去看你,又怕惹你生气。今日实在忍不住了,过来试试运气,看能不能遇见你,谁想我的水仙这么快就喜欢上了他人?”
男人面容白皙俊朗,一双桃花眼风流多情,情话从他口中说出来,哪怕再假,只要望着他的眼睛,多半都能被吸进去,深陷不拔。
是个好货色啊!
唐欢倒是真心佩服水仙了,眼前放着这么好的一个男人不要,竟对宋陌那个冰块儿死心塌地!
感情果然是无法理解的东西……
轻笑一声,唐欢挑眉看他:“瞧瞧,林少爷这话说的真好听,只是,如果我当晚命薄直接死了,林少爷会怎样呢?”
林沛之深情凝望她:“若是水仙真因我而死,那我定当追随你,跟你做一对儿阴间鸳鸯。”
真会说话啊……
唐欢笑着抬起手,轻轻抚摸他脸庞,手指滑到他眼角,惋惜道:“你这双眼睛生的真好看,可惜再好看,我也不会信你的。林少爷,你还是省省吧,我现在只喜欢宋陌,对你没兴趣。”
林沛之握住她手,“可我更喜欢你了,怎么办?”
.
在追求水仙的众男里面,林沛之无疑是最出色的。
论身份,他是府城官员家的少爷,现在是奉父命回老家修葺祖宅来了。论容貌,偌大的七桥镇,除了一个冷屠夫,恐怕没有人比得过他。宋陌好看是好看,平时却总是一身粗布衣裳,难免少了几分气度,林沛之则锦衣华服,风流倜傥。初来乍到,他又有意招蜂引蝶,很快便抢走了许多姑娘的心。
可林沛之什么样的闺秀没见过?
与那些明面上故作端庄实则早已芳心暗许的小姐们相比,他更喜欢水仙这样的。像是带刺的蔷薇,娇艳艳开在墙头诱.惑着你,当你靠近,她又拿一身小刺刺你,轻易不让你近身。
那晚林沛之确是多饮了几杯,但他并没有醉,而是故意灌水仙喝酒,然后借醉酒的幌子打算抱得美人共赴巫.山。在林沛之看来,水仙一个寡妇邀他进门,这已经是一种暗示了,所以,当水仙突然拼命挣扎反抗时,他生出一种被玩弄的气恼愤怒,觉得这女人不解风情……
后来变故陡生,他不得不败兴而归。</div>123xyq/read/3/37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