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一对方未成年,其二对方并没有造成对她特别大的伤害,只是扒光了她,打了她而已。
对方的家长将责任推到了学校的头上,认为把孩子交给学校,就是学校的责任,学校具有教书育人的责任,他们当家长的放心的将孩子送到学校,为什么孩子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然后学生家长进行道歉,这件事情也就准备翻篇了,追究什么呢?
现行的法律这方面没有更加详细的内容,校园暴力能算是犯法吗?警察不管,学校推卸责任,这个责任该谁来管?
女生不太敢看镜头,身心受到的伤害,找谁去追究?
施暴的女孩子家里也只是进行道歉,拒绝赔偿,拒绝见面,孩子出事儿以后,家长表示已经大骂过孩子,然后矛头对准学校,受害学生的家长则表示,真的是没有地方可以说理。
学校也表示道歉了,施暴的学生和家长也都道歉了,孩子受到的伤害……
怎么说呢,身体上的伤已经都好了,可能法律上也不认为这算是什么伤,皮肉伤,对方也不会被拘留,甚至还可以继续上学,他们的孩子呢,现在抗拒上学,可能要退学。
采访是罗颖琳去做的,罗颖琳跑了很多的地方,她是想带着家长去解决事情,可到了公安局,公安局说这样的性质根本不能达到立案的程度,他们没有办法管,对方还是未成年少年,他们只能说服教育,这些已经都做过了,其他方面因为法律上是这样的,当事人受的伤……
罗颖琳明白,这是说女孩儿没有死掉,没有出更大的事故,可真的出事儿那一天,谁能来负责?
后来公安局就采用通稿了,问什么都是不回答,都是避开,采访教育局吧,教育局的态度倒是挺好的,已经对学校和教师进行了处分。
罗颖琳见识过教育局的态度,说实话当时明月案教育局拿出来的态度就非常的迅速,可这和医患纠纷是一样的,有些老师表示不愿意背这样的黑锅。
“我们这一行就没消停过,过去被人骂臭老九,现在只要学生有点风吹草动就都是我们的责任……”
班主任老师也有很多的委屈。
学生家长不理解,出了事情追究学校追究老师,可他们追究谁去?
女孩儿的父母也折腾不起了,处处碰壁,该给你说法的地方也已经给了说法,还要怎么样?你要说法说法都给了,还闹腾什么?学校出发了,老师处分了。
可做家长的心里委屈。
施暴者的家长是道歉了,道歉就那么两三句,然后揪着学校不放,自己家又拿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没有办法,社会上不是说应该给犯错的孩子一次改正的机会嘛。
孩子的父亲蹲在地上。
讲过去孩子班级里成绩特别的好,现在抵抗去学校,说是不念了,他们又不能逼,可不念书,家里是这个样子,未来怎么办?能依靠谁?好孩子就活该被欺负,坏孩子欺负人了,对他们没有任何的惩罚,为什么是这样的呢?结束采访,罗颖琳上车,好几天她跟着到处跑,家里的电话,她妈还以为她跑哪里去了,讲了两句,她就上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