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晨在火龙宫控制中枢打下神识印记,不过是让自己能够自由进出火龙宫而已,真正要说控制火龙宫,还远远的谈不上。
之所以杨晨能轻松的找到控制中枢,也是因为之前杨晨见到过同样的东西。在南海龙宫的时候,杨晨就见过,一个正六边形的工整的底座,和南海龙宫的那个正六边形底座一模一样,正好可以放置下龙塔。
果不其然,哮天直接召出了龙塔放置在了那个底座之上,红色的光芒一闪,龙塔就仿佛长在了底座上一样。哮天欢叫一声,一头冲进了龙塔之中。
紧接着,龙塔就开始闪烁起来,发出一阵阵并不耀眼的光芒。随着龙塔的闪烁,火龙宫的底座也开始闪烁出同样的光芒,然后闪烁的部位开始一点点的以龙塔为中心向外扩散,带动着整个火龙宫都开始进入了那种闪烁的过程中。
杨晨很清楚,这是哮天借着龙塔完全控制龙宫的过程,十分重要,也不打扰,静静的打坐等着。一边等着,杨晨一边开始用神识接触那团龙魂,进行十分详细的检查。
首先要确认的就是龙魂是不是真如龙灵所说,确实失去了所有的主动意识。这点很重要,如果一旦龙魂不是那样的情形而是被龙灵做了手脚的话,未来某一天一旦挑开这个问题,就是一个巨大的麻烦。在灵界或许问题不大,但到了仙界,龙族不是一般的强悍。
其实在内心之中,杨晨还是不怎么放心龙灵,尽管杨晨已经和龙灵合作算是很长的一段时间,而且严格说起来杨晨对龙灵也算是有救命之恩。算上这次夺舍的机会,那就是一个再造之恩。可是,杨晨从来不知道龙灵的真实原本的性格,更无法谈进一步的了解。
哪怕之前的合作也好,承诺也好。都是龙灵在迫不得已之下的权宜之计。这一点,从杨晨问龙灵双方不是敌人而龙灵犹豫就可以看出来,以杨晨这种对杀气尤其敏感的人,又怎么可能感觉不到那一瞬间龙灵散发出的杀意?
杨晨肯定是倾向于和龙族合作的,所以,能不伤害龙族的情形之下。杨晨是绝不愿意动手的。那一刹那也许是龙灵想清楚了自身的状况,也许是觉得杨晨是个重信诺的人,才放下了杀意开始合作。在杨晨看来,更多的或许是龙族的骄傲让龙灵在那一刻想的是杀人灭口以掩盖自己曾经**被灭屈身器灵的不光彩经历。
火龙原本的伤势十分严重,在灵界,几乎可以说是没救了。否则的话。原本火龙的伙伴不会把他这样的冰冻。靠着火属性的火龙自己,是没办法布置一个如此效果出众的寒冰阵法的,这就意味着火龙至少还有一个龙族的朋友,一旦发现了火龙这边的事情,后果堪忧。
所以,对于龙魂的检查,杨晨检查的很彻底。杨晨无法判断是龙魂真的因为受伤很严重所以才会丧失一切神智的还是被龙灵做了手脚。毕竟那个家伙原先的本命火种是蚀灵龙火。对于魂魄有极大的杀伤力,还能借助别的魂魄强大自身,不得不防。
检查一番之后,杨晨终于可以肯定,龙魂是没有一点真正的意识了。看样子并没有经过蚀灵龙火的攻击,杨晨是玩火大师,可以很确定这一点。这么一来,杨晨就放心了许多,看起来是自己多疑了。
想想也是,龙灵一直到目前为止。生死都在杨晨手上握着,他不能也不敢有什么其他的念头。最多也就是有点身为龙族的骄傲而已,这种小问题,只要好好调教几次,就能改正过来。对此杨晨有十足的信心。
既然确定了龙魂已经是这样的状态。杨晨就再没有了心理压力,开始琢磨如何将龙魂融入蕴灵炉。至此,杨晨也颇有些感慨,前世的自己,哪里有机会接触高高在上的龙族,想不到今生却有这样的机遇,人生真是充满了惊喜。
龙塔的闪烁已经影响到了大部分的火龙宫,这也意味着哮天已经能控制大部分的火龙宫。按照这个速度下去,用不了几天,哮天就能完整的控制火龙宫了。
不过这只是开始,杨晨想要的是另一个效果。以前只有一个南海龙宫的时候,杨晨并没有太多的心思,有龙宫作为自己的行宫,那已经是天大的好事了,不敢奢望其他。但现在又多了一个火龙宫,杨晨想的未免就多了些,野心和**也就更大了些。
既然有火龙宫的存在,那么其他属性的龙宫也一定是存在的。如果自己能够凑齐一套五行龙宫的话,那岂不是更完美?尤其是一座龙塔把五行龙宫完全的控制起来,相信不管是杨晨还是他的妻妾们,甚至连妖宠哮天都会十分乐意的。
耐心的等待了十几天之后,火龙宫终于彻底的被哮天控制,所有的一切都对杨晨敞开。杨晨站起身来,走到了火龙宫的广场正对的大殿门口,抬起头仔细的欣赏了一番这座真正属于自己的火龙宫,这才带着满足的笑容迈入了大殿之中。
这座火龙宫显然是火龙自己的居所,虽然已经空置了不知道多少万年,但是和南海龙宫那种早已经被放弃的还是不一样的,里面各种设施十分的齐全,除了尺寸显得巨大以外,其他的完全符合杨晨的使用要求。
对于一个可以随时变化的法宝来说,尺寸完全不是问题。杨晨的脑海里刚刚想到这个,眼前的一切就似乎随着杨晨的心意开始变化,直到尺寸完全适合正常修士使用。
现在,杨晨可以用主人的心态来慢慢的参观这座火龙宫,同时看看龙宫里面到底留下了什么好东西。一座正在被使用的龙宫,总是比被放弃的龙宫要多很多的东西。
很快,杨晨就看到了一些不一样的东西。在搜集某些好东西上,龙族似乎保持了他们一贯的骄傲,眼界也高的出奇。sxbiquge/read/25/254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