帅哥驾到“我和你们明说,这世界上再缺德的人也不敢骗到我们头上,除非他是活的不耐烦了,找我们办这事儿的是一家文化公司老板,年产值四五千万吧,他打了一百万的款让我们找棺材板,如果找不到,留二十万算是辛苦费,如果找到了再给一百万。”
“你找到了?”我道。
“当然找到了,否则我回来干嘛?”
“那虫子呢?给咱们开开眼啊。”我羡慕的道。
“值一百万的虫子我会放在身上吗,第一时间就给他送过去了。”
“这么说一百万就到手了?”
“我不说了吗,咱们家干的生意没人敢糊弄,虫子送到之后那老板立马就开支票,一分钟没耽误。”
“这钱也太好赚了吧?”我口水差点没出来。
“钱好赚?你从哪儿得出来的结论?”罗天宝道。
“咱抓个虫子就值一百万,这钱还不好赚吗?”
“你怎么光听价格呢?难道你以为那虫子是趴在地下等我两抓的,只要走过去用手一盖它就是我的了?这次要不是运气好我差点就回不来了。”
“遇到什么事情了?赶紧和我们说说。”楚森立刻就激动了。
“唉,所以说凡事有得有失,我之所以能找到棺材板也是因为付出了代价,可没你们想的那么简单。”说吧他端起啤酒喝了一大口才道:“这趟活儿我是一个人做的,而抓棺材板必须是在野外去坟地,不说别的,就凭我受的这份刺激也是你们几个难以想象的。”
“二哥,你不会是在坟地里撞鬼了吧?”
“其实都说坟地里闹鬼,真正有几个人在坟地里遇到过鬼的,不过在山东一个村子的坟地里我有天晚上遇到了一只死猫。”
我听了不免好笑道:“一只死猫有什么奇怪的。”
“你们见过能动的死猫吗?”
“能动的死猫?”
“按常理说见到能动的死猫是非常不吉利的,那几天我总觉得自己要倒霉,所以出门就小心翼翼,也没去坟地,只在坟地四周寻找虫子,说实话当时我都觉得是不可能找到了,后来就去了四川,在西部一个村庄边的山脚下我看到了一处神庙,里面供奉者一尊不知名的神像,是一个手持宝瓶的女身像,我当时想的是拜拜神像祛晦气,就去庙里给神像供了香,你们说这事儿巧不巧,上过香刚磕了头,就听见蟋蟀叫,一只棺材板就从那女神像手中的瓶子里钻了出来。”
“什么?这种百年难遇的虫子是自己走到你面前的?”我下巴差点没砸在桌子上。
“你们不信吧?但这事儿是真的,别人一辈子都未必能见到的顶级斗虫,我是毫不费力拿到手。”罗天宝说这话时明显有些得意洋洋的神情。
我也是羡慕的不得了,真是见过运气好的,没见过好到他这份上的,我们吹捧了他一阵后罗天宝放下喝干的酒瓶子道:“这就叫福祸难料,明明以为自己要倒霉,结果还得了很好的运气,所以你们以后在外面做事不要遇到点困难就退,一定要迎难而上,问题总是能解决的。”
“二哥,我们一定以你为榜样,努力学习,为家里好好做事。”我道。
“嗯,二哥没什么大本事,但目前还是能让你们学到点东西的,总之一定要好好干,不要辜负了家里人对你两的期待,尤其是楚森,你是第一个进村子里的外姓人,一定要加倍努力才能获得大家的认可。”
“哥,以后都在一起做事了,还请你多多指点。”楚森陪着笑脸道。
“你放心,都是自己兄弟,少不了你的。”二哥酒量不行,一瓶啤酒下肚已经有些歪歪扭扭了。
正说着话所有人都放下了手上的筷子站了起来,一般出现这种情况说明肯定是有长辈到了。
我之前说过龙华村的人甭管是谁,多大本领,都得在食堂吃饭,而且食堂不供应酒,所以除了外出做事儿的人回来第一顿“接风饭”,其余时候是不允许饮酒的,但家族几位长辈是不在食堂吃饭的,他们平时吃喝之物都是严格按照营养食谱来,所以我从没在食堂里见过家族老人。
只见身着笔挺毛呢中山装的三爷爷不紧不慢走了进来,他一直走到靠里无人的一张桌子上坐下后冲我们摆了摆手,所有人这才坐回椅子上继续吃饭,但刚才熙熙攘攘的聊天声音没了,没人在发出声音,即便是很小的小孩子都在哪儿乖乖吃饭。
龙华村是极其讲究辈分的,晚一辈的人在长辈面前必然是服服帖帖,可我又觉得奇怪,老头今天怎么想起跑到食堂里吃饭了?
只见三爷爷拿出两个红颜色的瓷酒杯对面摆好后拿出一瓶茅台酒倒满两个杯子,做这个动作时三爷爷表情极其专注,甚至有一种强烈的仪式感,厨房应该是早就知道他会来,掌厨的厨师从后堂端出四样小菜摆在三爷爷坐着的桌子上,分别是冬菇青菜、荠菜豆腐肉糜汤、糖醋藕、珍珠圆子。
三爷爷静静的坐在那儿并没有动筷子,很专注的看着桌面的四道菜,他属于很知识分子的外形长相,身材瘦高,脸型清瘦,给人感觉就是文质彬彬,说实话罗天宝和他的弟弟罗金宝从外型上看实在不像他。
而他的双手白皙,手指修长,不像是男人的手,不做活儿的时候三爷爷总喜欢把手插在口袋里,而且他手指的动作其实很缓慢,看着并不感觉灵活。
观察着爷爷的一举一动,罗天宝叹了口气道:“都三十年了,爷爷还是没法过心里那道坎。”
“老爷子这是再祭奠谁吧?”楚森道。
“是我的奶奶,那时候他两还在食堂吃饭,出事当天爷爷在外面有事情没回来,奶奶是个非常传统的人,一定要等爷爷回来在吃饭,结果突发脑溢血去世了,她是饿着肚子走的,爷爷为这事儿怪自己已经三十年了,他每天都活在自责中。”说到这儿罗天宝也有些眼泪汪汪。
正在这时候只见一个年轻人风风火火走了进来,这人大约二十七八岁的年纪,那模样除了用帅形容就没有别的形容方式了,首先他是一张尖长脸,鼻梁高挺,眉长眼大,加之一头飘逸的长发,这人十足比女人还要好看点,陪着一款随风飘舞的白色风衣,实在是帅到了极点。
我从来没有在村子里见过他,便小声问罗天宝道:“这人是谁?”
他冷哼了一声道:“就是我那个不男不女的大哥。”
罗天金,这个人的大名我可是早就听说过,之所以从没见过他是因为从我第一次来时他就在外面做工程,据说是在修一座极大的陵墓。
你看的没错,他修的就是“陵墓”,既然沾到了“陵”字可想而知他在为什么人做这件事,所以说这年头不是没人土葬了,相反有钱有权有势的人反而是绝大部分选择土葬,至于说坟墓的规模也是根据个人的财力决定,实在钱多的没处花的人会投入巨资修缮陵墓,就是那种占地面积极大的地宫。
罗天金所参与的这场工程是非常浩大的,据说到今天为止已经修了三年多,而龙华村也是因为这一笔工程赚了个盆满钵满,别看平时接的那些工程能赚个百八十万的,但和这项工程比毛都不算一根,所以五老太爷掌握的金库里到底有多少好东西,是谁都不知道的秘密。
罗天宝道:“每年这个时候罗天金都要回来和爷爷一起祭拜,好像只有他才是亲生的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