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丹的精明显然不仅仅局限在免费请劳力搬石头上, 还体现在稍后时间蜂拥而至过来重新测试的人流上。
之前阿丹的快递搞出来的动静太大了, 好多人过来免费给他搬“快递”不说, 更多的魔物则是过来凑热闹。他们不轻易凑热闹, 不过测试区的热闹却可以凑一凑, 毕竟想要更加快速的找到合适的工作, 测试区是一定要来的, 来都来了,如今的测试区还有外面运来的石头,好些魔物就想……摸一摸, 摸石头的最好方式就是做测试啦~
此外还有好些第一次找工作还摸不到门路的愣头青,上午阿丹这边搞出来的动静实在很大,他们自然而然的来到了测试区。
这样一来, 不但全部魔物都知道测试区又恢复营业了, 测试区的生意还一下子变得超级好!
“力量一石……嗯……不过现在的石头的一石相当于之前的两石吧?履历上给他备注一下,如今的一石等于之前的两石……”老魔物坐在庭院的正中央, 耷拉着眼皮, 周围是一头抱着一块大石气喘吁吁的魔物, 继欢则跟在那头魔物身后, 手里拿着纸笔不停的记录着什么。
其实生意兴隆的测试区最忙的不是阿丹而是继欢。
由于有了新的测试工具, 阿丹如今不需要亲自上场当沙包,只需要坐在场中间报数即刻, 倒是继欢每天需要写的履历比往常翻了好几倍。
于是阿丹就要继欢用电脑打履历。
虽然很破旧,不过阿丹是有一台……电脑的←这里也是有电脑的, 不过系统和使用方法什么的都和地球上不太一样,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的电脑了,外表又破又烂不说,还经常死机。
继欢之前就是勉强用这台电脑订车票的。
发现继欢快要忙不过来了,阿丹就要继欢用他那台老电脑敲履历。
可惜继欢不太会用电脑,这边的电脑从键盘到系统都和以前世界的完全不同,输入法什么的还在研究状态中,继欢用这台电脑敲字比写字还要慢,更何况这台电脑动不动就死机,没有办法,继欢还是先用手写的方式了。
不过这项工作他倒是做的越来越得心应手了。
之前还要一边写一边查字典,如今写得多了,他基本上已经可以扔开字典直接写了,对于来到这个世界不到一年的人来讲,继欢的学习力简直达到了一个惊人的地步!
然而这是为了生存,继欢直到现在每天还背100个单词,每天黑蛋睡觉后,他就在一旁背单词,一直到睡着。
一天下来,继欢写出的履历份数到了阿丹都惊讶的数量。
“你的手不疼吗?”写字和打架不一样,打架的话,阿丹从来不知疲累,可是写字却比打架累多了,阿丹也会写字的,可是在他看来,一天写个几十张履历就让他老人家手腕酸痛到抬不起来了,可是继欢写了多少?一百张?
“还好,习惯了。”□□最擅长的就是题海战术,即使是作业不多的八德镇,高二之后留给学生们的作业仍是非常惊人的,继欢倒是习惯的很。
于是就连阿丹也有点好奇继欢之前是做什么的,居然能对如此高强度的文书工作如此习惯。
好吧,□□的高中生绝对是书写强度最大的职业,没有之一哟!
不过以己推人,老魔物觉得继欢这份工作实在太辛苦了,眼瞅着下班时间快到了,他就早早的把还等在门外排队的魔物赶走了。
“明天再过来,今天我们下班了。”他老人家不客气的挥了挥手。
“什么!我们都等了一天了,等等——不是还没到下班时间吗?”站在第一名的魔物赶紧回头看了一眼太阳的高度以确认时间。
“我说什么时候下班就下班,以后我们每天都是现在这个时间下班。”老魔物非常霸气,任性提前下班不说,还一句话更改了从此以后的下班时间。
有产业,任性~
说完,丢给身后一群魔物一个背影,老魔物背着手回院子了。
看着正在整理桌子的继欢,老魔物耷拉着眼皮呆了一会儿,半晌指了指一旁那台破旧的电脑。
“你把这台电脑抱回去,今天开始练练打字吧。”
“外面的魔物现在都是电脑办公了,这说明用电脑打字肯定比手写的快。”
收拾到一半,继欢抬头看向老魔物,有点惊讶于这位老者的与时俱进。
然后——
“而且电脑打印的油墨费比水笔的墨水便宜多了,用电脑既可以省下墨水钱、又可以多做几份简历,赚得多花的少,这生意做得。”
继欢:=-=
好吧,老板果然是精明的生意人。
“一会儿我给你一个电话,你明天一早打电话过去找他订购一台最新款的电脑。这台电脑你今天就带回去,早点练好,以后就用新电脑处理每天的文书。”老魔物说着,点开手机报了一个号码,继欢连忙把号码记住。
揣好手机,看着认真在手机上新增联系人的青年,老魔物又道:“以后每个月再给你三百骨币,算是通讯补贴。”
“好了,下班吧。”
说完,挥挥手,老魔物就离开了。
看着老魔物的背影,继欢的嘴角又弯了弯,将桌上的东西一一归位,他这才开始搬运桌上的电脑。
这种老型号的电脑非常沉重,饶是继欢现在力气不小,可是搬运这台东西还是超过他的负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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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阿布他们这个时候到了。
白天的时候阿布他们有事情忙,继欢这边也很忙,他们就约好下班过来拿继欢给他们准备的食物。一进门就看到正在搬东西的继欢,那吉立刻主动帮继欢将最沉重的主机举了起来。阿布拎起了第二沉重的屏幕部分,小灰则默默的拿过了键盘。
于是继欢手里最后就拎了几根线。
“要搬到哪里?”阿布随口问。
“我家。”继欢道。
然后阿布……的脸上就忽然露出了一个很古怪的神色。
“这个……今天就要去吗?我……我……还没洗澡呢……我是说……我本来想去拜访前先去外面抢劫一票顺便在外面冲个澡……啊!”
个子高大、一脸粗犷的阿布果然有颗纤细的心,继欢从来不知道他居然将来自己家吃饭这件事看的如此郑重。
“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吧。”继欢看向三头魔物:“而且我家可以洗澡。”
三头魔物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终都点了点头。
早上带过来准备给阿布他们的卤蹄子于是原封未动又被继欢拎了出来,走到一半的时候,阿布等人又拉着继欢去了狩猎区,三头魔物都非常擅长狩猎,三人合力的情况下效率更加高,没多久阿布和那吉身上就多了两头科姆兽,小灰魔手里则拎了一头非常肥大的骨←见继欢常常狩猎这个,他以为继欢爱吃这个。
“听说去朋友家第一次登门拜访,正常情况下要带礼物的。”阿布郑重的说,然后声音忽然压低:“有没有这回事?”
之前从来没去朋友家拜访过,这里也很少有“家”的概念,阿布虽然做了一些功课,可是他自己都不知道对不对。
继欢就点了点头:“一般第一次拜访都会带点礼物,不过不用很贵重,一束花,一瓶酒都可以。”
“水果也行。”继欢忽然想到了第一次去王小川家拜访的自己。
那个时候……自己带的是冻梨吧?
阿爷没有教导过他去别人家做客的礼节,继欢也没有朋友,第一次去王小川家的时候,他心里其实是紧张的,毕竟朋友的家,家里会有大人,感觉是不一样的……
继欢想起了王小川。
他现在应该已经考上大学了吧?
他们的籍贯迁到隔壁城市了,虽然是邻市可是省份不同,那个省的分数线比他们之前的要低很多,这也算是照顾了,只要正常发挥,分数和以前一样的情况下却可以上更好的大学,王小川现在应该能上很好的大学了吧?
有可能是京华大学呢……
继欢的思绪有点飘远,不过他迅速又把思绪拉了回来。
就像王小川肯定有了新朋友,他如今也有了新的朋友。
说起来今天还是他长这么大第一次带朋友回家,啊……也没有告诉阿爷,不过阿爷应该很高兴,心里忽然有点紧张有点高兴,离开狩猎区沿着小路走过去,一路经过好多熟悉的地点,最终继欢带着阿布一行人来到了自家居住的地方。
“哇!”阿布和那吉都惊呆了。
“继欢你住的地方好……”阿布话说了一半,忽然压低了声音。
周围太安静了,安静到了按照正常音量说话都觉得会突兀的地步。
“这里是叶法尔地皮最贵的地方!比什么奢靡区贵多啦!听说好多叶法尔的大人物都住在这片地方,从小我们就被告知没事不要靠近这里,今天我还是第一次来哩!”
“呃……”继欢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于是他也压低了声音:“这是阿瑾的房子。”
“难怪了。”点了点头,阿布露出一副合该如此的表情。
跟在继欢身后,几头生活在叶法尔最底层的魔物进入了叶法尔最神秘的地区之一——绿荫区。
这是叶法尔唯一有树木的地方。
虽然不多,可是这里的土壤是能长出东西的。
距离纸醉金迷的奢靡区以及垃圾、小混混遍地跑的垃圾区都有一段距离,这个区安安静静,竟是一片难得的净土。
继欢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邻居,也没有在这里听到任何魔物的声音。
他几乎一度怀疑过这里只有自己一家居住。
拎着卤蹄子走在路上,继欢不经意回过了头,看到阿布等人的表情时,继欢却吓了一跳:
身后,无论是阿布,那吉,还是小灰魔,三头魔物现在居然都是一头冷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