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黑太子 第1263章:据点克星

消灭五十名英军骑兵连开胃菜都算不上,黄廷的第一个目标便是盘踞在七十里之外的大约五百英军。

对方只有一百骑兵,而且之前已经被自己吃掉一半了,一个都没跑掉,这就不会让对方提前知晓远征军已经来了。

翌日清早,黄廷便下令全军开拔,只要己部行动够快,那便可以在对方反应过来之前一口吃掉这块肉。

由于需要游猎的范围很大,英军骑兵部队一般不会在当天归队,三四天后才返回驻地是很正常的事情。

黄廷就是利用这个空档期,打算来个趁其不备,一网打尽。

由此可能会打草惊蛇,让詹姆斯二世知晓自己来了,那就无所谓了。

大不了将打草惊蛇变成全线进攻,反正早早晚晚都会与猎物再次交锋。

因为蒸汽坦克数量有限,全军行进速度当然会照顾到大量的步兵。

于是黄廷让两百辆坦克作为先头部队进攻,每辆蒸汽坦克搭载一个班的步兵。

哪怕俘虏使诈,提供的情报不准确,使得自己的先头部队直接捅了马蜂窝。

在飞机的掩护下,两百辆坦克加上两千步兵也足以与上万英军相抗衡。

黄廷也不相信英军主力会距离自己如此之近,这完全不合常理。

在北美的中南部玩灯下黑,尤其是在己方拥有大量飞机做侦察的情况下,此举不啻于主动找死。

真想找死的话,詹姆斯二世也不用长途跋涉,横渡好几条河流,跑到这种地方来了。

黄廷此前还对交代情报的俘虏许诺,只要情报属实,己方毙俘数量之和,按照人头计算。

一个人头价值一枚银币,假设毙俘两百人,那就给俘虏两百枚银币。

不但将其立即释放,还为其开一张路条,可以凭此去往世界的任何地方。

英军俘虏当然是不相信的,可也没有其他办法,他们也不想去挖矿。

一边是成袋子的银币,一边是挖矿二十年起步,傻子都知道怎么选!

目标的实际距离大约有八十里远,说近不近,说远还真不远,步兵搭载坦克,一天就到。

当发现明军坦克时,驻地的英军则是一片慌乱,他们只有五门小型加农炮。

重型武器都已经在跑路的时候被遗弃掉了,原本以为这种地方不会有黄皮猴子,这下就傻眼了。

几千米以内,人跑得比坦克快得多。

再远的话,等人耗光了体力,那就只能等着被坦克碾压了。

明军抵达猎物的老窝已经快下午三点了,可由于有飞机的配合,战斗不会持续到天黑的。

驻地的骑兵只有十几个,剩下的则是大量的步兵和少量的炮兵在抱团取暖。

似乎是刚打劫完一个印第安部落,驻地里到处都是牛骨架。

印第安向导对此非常气愤,说这些都是他们的财产。

好在战后可以用缴获的英军武器弹药来充抵,不然向导会申请将这些英军俘虏都宰了……

战场是一片开阔地,只有一条及膝深的小河沟流过,完全不会成为坦克的进攻障碍。

明军采用正面一百辆,两侧各五十辆蒸汽坦克的平推战术,打算合围此股英军。

看到黄皮猴子的战车与会飞的东西接踵而至,营地里的一部分英军在负隅顽抗,另一部分则开始跑路。

小型加农炮已经无法摧毁第三代蒸汽坦克,燧发枪里射出了的子弹更是只能打掉车漆而已。

反过来,远征军的坦克炮能给予对面英军步兵和炮兵毁灭性的打击,一点翻盘的希望都不会给。

开打不到五分钟时间,被坦克毙伤的英军数量就超过两百人了。

英军此前没有发现任何黄皮猴子的行动踪迹,以为这片区域只有印第安人,便放松了警惕,连壕沟都没挖。

他们现在跟当地的印第安部落差不了多少,都是流动式的。

只不过一个是流动式放牧,一个是流动式打劫!

现在轮到他们被打劫了,这种苦涩的滋味不好品尝,但全得咽下去!

坦克的平推,英军步兵根本无法阻挡,不论是手榴弹还是火枪,都只能起到象征性的作用。

飞机的扫射,更是让英军士兵无可躲避,对方居高临下,恣意肆虐,祈求与谩骂在此时都是无效的。

为了收拾这五百人,黄廷派出了二十架飞机,在战场上空不停地盘旋,寻找正在移动的目标。

英军士兵躺在地上装死,或许还会逃过一劫,否则你跑得再快,也快不过天上的飞机,更快不过机枪打过来的子弹。

双方激战近半小时,四百多英军无一脱逃,被俘约一百五十人。

远征军受伤了十几个步兵,无一阵亡。

坦克没有损失一辆,两飞机在战场着陆时,起落架与机翼受损比较严重。

受伤的英军可以被直接释放,能带着冷兵器和打火机爱去哪就去哪。

除了高价值的重要猎物之外,深入内陆作战的远征军已经不会轻易救治受伤的俘虏了。

浪费宝贵的药品的行为是非常可耻的,尤其是浪费在一些白皮蛮夷身上。

根据尊师赐予自己的地图以及六分仪来判断,黄廷认为自己现在正位于沃希托山以南地区。

东北方向约四百里便是孟菲斯,倒是可以去老地方看看,但黄廷并不打算来个故地重游。

根据俘虏的交代,詹姆斯二世的主力应该位于密苏里、堪萨斯、艾奥瓦、内布拉斯加这四块土地上。

这一片是前法属北美地区,在法军从当地撤离之后,便成为了实际上的无主之地,虽然名义上已经归属大明帝国所有了。

用六万人去扫荡这么一大片地方,费时费力还费人,必须分兵,而且要分成至少二十路。

根据自身的情况,黄廷以四百至五百明军搭配两千五百倭军为一路,配备三十辆蒸汽坦克、四门重炮、六架飞机、卡车一百辆、战马五十匹。

如此安排就等于拉网式捕鱼,每路人马的实力并不强,但胜在扫荡的面积会非常之大,非常适合当下的情况。

每路人马间隔四十里,二十路便是八百里,由飞机、骑兵与信号弹保持联系。

在出发之前,所有远征军士兵都可以饱餐一顿。

来到北美作战,别的没有,牛肉有的是!

六万将士每人一斤牛肉,不过六万斤,也就是相当于两百头而已。

抓获一个野牛群,就足够让全军打牙祭的了。

飞机这时候就能派上用场了,高空搜索,俯冲扫射,然后由卡车带回来。

厨子们架锅之后,还能让黄廷等将领吃到久违的涮肚,那真是有口福了。

现在众人总算体会到了海军的快乐,当年揭暄远征美洲,舰队与陆战队可是没少吃牛肉。

本土是禁止随便杀牛的,店家卖的拉面也以肘子肉与红烧肉这样的主料居多。

到了北美,黄廷等人总算是可以迟到一碗香气扑鼻的红烧牛肉面了。

最让人感到惊叹的是,牛肉的分量比拉面还多!

这便是家乡的味道,使得很多人都感慨万分……

连负责带路的印第安向导都分到了一大碗,在吃过之后对这种美食赞不绝口。

尤其是在打听过之后,居然用小麦与牛肉等几道食材便可制成,更是大为欣喜。

打算回去向酋长推荐,以后成为本部落的标准配餐!

席间,黄廷打听之后才知道,战场附近就有一个印第安部落,与南边那位是亲戚。

故而向导才说,英国蛮夷吃掉的这些牛都是他们的财产。

这下远征军为其报仇雪恨了,黄廷也信守承诺,将缴获的枪支弹药,包括几门小型加农炮都送给了酋长。

武装印第安部落并不会给远征军造成威胁,大明早已开启工业化进程了,连草原的酋长都变成投资商了。

印第安酋长们与当年的草原上的酋长们别无二致,都是以放牧为主,因此产生的文明等级的差距是显而易见的。

往后这些酋长们也会被同化掉,但牧场可以保留,毕竟有人总比没人好。

本土的很多人不理解昊菁皇帝的这番话,动脑子想想就知道了。

有人的地方就有大明商品的市场,就能给帝国赚钱!

印第安部落只能出售牛肉、马匹、兽皮这区区几样东西,他们需要的生活用品就多了去了,大明却都能提供。

哪怕骨折了,去大明医院就诊也能给你接上,其他方面就更不用提了,这便是发展科技的好处。

越是落后的地方,对大明的威胁也就越小,昊菁皇帝非常欢迎印第安酋长们加盟入伙。

更何况北美那么大,除了张天宝的大东帝国之外,其余都会归大明所有。

被印第安小伙伴暂时看着,总比被白皮蛮夷霸占要好得多。

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印第安部落与新来的移珉都不会发生根本性的矛盾。

定居点将以加州南部至墨西哥,以及东海岸和五大湖为主。

像密苏里、堪萨斯、艾奥瓦、内布拉斯加这种地方,完全可以变成印第安部落的保留地。

对昊菁皇帝来说,只要各部落服从管理,别说放牛,就是在内陆饲养白皮,也没人管你们!

前期对定居点的任务就是经商、种地、挖矿,其他方面暂时不考虑。

第一步,还是要从西班牙与英国这两个无赖手里将属于大明的土地再抢回来。

黄廷大费周章,就是想利用拉网式的扫荡战术,先找到詹姆斯二世的藏身之处。

擒贼先擒王,将这只蛮夷土鳖大王抓住之后,收拾其他臭鱼烂虾就容易多了。

不过在团灭四百多英军之后,连这里的最高长官,也就是一位少校营长都不知道这个。

很显然,詹姆斯二世吸取了此前的教训,这次学聪明了,或许再也不想自己第三次被水淹了……

对黄廷来说,这就等于是大海捞针了。

除非抓获知晓詹姆斯二世老窝的人,否则只能慢慢扫荡。

结束作战的具体时间,鬼知道是甚子时候!

好消息是根据飞行员的报告,在阿肯色上游地区发现了远征军活动的踪迹。

也就是说,曾英所部已经抵达了俄克拉荷马北部地区,先头部队可能已经进去了堪萨斯南部。

黄廷对此当然非常高兴,立刻决定全军明天就拔营,渡过阿肯色河,进入密苏里地区扫荡敌军。

曾英目前的位置是阿肯色河上游,按照六分仪计算,应该已经进入了堪萨斯中南部。

他不是来打英国佬的,而是寻歼原得克萨斯地区的西班牙守军。

对方一路向北败退,他也就只能跟在后面追杀了。

对方以骑兵为主,曾英手里的骑兵却非常少,不过两千,战马还是前期缴获的。

骑兵部队以连为作战单位,配合飞机,进行小范围的扫荡。

一旦遭遇敌军的大部队,便可以暂时后撤,坠在猎物屁股后面,等待援兵。

在装备弹匣式步枪与左轮短铳,特别是轻机枪之后,即使五百西班牙骑兵也难以战胜一个连的明军骑兵。

正因为这样,戏班人吃了几次大亏,损失了上千骑兵,便再也不敢跟明军骑兵正面交锋了。

要么进行破交作战,要么进行游击或伏击战,冲阵以及守城作战几乎在短时间内便绝迹了。

得克萨斯南部重镇圣安东尼奥,原来有两千人驻守,部署了五十门火炮和上百门迫击炮,四周挖设了壕沟,还有大量的陷马坑。

然而就算是这样的防御,在三天之内,便被远征军给攻陷了,这便是曾英之前所取得的开门红!

曾英参加过远征罗刹的战斗,从大明本土一路打到莫斯科。

有鉴于此,曾英这次率兵登陆西属北美。

不看距离远近,就看哪里有猎物!

像上次那样在鲜卑利亚地区追着猎物走了上万里的事情,他这辈子都不打算做第二次了。

据点里的蛮夷越多,曾英就越发的高兴。

在配备了足够厉害的重武器之后,攻城任务已经不算是甚子难事了。

据点里的敌人越多,说明自己就越没白来。

从圣安东尼奥开始,一路北上,曾英所部一连攻陷了十多个西班牙据点,毙俘敌人总数超过万人。

以至于年轻的士兵给曾英起了个绰号——“据点克星”!

可是对曾英来说,这种规模的战斗很不尽兴。

一次最多才两千人,有的只有百十来人,就跟闹着玩似的。

西班牙人的勇气哪去了?

见到大明帝国的飞机、坦克,就被吓得魂飞魄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