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斩杀的都是些人仙水准的魔修,这里是万劫谷的外围,历练的魔修修为低,这很正常。
只是,这么大的万劫谷,怎么会一路上就有这么多的魔修出现呢?难道是自己的行踪已经暴露?
这不可能,杨晨要找的第二个封印阵和葫芦谷那边完全不同,根本没有什么显著的特征,看起来很平凡的地界,怎么会有如此众多的魔修出没?
下一个出现的魔修,杨晨留下了他的性命。不用杨晨如何的费力,斩仙刀上高涨的杀意已经轻而易举的摧毁了对方的意志,几乎是杨晨问什么,对方就回答什么。
“阴阳魔宗新飞升的弟子挑选双修道侣,就在前方。”如同被催眠一般的魔修飞快的说出了自己知道的一切。
这却是阴阳魔宗的一个传统,阴阳魔宗本就是靠着双修之法立足,但很多时候,双修道侣未必都能够同时飞升,甚至有些道侣根本就是鼎炉,无缘飞升的。
到了灵界之后,没有道侣的阴阳魔宗弟子,就要寻求一些新的道侣,以便继续修行。每十年阴阳魔宗都会让新飞升的单身弟子自己寻找道侣,而每到这个时候,也就是大批的魔修兴致勃勃赶来碰运气的时候。
如果阴阳魔宗没有芳华夫人的话,杨晨绝不会对阴阳魔宗这个传统活动多一点的关注。杨晨相信,芳华夫人也不会主动去寻找道侣,以她的身份。即便飞升之后是个小辈,也不会有人去强迫她。可是既然这里遇上了,杨晨说不得也要看看能不能找机会见上一面。
说到底还是自己的女人,杨晨觉得把芳华夫人一个人丢在魔门显得有些孤单,说不过去。当下收起了斩仙刀,只带着血妖藤飞剑,也不隐藏身形,直向着问出来的方向飞去。
阴阳魔宗把地点选在万劫谷,除了为新弟子选道侣之外。另一方面就是为了历练新弟子,让新弟子们感受一下灵界的残酷。虽然魔门弟子几乎已经不需要这样的教育,但多经历几次并不是坏事。
增进了解的最好的方式就是说一起历练,经历过生死合作之后,同伴之间的关系也会更加的融洽。阴阳魔宗采取的就是这样的方式,新弟子历练,有兴趣的道友也可以参与。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能对阴阳魔宗弟子出手,否则的话,坐镇的宗门高手绝对会让不守规矩的人知道什么是后悔。
“芳华,你真的不用找道侣吗?”在阴阳魔宗的营地之中,一个蒙着面纱的女子正在苦口婆心的劝说着芳华夫人。
刚刚飞升不久的芳华夫人,尽管在凡间也是太上长老。可是飞升之后,也不过是比普通弟子地位略高一筹而已,还没能轮到她执掌权柄。面对长辈的询问,芳华夫人就算是心中再不情愿,也只能是小心的应对。不敢敷衍。
“弟子修行万艳千红灵法已有小成,实在是不用道侣。”同样蒙着面纱的芳华夫人再次向师门的长老表达了自己的意思。
“凡间修行的时候。怕弟子心境不稳,所以万艳千红灵法要斩杀自己的爱侣,修为所限,没有办法。”长老对芳华夫人十分看好,耐心的出言指点道:“你修行日久,心志坚毅,已经没有什么能够动摇你的本心。找一个鼎炉,也能事半功倍,何乐而不为?”
在长老的口中,有些所谓的道侣根本就是鼎炉。前来寻找道侣的那些魔修也很清楚这一点,但阴阳魔宗弟子绝对能带给人莫大的愉悦,令人欲罢不能。就算是身为鼎炉,有些人也甘愿。
况且,阴阳魔宗在某种程度上也十分大方,即便是弟子们的鼎炉,也是照应周全,尽显魔门大派的风范。双修双修,毕竟不是单纯的采补,就算鼎炉也一样修行精进,只是没有对方快速而已。这种良好的口碑之下,无数魔修都是趋之若鹜。
“弟子飞升日浅,还需要适应一段时间。”芳华夫人虽然飞升也有三四十年,差不多和杨晨是先后一两年飞升的,可是直到现在,芳华夫人一直对宗门内的长辈们都是如此说,需要适应。
“唉!”长老何尝不知道万艳千红灵法修行大成的条件,亲手斩杀自己的爱侣这等痛苦,不是任何人能够承受的下来的。芳华夫人如此坚持,她也不会强迫,只盼着自己看好的这个弟子能够早日走出心灵创伤。
“幽冥谷武老魔的嫡传弟子前些日子到宗门访友,偶然看到了你,惊人天人。”长老叹气之后,开始蛊惑芳华夫人:“他在宗门内四处打听你的情形,看样子,是想要和你合籍双修。”
“弟子……”芳华夫人正打算严词拒绝,却被长老拦住。
“我知道你什么想法。不过,幽冥谷身家丰厚,武老魔这个弟子,一向出手豪阔。”长老笑着说道:“那个家伙直肠子一根筋,以你的手段,随随便便就能把他耍的团团转。我记得万艳千红灵法里面可有的是这种魅惑手法,钓上一个冤大头,貌似也不错。”
万艳千红灵法的修行方式,遇上自己动心的爱侣之前,决不能破身。但芳华夫人艳名远播,无数人都以为自己是芳华夫人的入幕之宾,却不知道自己是被万艳千红灵法所骗。真正拿走了芳华夫人身心的,还是杨晨。
长老的提示很直接,就是让芳华夫人用手段勾住那个家伙。不为修行,也为的是那家伙的身家。只要芳华夫人点头,估计那个可怜的家伙能被芳华夫人把家底都掏光。
只可惜,芳华夫人修行的万艳千红灵法和长老们认知的万艳千红灵法不同,没有斩杀爱侣的芳华夫人,怎么可能会背着杨晨做出这种事情。
连长老都不会想到,芳华夫人会为杨晨如此的守节。如果让旁人知道阴阳魔宗原先艳名远播的芳华夫人居然在为一个男人守节,不知道会惊掉多少人的下巴。sxbiquge/read/25/25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