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算什么?白领还是蓝领?但我不会忘记,曾经是白领,结过婚。
就像后来结婚一样,从蓝领变成白领,没费吹灰之力。但无聊,没劲。
承包未遂,公司倒闭。我虽败尤荣,豪迈之情萦绕心间,余味绵绵。我像一粒尘埃悬浮在空气中,整天鬼魂似的在大街小巷游荡。人不能总靠回忆过日子。有一天我想,应该利用这段时间,解决一下发育晚的问题。我和吴氏商量,她同意了。我们就租了现在这间房同住,开始无照经营。有了自己的小窝儿,世界变成了两个人的世界。我和吴氏都新奇感十足。我做事的习惯是计划性和目的性。为了提高效率,使自己迅速成熟,我以极大的毅力勤勉经营,每日不辍。我计算过,照这个效率,别人若干年才能完成的指标我们可以在短期内超额完成。冬去春来,寒来暑往,日子不知不觉地过去了。随着数量的增加,经营的质量越来越差,我和吴氏越来越趋于例行公事。吴氏烦了,我也烦了。也许,烦本身就是成熟的标志。不过,其中还有原因,吴氏一个人的工资,要支付房租,还有两人的吃喝,加上还承包时借的钱,我们的生活日渐拮据。我舅舅的舅舅的老丈母娘是江南人,听说我和吴氏的事儿说了句方言,是江南一带早时的说法:白吖困觉(读gao四声)黑吖困觉,噫!生活吖哪得做?鲁迅先生是江南人,想必早就听说过这句方言。他把方言译成普通话以后颇具哲理和诗意: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唯恐北方年轻人不懂吧,他又特地写了篇小说,就是我们熟悉的那篇《伤逝》。我以为,鲁老先生的翻译,包括小说,含蓄、细腻而富有哲理,只是不够透彻。假如是常茂来译,肯定透彻。可惜,常茂和我一样,是道道地地的京油子,不懂江南方言。我和吴氏当时的状况,是有点无所附丽了。街上,看着烧鸡干瞪眼,咬半天牙下不了手。天热了,买瓶啤酒恨不得掺水喝。在这种状态下,我们无法全身心投入经营,质量和数量势必大打折扣。无奈,我和吴氏停业整顿,商量对策。她提议我回工厂,因为有我舅舅,补交几张病假条,蒙混过关应该不成问题。我说,好马不吃回头草,打死也不回去。干到头不过是个厂长而已,凭实力和舅舅的关系,用不着到头,就能混上厂长,有什么意思?难道让我苦哈哈地靠那每月二三百块钱,还一辈子债吗?吴氏急了,那是她第一次跟我撒野。她说,放你妈的屁!有草吃总比没草吃强,是金子在哪儿都发光。我说,我是金子,这没错,但不是在哪儿都能发光。我说,有个朋友办了个私人公司,我准备加盟。吴氏口气缓和了一些,她说工厂不回,生意也别做。她说她有办法,让我等几天。我等了几天,她说,妥了。XXXXX运动办公室,简称“XXX办”,试用三个月,表现不错就能转正。工资比工厂高不多,但含金量高,福利好,虽说叫办公室,但属白领,地位比工人高,财路宽。我就去了“XXX办”,三个月过去,弹指一挥间。没费什么劲儿,我转了正。从蓝领变成了白领。
我对吴氏说,危难时的相助,得感谢你一辈子。吴氏说,为你给我露了脸,我得记你到来生。我们王八看绿豆似的眼儿对眼儿,异口同声:咱结婚吧。我没多兴奋,像在还人情。吴氏却喜从天降,笑逐颜开。不知是因为我是金子,还是因为我遂了她的愿,又成了本分的上班族。一切无须我费心。托关系办婚前体检证明,到街道登记领照,置办家具、生活用品,布置房间等等,都是吴氏一手操办。领了照,没搞什么仪式,一切都俏俏地进行。一应家什物件,全是她分别从自己的四个姐姐家搬来的换代品。整个婚事,只花了一百多块钱,买了个双人大床垫。有些熟人,听说这事儿,甚至有喊吴氏万岁的。在这点上,吴氏确实伟大,少有的伟大。不光伟大,而且相貌超群。我得承认,迄今为止,我见过的女人里,没有一个比得上吴氏的,我错过了许多机会,对老婆的外形格外在乎。一双亮亮的清纯的眸子,红扑扑的脸蛋儿,凹凸分明的体型。当时,从哪方面讲,她都不比我差,却死心塌地嫁给了我,且与我同甘共苦,对我别无所求。冲这个,我也得喊她万岁。当然,我没喊。在吴氏身上,我又一次加深了对自己的感情,再次印证了自己的不同凡响。
到了“XXX办”以后的那段时间,是我的成熟期。“XXX办”并不像我原来想的那么好。我刚去的时候,很不适应。“XXX办”有三十多人,又分若干个组,男女各半。女的都人高马大,毛发粗重,走起路来风风火火,说出话来高声大嗓,对谁都见面熟,敢说敢做敢当;男的相反,个个纤细苗条,走起路扶风弱柳,说起话来莺声燕语,见人低眉顺眼,凡事三思再三思、请示又请示而后行。我问我的上司,那位爱讲笑话、有把子年纪的组长,咱这儿男的多还是女的多?老头细声细气地说,男的不多女的也不多,不男不女的多。开始我不信,后来信了。于是,除了吴氏以外,我开始有了一些不男不女的朋友。吴氏也属于发育晚的类型,比我还晚——此类型的大有人在。这一点,原来没能引起我的重视。我成了白领以后,一直有恃无恐毫无后顾之忧。和那些不男不女的朋友们喝酒、打牌、聚会,谈人生、谈情爱。在情爱方面,我总是直言不讳地说,我这人重实践轻理论。每当我反复重申这一点的时候,实践的机会总能如期而至。那时候,吴氏嗜家如命,下班回来就收拾房间,洗衣做饭,不断把家具搬来搬去,房间里的布局一天一变。每天从下午六点开始,就扒在窗户那儿盼我回来。为了美化家园,她买了白油漆,把屋里漆得银装素裹,漫天皆白。白天幽雅得如同病房,晚上则庄严得尤如太平间。吴氏家里五朵金花儿,她是最小的一朵。其他四朵都已名花有主。四个家的所有过期的桌椅家具、锅碗瓢勺、服装鞋帽,包括吃不了的大米白面、看过的报纸杂志,吴氏来者不拒,一律纳之。我们有限的空间堆满了有用没用的杂物,越来越像日用品博览会的筹备库房。眼不见,心不烦,我早出晚归,在不男不女的朋友们中间寻找慰籍。
那时候,我回来多晚,吴氏都等我,不管我多累多困,她都要对我例行审问。为这儿,我们开始不断口角。我一度想尝试武力解决的办法让她就范,后以失败告终。吴氏体能远不及我,但十指尖尖锋利无比。每次动武,我都被抓得像个专事漆彩的油工,身上、脸上斑斑点点,灿若朝霞。为了对外有个说辞,我不得不在家里养了只猫混淆视听。后来,猫的说辞被识破,我只得采取迂回战术。避免正面冲突,只当家里没她这么个人,她说她的,我干我的。不管她说什么,我都只当没听见。有一次,我又回来晚了,九点,我睡下的时候,吴氏在一边,开始历数我的罪状。我作出聆听状,浑然睡去。不知过了多久,我被说话声惊醒——她还在说。屋里黑黝黝的,周围的家具发出太平间似的幽光,一看表,天哪!已经是凌晨三点种。
如此日复一日,搁谁能受得了?我索性找机会,夜不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