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对于理查德男爵来讲,是个比较特殊的日子。
有多特殊呢?就好像你周末来到了那家最喜欢的餐厅,点了一道期待已久且限量供应的大餐,然后满心期冀与忐忑的等待着桌对面那个人的降临。
时间一点一滴的流逝着,桌上的烛火慢慢变短,周围的客人也渐渐稀少,餐厅的侍者来了又回,反复多次。
你望向窗外,看到在已经有些结霜的玻璃上,倒映出一张失落沮丧的脸庞。侍者再次来到你身边,礼貌的对你说着什么,你起身歉意的笑了笑,低头从餐厅走出。
清冷的夜晚浸着凉意,叹息出口便转成白雾,袅袅散去。你将外套的领子立起,双手插兜,朝那条望了整个晚上的路口看了最后一眼。
人流稀稀疏疏的经过,却没有那个熟悉的影子。你耸了下肩,自嘲的笑了笑,转身准备离开。但就在这时,你突然听到有人在背后大声呼喊着你的名字,那个声音透着疲惫,还夹杂着奔跑过后的喘息,但却是你最魂牵梦绕的声音。
……
巧合的是,我们的这位理查德男爵也在等待,只是剧情并没有上面那么狗血,也不会有人因为睡过头了而忘记约会。
自上周起,圣尼诺的上空便一直阴云密布,太阳如害羞的处子一般,不肯出现让人们仰望她美丽的容颜。而昨天甚至还百年难得一遇的下了一场薄雪,仿佛在预示着什么事情将要发生。
理查德男爵此时他带着仆人鲁宾,等在了圣尼诺城的城门处。他穿着白狐狸皮的裘衣,左胸口处绣有一只口衔月桂叶的可爱短尾袋鼠。短尾袋鼠憨态可掬,一见便会令人心生好感,亦如这位正不断和路人打招呼的男爵大人。
男爵在等他的商队回归。昨天信使提前回来通知,这支商队距离城市已经不远,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今天中午就能到达。商队会带回大量的走私货物,以及其他一些十分重要的东西。
关键就是那些东西,那才是男爵等在这里的原因。
仆人鲁宾曾建议去附近的酒馆里坐一小会儿,却被男爵拒绝了。他需要第一时间拿到那些东西,然后将其亲自送到吉斯伯爵的府上。
等待的过程总是比较无聊,理查德男爵随口鲁宾闲聊着,“你知道么,鲁宾,人类其实是一种十分复杂、且饱含着欲望和野心的矛盾产物。”
“抱歉,大人,我没听懂。”鲁宾傻笑着挠了挠头,“您说的话就像歌剧里的台词一样,让人难以理解。”
男爵换了一种说法,“这么说吧,你认为我是个坏人么,鲁宾?”
“当然不,大人,您怎么能是坏人呢,全城的人都知道这根本不可能!”年轻仆人义正言辞的说道,随后又攥起拳头大声说道,“如果有谁敢认为您是坏人的话,我准打破他的鼻子,就像这样。”
“真希望你对那天晚上的行凶者,也能这么英勇。”理查德男爵嘀咕着。
“我被偷袭了,大人。”鲁宾涨红了脸,很不服气说,“如果是面对面的话,我会让那个卑鄙的家伙好好尝尝我的厉害。”他将腰间武器抽了出来,“大人,我说到做到,真的!”然后使劲的朝空气挥舞着。
“把武器收回去,你没看到那些守卫们都注意到你了么?”男爵对仆人呵斥道,随后又对城门处的守卫们笑了下。
仆人乖乖的将武器插回腰间,又开始满脸警惕的观察周围来来回回的行人,似乎要将那天晚上的行凶者从这些行人中找出来。
“如果我确实做了一些坏事呢?”男爵又问,“你会认为我是坏人么。”
“不,大人。做坏事其实没什么的,谁都会做坏事,所有人都会。”鲁宾满不在乎的说,“我前两天看到凯伦在打扫长廊的时候,无意间掉了一张手帕。我捡到了,但是却没有还给凯伦。”年轻人嘿嘿的笑着,并从怀里拿了一张很普通的淡灰色手帕,“我偷偷把它留下了,大人,它还带着凯伦的香味呢。”
哦,傻孩子,你的大脑估计就像脑门上的粉刺一般大,男爵笑着摇了摇头,“如果我所做的坏事是杀人呢?”
“杀人?”鲁宾的神情变得有些紧张,“您为什么要杀人?”
“我是说‘如果’,鲁宾,这只是一种假设,就好像你夜晚躺在床上,手里拿着凯伦的手帕,然后假设她就躺在你身边一样。”男爵用可以让年轻人理解的方式解释着。
“大人,您怎么知道?”鲁宾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
“谁都有年轻的时候,鲁宾,青春不仅会让你的脸上长满丑陋的粉刺,还会让你的脑中充满对着异性的幻想。这并不是什么坏事,或者说,这种坏事无伤大雅。但如果是杀人呢?鲁宾,假如我杀了人,而且是很多人,你会认为我是坏人么?”男爵重复着这个问题。
“……我不知道,大人。”年轻人困惑的回答,“杀人终归是不好的,但我想您肯定不会这么做。之前那个老乞丐弄脏了您的衣服,您都没生气,如果换做其他贵族的话,早派人打断那个乞丐的手了。”
“我确实不会这么做,确实。”男爵漠然的看着城门,“毕竟我们家族的箴言就是,‘微笑会迎来金币,而愤怒只会将其吓跑’。”他意味悠长的笑了下,“不过,你可能不知道,虽然我的家族自古便一直信奉着这句话,但‘短尾袋鼠’在贵族中却一直是数一数二的贫穷。”
“你不觉得么,鲁宾,那句家族箴言其实更像是一种变相的乞讨,用微笑讨好别人,渴望得到一些施舍。但有人会在乎乞丐么?我想这个答案再明显不过。”男爵看了看衣摆上的脏手印,“说起来这其实也正常,毕竟我的祖先就是靠这个混成贵族的。在那个年代,一个普通的箍桶匠,没有半点武艺,也不会打仗,而且做出的水桶却总是漏水,他凭什么会获得爵位,成为一名贵族?而且是世袭贵族?”男爵对旁边的仆人问道,“虽然我们国家的贵族多如地精,但‘世袭’二字的分量还是很重的。”
年轻的仆人愣愣的摇了摇头,似乎并不清楚眼前的主人为什么要说这些。
“是微笑!”理查德男爵给出了答案,“弱者凭此在强者脚下分得一些残羹,就像你在吃饱了之后,会将盘里剩下的食物扔给摇尾乞怜的流浪狗一样。”
“我不会那么做,大人。”年轻人郑重的说道,“我总是要填三次食物才能吃饱,而且不会剩下任何事物,就连面包渣都能吃的干干净净!阿尔奇大厨总说我用过的餐盘比他刷过的都干净。”
“……好吧,那在你门外等待的那些流浪狗可要失望了。”男爵无奈的说,“记得让阿尔奇给你准备个更大的盘子,而且专属你使用。对了,我刚才说到了哪儿?”
“流浪狗?”
“是的,流浪狗。”理查德点了点头,“可是有一天,某只流浪狗的后代,突然不想过这种依靠讨好别人来勉强过活的日子,他想爬上餐桌,在周围崇敬而畏惧的眼神中,用刀叉吃饭。那他应该怎么做呢?”
“我没听懂,大人。”年轻人的表现再次陷入了迷茫,“狗为什么会用刀叉呢?是马戏团训练出来的么?而且,即便它真的会使用刀叉,我想,也没有人会让它坐到餐桌上吧。”
“说得好,鲁宾,说得好!”男爵拍了拍仆人的肩膀,大声笑着。
“啊?真的么?”年轻人摸了摸自己的胳膊,也跟着傻笑。
“是啊,即便流浪狗已经很努力的去进行改变,他甚至变成了一只猎狗,疯狂的狩猎,并将猎物分给其他的那些家伙,但依然无法获得应有的认同。”男爵抬头看了看阴郁的天空,“这是个怪诞的世界,鲁宾,比《彼埃尔的葬礼》还要荒谬无数倍,你对这个世界理解的越深,便越希望自己生活在歌剧之中。”
“至少那个女演员的屁股很漂亮。”年轻人不自然的笑了下,即便以他那黄豆般的大脑来思考,也感觉出今天的主人有些不太正常。
“法师们用强大的实力威压一切,迫使这个世界变成了一滩死水。”理查德男爵的声音渐渐提高,“他们并不想要这个世界变得更好,也不在意它变得更差。毕竟多元宇宙是如此浩渺,魔法的力量又是那么的神奇,谁会去关心一个流浪狗的想法呢?”
“流浪狗?”鲁宾不明白主人为什么总提这个。
“流浪狗不仅会狩猎,还会使用刀叉,甚至会说通用语。”男爵在城门处看到了自己等待的商队,又对仆人说了最后一句,“它不想要回到水沟之中残喘,又没办法上到餐桌之上,你知道它还能去哪儿么?鲁宾?”
年轻人不出意外的摇了摇头。
“我想,马戏团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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