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治各种不服 第68章威胁(1)

首先提出来和解的人是犯罪嫌疑人,他的律师找过办案的警察谈这个事情,知道与未成年少女发生X关系是不对的,但双方是你情我愿,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现在搞出来这些事情也无非就是因为女孩子心里不平衡。

“我当事人已经打算给小女孩儿一些补偿了。”

“你这是想把死的说成是活的吧?强口到了你的嘴里就变成了合法的买卖?”A警察直接就摔了自己桌子上的资料,愤怒的起身,这件案子大家都是心知肚明怎么回事儿,他走访了明月的学校,了解过了明月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孩子,也有在明月的邻居中了解过,得出来的结论就是,这个孩子不可能是律师口中说的这么回事儿。

事实很清楚,受害人也愿意继续告下去,他当警察的自然是要把案子查到底的,将人渣送到法庭上接受法律的制裁。

别的警察拉着A,上面都下话了,这么明显的事实,按道理这犯罪嫌疑人是不可能让他走出警局的,可人家现在光明正大的就在外面横晃,说明什么?说明该瞎的时候就必须眼瞎,不然会有人让你瞎的。

律师笑着和A警继续沟通,人类发明语言这项功能就在此了,有在难解决的问题,你来我往的沟通沟通,就自然达成比较一致的说辞了。

上面有人好办事。

王永强是才进警队没有多久的新鸟,一身的朝气和正气,出身不错,家里没有任何的负担,这个案件他用脚趾头想都知道里面到底有什么猫腻,邪不压正,就算有个别人知法犯法,上面还会有更大的领导关注这个事情,他不信一手遮天。

地区派出所将案件转移到了他的手上,当时地区派出所的负责人正好就是那位刘姓民警,对方对明珠的家庭了解颇深,王永强也做了很多的工作,据他手头上的一些证据证明,姚可可撒谎,姚可可第一次的口供和第二口供出现了两种完全背道而驰的说法,是什么让姚可可改变了原有的供词?

那样的三个孩子,不应该受到社会的保护吗?

同事B中午请王永强一起吃饭,他觉得小王这人呢,人是不错,可太不错了,你刚刚毕业也没有几年,还不知道人活在这个世上有很多可以睁一眼闭一眼的事情,有些时候闭眼的过程就是你和领导打交道的过程,上面刚刚可是确定了新一届局长的名单,不巧就正是那位上去了,拿自己的身家前途和领导拼命干,你这是何苦来哉呢?

B警已经进了警队多少年了,他初当警察的时候也曾有过一腔热血,说实话每个男人都有过警察梦,军人梦。

可社会这么多年摸爬滚打的生活洗礼,让他明白了很多也看明白了很多问题,做人要懂得变通,不然你以为爬上去当领导的那些就都是依靠个人能力的?

当今的今天,有个人能力还要有些别的,缺一不可。

上面将人提走了,并且释放了,就说明了问题,还有这个老K他也并不陌生,本城很出名的,上一任局长上来以后,做的第一件事儿想将这个老K拿下,那是个能办实事的人,可最后呢?

现在被调去郊区分局当局长去了,这就是命,你不认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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