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指挥车上的李中易,敏锐的察觉到,草原各部联军的队伍里边,出现了异常的调动。
经过一番仔细的观察之后,李中易习惯性的摸了摸下巴,若有所思的说:“看来,蛮夷们终究还是要上勾啊!”
何大贝拱了拱手,十分钦佩的说:“灵帅明见万里,早就看死了蛮子们的心思,末期=将实在是佩服之至。”
李中易微微一笑,如果是平日里经常拍马屁的家伙,他肯定没啥子感觉。
可是,何大贝属于典型的西北男儿,脾气直性子烈,他敢为了一个意见不同的作战计划,当着李中易面拍桌子骂娘。
也许是李中易身边缺少获得重用的文官的缘故,在李家军中,还真是很难找出一个善于溜须拍马之徒。
当然了,李中易对部下们的品德要求,其实并不苛刻。
俗话说得好,疾风知劲草,板荡识忠臣。不到危急关头,没有经过重大变故的考验,忠或是奸,谁又能够轻而易举的分辨出来呢?
李中易本人就是一个久历官场的老官僚,他看得非常清楚,部将们忠不忠诚,暂时放在一边,只要坚决服从军令,有能力打胜仗,一律论功行赏,绝无例外。
颇超勇就是最鲜明的范例,这个党项蛮子的异族身份,根本就不符合李中易的大汉民族观。可是,只要颇超勇奋勇当先,誓死完成李中易的军令,照样获得重用升官发财,带更多的兵马。
常凯申校长,之所以坐拥数百万军队,最终却被赶去了孤悬海外的小岛,其根本性原因,在李中易看来,就是识人不明,赏罚不公,用人唯亲。
黄埔系的将领,例如,不从军令遇强敌即逃命、应该被砍头的孙元良,因私怨见死不救被判死刑的李天霞,诸如此类无德无能之辈,居然屡屡获得重用,岂能不寒了浴血奋战的真军人之心?
曹孟德能够打下偌大的基业,除了曹家和夏候两个家族的鼎力支持之外,也和曹阿瞒用人不拘一格,有才无忠照样重用,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以李中易的两世为人的经历,他始终认为,人心善变,所谓的绝对忠诚,其实是任何社会最奢侈的奢侈品。有之更好,无之也不须强求,只要做好权力制衡,赏罚分明,不使一方独大便可!
杨无双有些诧异的盯在何大贝的脸上,一向刚直的老何,今天这是怎么了?
竹娘毕竟是贴身人,她察觉到李中易的嘴角微微有些翘起,心里便明白了,夫君被何大贝的马屁拍得很舒服。
李中易心里爽过之后,忽然收敛了笑意,若有所指的询问何大贝:“说吧,参议司里,又有谁犯错误了?”
何大贝摸了摸鼻子,有些尴尬的说:“就在刚才,有人因为意见绝然相反,居然押上了彼此未过门的娘子作赌注。”
李中易闻言之后,只觉得啼笑皆非,这倒是个难题啊!
军事条令就算是再严密,也难免有遗漏的地方,比如眼前出的事,条令上面就完全没有规定。
除非李中易闲得发毛,绝无可能把这种私事,也纳入到军规的范畴。
可是,这种极伤感情的事件,如果李中易不介入处置,必定会造成因私怨而坏公务的严重后果,李天霞见死不救张灵甫,就是鲜明的例子。
“右亭,对于此事,你怎么看?”李中易在表态之前,想先看看何大贝的看法。
“回灵帅,如果赌注是各自的妾室,那应该没啥问题了。”何大贝的回答,令李中易有种恍然隔世的感觉。
正妻不可以当赌注,妾室却可以,这完全符合大周朝廷的规矩。
周承唐制,《唐律疏议》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妾通买卖。也就是说,妾的地位等同于商人手的货物,可以任由主家处置。
限于时代观念的束缚,以及李中易自己本来就好色,所以,条令之中并没有不许纳妾的规定。
可是,如果就这么允许部下之间,彼此拿对方的女人做赌注,在这方面思想极其保守的李中易,无论如何都过不了心里的那道坎。
“中和,你怎么看?”李中易不动声色的把目光投向杨无双的脸上,想看看这个冰山一样的家伙,对此事有何高论?
“回乡帅,末将以为军人除了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之外,还须诚信为本,一口唾沫一颗钉,他们既然敢下重注去赌,就要承受相应的后果。并且,条令上没有禁止的事情,不须多加干预,此所谓赏罚有据!”杨无双的态度大出李中易的意料之外。
尼玛,看这小子的态度,居然对正妻拿出来交换,都没有任何的意见。
李中易凝神想了想,随即恍然大悟,不是何大贝和杨无双的观念不正常,而是他李中易的现代人思想,太过于超前了,并不符合社会的主流习俗。
在这个时代,有些赌徒输红了眼,把大老婆或是小老婆抵押给债主,简直是司空见惯,不足为奇的事儿!
“嗯哼,我看这样吧,赌妻室太伤阴德,不如就赌一年的俸禄,赢家请客,输家陪客吃酒!”李中易左思右想,最终还是忍受不了拿老婆开赌的恶习,主动出手进行干预。
李中易既然发了话,熟悉他脾气的何大贝与杨无双,也都只得拱手听命。
这边的小插曲刚刚处置完毕,草原各个部落的兵马,按照大王和族长们的事先约定,开始频繁的调动。
何大贝用望远镜仔细的观察了一番草原部落军的调动情况,不由大摇其头,叹息道:“调动的速度太慢,彼此之间的阵线,也异常松散。如果是咱们的军队这么慢,负责指挥的军官,早就该挨军棍了。”
杨无双冷冷的说:“大规模的军团作战,如果没有高效的指挥调度手段,必定会贻误战机。更何况,我军也不是刚一开始,就可以做到如臂使指的程度。训练条令第一项就是,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
李中易瞟了眼杨无双,这个话非常少的家伙,今天猛然变成了话唠,令他一时之间,还真难以适应。
竹娘死死的盯在杨无双的脸上,这个平日里不吭不哼的家伙,暗中拍起马屁来,水平可比何大贝高出不止一筹。
李中易心里明白,杨无双如果不是因为的高度认同,绝无拍马屁的可能性。
直到半个时辰后,草原骑兵们才凑齐了所需的两万兵马,他们在各自头领指挥下,呐喊着,朝着颇超勇驻守的山坡,猛冲了过去。
李中易早就等着这一刻了,他眯起两眼,冷冷的说:“正路不走偏要走邪路,哼,死到临头了!”
何大贝和杨无双都非常了解李中易的心思,如果不是旁边还有个虎视眈眈的耶律休哥,李中易也不至于费尽心机的给眼前这帮子草原王爷们下套。
山坡上的大营里,李勇(颇超勇)正等得心焦,忽然听见大营四周杀声四起,喊声震耳欲聋。
“哈哈,老天赐军功给我了!”李勇高兴的直搓手,怪叫声连连。
坐在一旁静静看书的营镇抚钱书德,放下手里的书卷,伸了个懒腰后,笑道:“老李,总算是让你盼着了。”
李勇嘿嘿一笑,说:“方才,你不也和我一样,像热锅上的那个啥来着?”
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这是李中易亲自授课时,所讲的一句妙语,李勇这小子马上就记住了,并经常在部下们面前予以引用。
“来人,传我的军令,按照此前主公的部署,各就各位,准备给草原蛮子们上一顿美味大餐。”李勇狠狠的跺了跺脚,此战的意义十分重大,他必须竭尽全力的完成李中易吩咐下来的战术任务。
“老钱,咱们也该就位了吧?”李勇转过身子,扭头望着钱书德。
钱书德点点头,将手里的书册交给随身的牙兵,迈步和李勇并肩走出原本属于参议司所有的大帐。
李勇和钱书德一齐登上指挥车后,这才发现,漫山遍野的草原骑兵们,正如同潮水一般,凶猛的朝着他们的营地扑了过来。
“你去告诉近卫军的李十九,怎么防御都归他指挥,若是让贼军冲进了大营,即使我放过了他,主公也绝对绕不了他。”李勇非常有自知之明,他手下的骑兵营,论冲锋陷阵可能是把好手,但是并不擅长固守防御的阵地战。
原来,李中易在离开山坡之前,故意留下了大部近卫军,让他们和骑兵营互换了旗帜,伪装成骑兵,留守于大营之中。
这么一换,李中易身边的近卫军实际上是骑兵营的官兵们,为了伪装得更像一些,骑兵营的官兵们在脸上抹满了黄土。
李中易在主动出击之前,早就料到草原的族长们会去打后勤大营的主意,所以,提前做了准备,让擅长防守的步军,留守在大营之中,一边加固防御工事,一边等待着敌人的进攻。
实际上,根据李中易消灭了四万契丹宫分军之后,参议司已经作出总结,面对纯粹骑兵的进攻,李家军的防守阵线其实并不需要太厚。
有了神臂弩这种大杀器之后,按照综合性防御,立体打击的阵线要求,顶多只需要三分之一的盾手,三分之一的弓弩手,以及三分之一的长枪手和投石手,就足以抵御住多出好几倍的骑兵围攻。
基于参议司充分的计算,包括何大贝和杨无双在内,他们都认为,主力进攻部队如果没有骑兵的配合,即使迅速获胜,也很难扩大战果,从而陷入到打得过却追不上的尴尬境地之中。
方才,面对草原各部落军进攻试探的时候,李中易一直让骑兵们下马休息,并不许暴露了行踪。
李中易这么做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麻痹劳骨宁,让他误以为李中易的手上没有机动骑兵。
李十九,其实现在已经改名为李云青,字有德,是李中易赐的名和表字。
李云青现任近卫军检校副都指挥使,他的主要职责是协助李云潇,全权负责近卫军的日常训练工作。
由于是贴身保护李中易的军队,近卫军的人员编制,都和普通野战军大有不同。
近卫军中,除了李云潇这个头之外,下设三位副都指挥使,此三人并没有直接率领一支军队,而是按照分工不同,分别负责训练作战、舆图测绘和后勤支援。
如果有个共和国的军人,同样到了这个时代,他一定会深刻的指出,近卫军的指挥体系架构,大致都属于抄袭的范畴。
抄袭不抄袭且放在一边,在超级现实的实用主义者——李中易眼里,有助于提高战斗素养的体系,就是好体系,反之则是坏体系,仅此而已。
由于大营之中,原本就具备完整的防御工事,所以,李云青不慌不忙的下令弓弩手和盾手就位。
等常规打击力量准备就绪之后,李云青命人从防守异常严密的奚车之中,将提前预备好的“鸡尾酒”箱,抬到了投石车旁边。
“弟兄们,你们刚才也都演练过了,因为占了居高临下的优势,所以,投石机的最大投掷距离,比日常训练之时,要远了不止一半。所以,大家一定要记住新的坐标刻度。”李云青在近卫军中一直负责训练和作战工作,营中的每一个基层军官的名字,他都叫得出来,威望自然不是一般的高。
盾手、弓弩手以及投石手都准备好了之后,李云青快步走到最前排的门旗后边。
借助于草原部落军刚才没把注意力放到他们身上的间隙,李云青领着部下们,在门旗的后边利用麻袋,又垒起了一座土墙。
李中易亲自授课的时候,曾经掐头去尾的给部下们讲过一个真实的战争案例:以色列人仅靠一堵不算特别高的胸墙,便将阿拉伯联军的坦克部队打得落花流水。
当然了,案例中的坦克,被李中易改成了重甲骑兵。
李云青当时就觉得很新鲜,如今,居高临下的防御骑兵冲击,他临机一动,马上把学来的东西,用到了今天的实战上。
在胸墙的背后,李云青安排的是已经被多次战役验证过,对抗骑兵十分有效的底矮拒马枪阵。
枪阵的后边,是膀阔腰圆的神臂弩阵,再其后是投石机的阵地,最后靠里层的,则是李勇准备当作总预备队的骑兵们。
经过严格训练的士兵们,仿佛一架走时异常精准的原子钟一般,他们做好了各项备战工作,刚刚休息了不到半刻钟的工夫,草原部落军的骑兵们便呼啸着冲杀了过来。
“杀呀,剁了南蛮子……”
“哟嗬嗬……”
“南蛮子们,爷爷来了……”
李云青一直举着单筒望远镜,只是,他奇怪的发现,尽管草原联军的骑兵喊杀声震天,其实他们的冲锋速度并不快。
这是个什么鬼?李云青有些迷惑不解的死盯着部落军,骑兵向来是以速度取胜的兵种,这么慢的冲击速度,别说拒马枪阵,就算是那一堵胸墙,就很可能将部落军阻挡在大营的外面。
室韦族长暴熊,一边挥舞着手里的钢刀大声喊杀,一边慢慢的收拢马缰,吆喝着本族的战士们:“南蛮子的弓弩厉害,大家都不要冲太快,把功劳留给奚人吧。”
几乎在同一时间,东部鲜卑的宇文族长,也大声告诫身边的勇士们,“咱们本族人少,大家都不要给奚人当炮灰。”
就在这个时候,指挥车上的李中易也已经发现了问题,和政治敏感度不强的李云青相比,他李某人那可是超级资深政客。
李中易看得很清楚,冲在最前边的部落军,几乎全是小部落的军旗,而大族部落的军旗无一例外,全都在小族的身后。
“嘿嘿,还真是想不到啊,大战已是箭在弦上,草原上的王爷们居然玩出了借刀杀人,驱虎吞狼的内讧把戏。”李中易重重的摇了摇头,他心里边对于劳骨宁的评价,瞬间跌了七八成之多。
何大贝也已经看出部落军中的猫腻,他一边把玩着手里的单筒望远镜,一边重重的叹息说:“灵帅,某家终于搞懂了,秦国为何最终灭了六国。”
杨无双起初并不想说话,直到李中易的目光投到他的脸上,这才惜字如金的说:“必是大胜!”
李中易翘起嘴角微微一笑,他一手打造出来的远超这个时代军事思想的合成化战术,必将在未来的战争,取得辉煌的战果!
熟读历史的李中易心里非常明白,他的合成化方阵,完全足以秒杀被吹捧得很神奇的马其顿方阵,或是罗马军阵。
马其顿方阵,必须有骑兵的配合,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其正面的突击力量虽然异常强悍,可是,一旦敌人从侧翼或是背后发起进攻,这种方阵必定会陷入混乱之中,最终崩溃失败。
罗马人赖以制胜的龟盾阵,遇见拥有同样防御力,外加神臂弩和近距离手投型“鸡尾酒”的李家军,注定只有招架之功,而无还手之力。
暴熊他们的磨洋工,很快就被劳骨宁发现,奚王不禁勃然大怒,厉声命人传令给暴熊:“如果临战不前,整个室韦族很可能将不复存在。”
暴熊接到了赤果果的威胁,不由长叹了一声:“南蛮子有句名言,弱肉强食,果然没有说错。”
“儿郎们,哪怕是做个样子,咱们也要冲上去打一打了!”暴熊的心里非常清楚,奚人其实并没有那么的恐怖,可是,劳骨宁并没有说错,一旦奚人故意挑拨了契丹人的怒火,灭族之祸也就不远了。
“仗势欺人的狗东西,老子和你们没完!”暴熊骂骂咧咧的好一阵子,最终也只得领着他族内的勇士们,猛然提速,冲向山坡上的南蛮子大营。
李云青正等得有些不耐烦了,部落军突然发力往上冲,他不由搓了搓手,笑道:“终于来了!”
“弓弩手都前进到胸墙的后边,准备五段击;盾手负责掩护,投石手不许妄动,听我的军令行事。”李云青原本就是近卫军的教官,袍泽们也都是一起训练了很久的老部下,指挥起来得心应手,如同行云流水一般。
尽管是被迫拼命,暴熊依然存有一分侥幸,南蛮子的军队之中,不可能个个都是神射手,只要充分利用骑兵快速打击的优势,他就有可能在减少损失的前提下,攻破南蛮子的大营。
劳骨宁虽然逼迫室韦族拼命,但事先也有约定,最先冲进南蛮子大营的部落,将会分得最大的一块肥肉。
所以,研究过南蛮子战术的暴熊,决定放弃鸡肋一般的骑弓,而采取左手盾右手战刀的方法,争取用最小的损失,尽快达成突破。
可是,当暴熊领着族内的勇士们,刚刚冲上山坡,就被密集的弩矢,给予了迎头痛击。
“啊……”
“唉呀,痛……”
“唏律律……”
在暴熊的身旁,不断的传来战马中弩矢倒地,骑兵中箭落马的悲惨声响,可是,劳骨宁就在身后督战,此时此刻,暴熊已经顾不得那许多了。
“举盾,举盾,护好身体和战马!”暴熊明知道他的呼喊没有多大的作用,不过是属于自安慰的性质罢了,依然还是想为族人尽一分力。
战马的体积远远超过了盾牌可遮掩的范围,草原上的勇士们护得住自己的身体,却怎么都不可能护住战马。
李云青已经发现了暴熊的企图,他不由冷冷的一笑,果断的下令:“传令弩手们,略微射慢点射击的速度,把鞑子们再放近一点。”
按照李中易的事先安排,李云青这边一旦投放出“鸡尾酒”,就等于是发出了真正总攻击的信号。
山坡顶上的指挥车上,钱书德有些好奇的瞟了眼李勇(颇超勇),这个唯一获得李中易赐姓和赐字的党项蛮子,在今天的防御战中,居然有完全放手放李云青去指挥的心胸,此前倒真是有些小看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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