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须弥,九百八十六年前登顶,统治娑婆神天垂七百五十年,在二百三十六年前放权让位于光明王。
但他并没有离开娑婆神天,也没有死亡,而是晋升为了整个娑婆神天的太上皇,据说娑婆神天真正的大权,一直都执掌在他的手里,就算是光明王,也需要看他的脸色。
这样的存在,现在他竟然要下令杀死魔须弥?
“杀魔须弥……”苏黎喃喃低语,满脸迷惑。
如果光明王和白苍想要杀魔须弥,完全可以自己去杀,却为什么要让他来下令。
这一片虚空被他们完全隔绝独立出来,就算提到了魔须弥的名字,也不怕被他感知。
否则一般人提到魔须弥的名字,立刻就会被其感应。
似乎知道苏黎的迷惑,光明王缓缓道:“两百三十六年前,我与魔须弥一战,那时候我比他还差一些,不是他的对手,但魔须弥却主动让位与我,将这娑婆之印交给了我,但是却有条件,我以娑婆之印对着娑婆神天起誓,奉魔须弥为太上皇,不得对魔须弥出手,否则将遭娑婆神天反噬,神魂皆灭。”
“当时我是娑婆神天的主宰,我对着娑婆神天的誓言,不能违背,否则便要遭娑婆神天的反噬,现在不同了,你才是新任的娑婆主宰,只需要你执着娑婆之印,命令我们去杀魔须弥,你的新令会替换掉我的旧令,你现在发出来的命令便代表着娑婆神天的旨意,奉娑婆神天的旨意去杀魔须弥,我便不会担心因誓言而遭反噬。”
听着光明王解释,苏黎才算明白了过来。
为什么光明王会将娑婆之印给自己,让位自己成为新的娑婆神天的主宰,而且还必须要自己下令让他去杀魔须弥。
只是,魔须弥对光明王有不杀让位的天大恩情,他为何在将要离开娑婆神天之前,却想要杀了魔须弥?
两百多年前,魔须弥既然比光明王强,又为何愿意主动让位与他?
他不像光明王要离开娑婆神天,魔须弥让位后并没有离开娑婆神天,所以在诸界高层的传言中,才认为魔须弥是这娑婆神天的太上皇,光明王这所谓统治者,有名无实。
这种种疑惑都出现在了苏黎的心里,看着光明王和白苍。
光明王道:“我知道你心里有很多疑惑……魔须弥于我有传位不杀的大恩,如果不是迫不得以,我也不愿杀他……”
他说到这里,一直温润如玉的脸上,露出一丝无奈。
“两位前辈,这其中到底有何内情?”苏黎想到魔须弥灭了善母和善人一族,对于杀魔须弥自然不反对,只是这其中的内情,他却需要弄清楚,他不愿做被人摆布的棋子。
光明王道:“这牵涉到了娑婆神天的规则,天无二主,国无二君,在娑婆神天内,只能容纳一位主宰存在,每一任主宰都有一定的任期,时间一到就需要离开,现在你是这娑婆神天的主宰,我这上一任就必须要离开了,就算我想留下,娑婆神天也不会容纳我……”
苏黎听到这里有些明白了,为什么光明王会传位给自己,当年魔须弥为什么会传位给光明王,原来每一位主宰都有任期,并不是可以无限制的担任,这任期一到就需要传位,而且自己还必须离开,难怪光明王说他余下时间不多了。
光明王说到这里,脸上露出一丝微微苦笑,道:“只有魔须弥,他是唯一例外……”
“他传位给我,却并没有离开。”
“他的存在,已经影响到了娑婆神天……”
光明王说到这里,白苍接口道:“之前的影响还不明显,这两百多年来,他存在越久,这娑婆神天的规则就将越混乱,近些年,这种混乱越来越明显,包括你和闇星宇这两位继任者的出现,根据规则……每一代都只会出现一位,但到了你这一代……”
白苍说到这里微微摇头,道:“魔须弥如果继续在娑婆神天待下去,只怕……”
苏黎心头微微一凛,自己和闇星宇在同一个时代出现,竟然也是因为受到了魔须弥的影响?
“我不明白,既然说传位后,就不会被娑婆神天容纳,必须要离开,那魔须弥为什么可以留下来?难道他的存在已经超越了这天的规则?”
苏黎说到这里,心想这魔须弥要真的超越了娑婆神天,谁能杀他?
光明王看了白苍一眼,才道:“这原因,却与你们人界有关。”
苏黎一怔,也看向了白苍。
白苍的三只眼睛,一起微微眯了起来,然后才长长叹了口气,道:“不错,这个原因,牵涉到了人界,也就是善人族被打进炼狱界的原因,已经一千年了……”
白苍说到这里,露出一些唏嚅。
苏黎之前就知道千年前善人族因为得罪了魔须弥而被打进炼狱界,但是具体原因,他问过善母,只是善母避而不谈,他万万没料到,这千年前发生的事竟然还牵涉到了魔须弥为什么可以留下来的原因。
白苍道:“现在你已经是娑婆的至尊,也该明白这一切的前因后果,这件事,距今已经一千多年了,算是善人……不,该算是我们人界的一大丑闻……可以说,所有知道内情的人都不愿再提起。”
白苍一边说一边摇头,苏黎却好奇了,这一千多年前的善人族到底做了什么事。
“一千多年前,那时候的魔须弥在进入神圣塔之前,就已经开始崭露头角,表现惊才绝艳,当时已有人预言认为他有登顶的希望,因为龙主的任期已经快到了,算时间也该差不多出现继任者,而与他同一批的,没有任何人有他优秀。”
苏黎微微点头,默默的看着白苍,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知道了魔须弥疑似有登顶的机会,他自然会被各方盯上,与魔界有仇怨的不希望他将来真的登顶,当然也有很多人会设法交好,结个善缘,这些都是很正常的,毕竟不经历磨难历劫,也不够资格真正登顶。”
苏黎微微点头,包括闇星宇,包括他自己,这一路成长到现在,经历了多少磨难,历了多少劫,无数次遭人袭击暗杀,还好都挺了过来,现在终于执掌了娑婆之印,用诸界的说法,自己到今天,才算是真正登顶成功。
“不论是想杀他,还是想要结交他,在这些盯上魔须弥的人中,便有一位来自善人族……”
白苍说到这里,摇头苦笑,似乎有些难以启齿,道:“但是她用的方法,却是……”
苏黎给他引起了好奇心,道:“这位善人族的用了什么方法?”
光明王见白苍似乎难以启齿,接口道:“这位来自善人族的老祖,比魔须弥至少大了有一千多岁,她借用了一个善人族年轻女子的躯壳,与魔须弥接触,那时候的魔须弥实力不如她,轻易被她骗过,而且还爱上了她。”
苏黎浑身一震,瞠目结舌,只感觉天雷滚滚,他终于算是明白了,为什么白苍觉得难以启齿,为什么会觉得这简直是人界之耻。
一个比魔须弥大了一千多岁的善人族的老祖,借用一个少女躯壳,与还是新人的魔须弥谈恋爱,还让魔须弥爱上了她。
此刻苏黎除了头皮发麻,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外,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了,这位善人族的老祖,的确是个狠人,这手段一般人还真想不出来,或者说也不屑去做。
说出这段往事,白苍脸色有些不好看,对于人界来说,这绝对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丑闻,他缓缓接口道:“她的最终目的是想要夺舍魔须弥,只是那时候的魔须弥早已破境,已经不弱,想要夺舍,便需要在他毫无防备的状态下,一步一步的慢慢侵蚀他的身心灵魂,这其中成为恋人无疑是最好的一种方法。”
苏黎听到这里,隐隐有些不寒而栗,想到在当年的魔须弥心里,眼前这善人族女子是自己所爱的恋人,谁能想到,这睡在枕边的爱人,实际包藏祸心,真正目的是想要慢慢蚕食夺舍自己的一切。
“魔须弥是天命的继任者,有着娑婆神天的气运加身,在关键时刻,不知什么原因,这位善人族的老祖夺舍失败,自己的一切反而被魔须弥夺取了,算是牺牲自己,成全了魔须弥……”
光明王接口道:“具体内情已经没有人知道,也没人知道那一刻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听接触过魔须弥的前辈们说,这件事后,他性情大变,一路打出神圣塔……”
白苍叹了口气,道:“是啊……这段对他来说可能是刻骨铭心的爱情,最终这样收场,这件事变成了他一生的心魔,在他登顶的那一天,他没有出手毁灭善人族,而是将整个善人族打进炼狱界……”
光明王看向了苏黎,道:“他太执着了,几百上千年过去了,他还是没能放下,也因为这个原因,他的任期到了,必须要将位置传给我,但是他却因为这心魔,梦罗不能最终圆满,无法离开娑婆神天……而且我还用娑婆之印起誓,奉他为皇,这就造成了娑婆神天,二主共存,影响了神天的规则,现在情况越来越严重。”
“当年的我不明白,结果造成今日这样的结果,我也有很大责任,在我离开之前,必须要出手修正这个错误。”
光明王说到这里,缓缓吸了口气,脸上有怜悯,有慈悲,有无奈,也有一股决然。
白苍道:“上次善人族离开炼狱界,进入人界,魔须弥坐视不理,我以为他应该是放下了,这才决定替善人族与魔须弥化解这段仇恨……却不想……”
白苍说到这里,摇头不语。
后面的结果是魔须弥突然出手,彻底灭了整个炼狱界,所有善人,尽数死绝。
这一段爱恨情仇,一千年了,他也没能放下。
苏黎听到这里,才算是彻底弄清楚了前因后果,明白了光明王和白苍为什么要杀魔须弥,也明白了魔须弥为什么能够留下来。
白苍看向了光明王,道:“现在的问题是魔须弥既然因为心魔而导致森罗不圆满,但任期却结束了,而且让你奉他为皇……导致后来二主共存的局面,这其中一定还有我们都参悟不透的原因。”
光明王道:“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了,只要杀了他,一切就都解决了。我的时间不多了,必须要在离开之前出手修正这个错误,否则会越来越麻烦,甚至有可能导致娑婆神天的毁灭。”
白苍再次看向了苏黎,道:“娑婆至尊,请下命令吧,时间不多了!”
苏黎点点头,既然魔须弥的存在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娑婆神天,甚至是毁来,那就必须要出手除掉他。
想到他杀灭炼狱界,杀了善母和亿万善人,包括古妖族、泰坦族和几界毁灭都与他有关,恒河沙数的生灵因他而亡。
可以说,现在的魔须弥,已经是真正的魔。
苏黎右手一伸握住这娑婆之印,通过娑婆之印,苏黎只感觉自己与这天地宇宙融合为一,他似乎便是这娑婆神天,甚至于能够感应诸天宇宙。
“我以娑婆神天之名命令你们,杀魔须弥——”
随着这隆隆声在这一片虚空震动,光明王长长吸了口气,与白苍一起微微躬身,应了一声:“是!”
他们这躬身拜的是娑婆神天,而非苏黎。
紧跟着就见光明王一个转身,突然虚空跨步出去,四周原本被重重封印起来的空间开始一重重的破灭,他如一轮炽烈的太阳,往上升去。
白苍抬头看着虚空之上,看着光明王瞬间就消失在了虚空尽头,道:“走吧,这注定了将是要载入史册的一战。”
苏黎点点头,意念一动,这娑婆之印便开始融合,很快就进入了他的体内,只要有娑婆之印在手,他便在这娑婆神天的主宰。sxbiquge/read/2/2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