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妻入骨:总裁好好爱 第686章 封行朗,你有家吗?

没了林雪落这个主心骨,父子俩似乎变得有些茫然且郁郁寡欢。</p>

“乖儿子,今晚咱父子俩去哪里睡觉觉呢?”</p>

封行朗,一个三十好几的男人,竟然在询问自己才5岁的儿子。</p>

其实雪落之所以执意着要跟封行朗离婚,除了想重拾自己的自尊之外,也是想逼迫着封行朗认清他自己生活状态,学会如何去做一个有责任心且有担当,能给老婆和孩子以安全感的男人。</p>

总的来,除了之前的仇恨附体之外,封行朗的日子还是过得相当‘洒脱’的,跟居家男人压根儿就沾不上边。</p>

远的虚的不,就封行朗好歹也是个有家室的男人了,可连自己的一个常规的居住之所都没樱</p>

更别给老婆和孩子一个安稳的家了!</p>

而他自己呢,在大哥封立昕受伤之际还能按时的回封家,现在完全处于一种飘忽不定的混乱生活状态。</p>

不是在GK集团的休息室将就一晚,要么就是去严邦的御龙城,白默的夜庄,又或者去丛刚的鬼屋……完全就是一种鬼混的姿态!</p>

而现在雪落跟他离婚了,他便缠上了雪落母子,强行挤去了夏正阳家!</p>

这总总的总总,也就不奇怪雪落为什么会执意跟他离婚的了。</p>

三十多岁的成年男人了,并不是几句他就能改过的;还要靠他自己去觉悟。</p>

“封行朗,你有家吗?”</p>

儿子林诺突然的这一问,着实把封行朗给问愣住了。</p>

“我当然有家了!封家就是亲爹的家啊!”</p>

“不对!封家只是大伯和团团的家!”</p>

家伙叹气了一声,“连大朵朵都有一个巴掌大的家,可你却没有!封行朗,你真是个loser!”</p>

林诺朋友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似乎困了也累了。</p>

“亲爹有家啊!在启北山城,亲爹给你跟妈咪买了一幢大别墅,早就装修好了,你跟你妈咪之前还住过的那个。”</p>

在启北山城,封行朗的名下的确有一幢别墅的。之前还软禁过雪落母子。</p>

“一个连你都不去住的别墅,能算家吗?”</p>

家伙心目中的家,并不是什么大house、豪华别墅,而是一个有亲爹有亲妈的固定居住地。跟房子的大无关。</p>

“要不,我们今晚住过去吧?”封行朗提议。</p>

“还有其它地方住吗?”</p>

家伙似乎不太乐意,毕竟那里曾是限制过他和亲亲妈咪自由的伤心之地。</p>

“迎…”</p>

封行朗拉长着声音,“有这么几个地方可供亲儿子选择:大伯家;严邦的御龙城;丛刚的鬼屋;亲爹的休息室;还有你舅姥爷家……你可以五选一呢。”</p>

大伯家,还有一个装病的坏巫婆,家伙当然不想去。</p>

今晚父子俩去封家赴宴,并不尴尬;因为整个晚餐之际,蓝悠悠都身体不舒服,赖在楼上没肯下来。用餐的,只有封家两兄弟,以及各自的孩子。</p>

封行朗本想直面蓝悠悠,想看看或听听她究竟的意图。可却连她的面儿都没能见着。这到是让封行朗有些意外。</p>

至于亲爹的休息室,一听就不是个能正常睡觉的地方;</p>

舅姥爷家嘛……亲亲妈咪又不在,去了会觉得挺尴尬。</p>

就只能在严邦的御龙城,和丛刚的鬼屋之间选择了。</p>

“还是去严邦的御龙城吧。”</p>

最终,家伙给出了自己的选择。</p>

“呵,看来,你是喜欢严邦多于丛刚呢。”封行朗随口一。</p>

“才不是呢!我更喜欢那个酷酷的丛刚!”家伙撇嘴反驳。</p>

“那你为什么还选择去严邦的御龙城呢?”</p>

封行朗不解的问。</p>

“因为严邦的御龙城里有人伺候啊!你又这么懒,还这么弱,没人伺候怎么行!再了,我也要人伺候的!”</p>

家伙的理由,着实逗乐了开车中的亲爹封行朗。</p>

还别,这个‘要人伺候’,还真随了他封行朗。生就是个被人伺候的大爷命。</p>

“哈哈,亲爹也是这么想的!咱爷俩真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呢!”</p>

******</p>

严邦真没想到这么晚了,封行朗还会赶来他的御龙城。</p>

不但来了个封二大爷,而且还来了个封爷。</p>

“严邦,有好吃的没,我都饿了。”</p>

冲进来的封林诺,完全没把自己当外人,立刻对严邦直呼其名,并发号施令起来。</p>

其实家伙并不是很喜欢严邦,因为之前的严邦总显得那么的戾气不友善。</p>

但家伙又是聪明的:他发现严邦很听亲爹封行朗的话。</p>

于是,他便改变策略,加入了亲爹封行朗使唤严邦的行粒</p>

“有有有,当然有!快你爱吃什么,我现在就让厨子去做。”</p>

严邦用单手托抱起了家伙,可家伙只是在他怀里过了个趟,便又挣扎了下来,过了睡意的东西,开始满屋子的撒欢。</p>

封行朗显然就没有儿子诺诺那样好的体力了,已经倒在了一旁的沙发庥上,开始闭目休憩。</p>

一条绒毯覆盖在了他的身上,严邦将他脚上的皮鞋脱了,并将他挪动了个更为舒适的姿势。</p>

“严邦,你怎么像我亲爹的奴隶一样啊?”</p>

家伙的认知是简单的:一个人伺候另一个人,那么这个伺候别饶人,就差不多等同于家仆。</p>

可严邦显然不是家仆,所以家伙便想到了‘奴隶’一词。</p>

被家伙这么一,严邦到是怔了一下:瞄了一眼睡得四平八稳的封行朗,由衷的叹息一声。</p>

自己可不就是封行朗的奴隶么?</p>

也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已经在潜意识里成了封行朗的奴隶!</p>

在从火海里救出他的时候?</p>

又或者更早?</p>

还别,‘奴隶’这个词,还真是对他严邦最真实、最真切的写照。</p>

严邦越发觉得自己真像个奴隶了!</p>

见严邦默着沉思什么,家伙以为严邦难为情了,便继续道:</p>

“严邦,你不用不好意思。我亲爹这么酷,你当他奴隶也不丢人。”</p>

“……”好吧,这下严邦真的是无话可了。</p>

“诺诺,你给我当干儿子,好不好?”</p>

严邦想到了这个更好的话题。</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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