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ss绝版未婚妻 第231章

他虽然衣着破烂,躺在泥泞的地上,可神态高贵傲慢,邪恶骄傲如同魔王之子。

我和他,只在梦里见了一面,之后,我的梦里又只剩下了爹娘哥哥雕儿骆驼,可是他那双眼,那双黑色的玛瑙石般美丽的眼睛,却永远的留在我的生命里。

不但在梦中,也在白日。

是的,甚至是白日里,我也总会感觉有那样一双清亮的玛瑙石般美丽的眼睛穿过重重迷雾、透过钢筋丛林,望穿一切落进我的心里。

很快,我十七岁了,周围的闺蜜都有了心仪的对象,或者正在热恋,可是我,我不想谈恋爱,因为我的周围没有人,没有人拥有那样一双眼睛。

十七岁的梦里,我竟然和他重逢了。

梦里的我没有认出他,甚至没认出他那双举世无双的眼睛,对他的态度很冷淡。

白天的我很着急。

白天,我对着镜子对自己说,晴儿,他是你小时候救过的那个少年啊,你要喜欢他。

可是,很悲哀。

晚上入梦,那个叫歌儿的我,依然不记得他是谁,依然对他很冷淡。

白天的我,悲哀的看着。

看着那个叫歌儿的我,一步一步的离他远去,投入另一个男子的怀抱里,而他,那个叫珏的少年,为了梦里的“我”舍弃了财富、舍弃了权势、舍弃了健康、舍弃了他所拥有的一切的一切,却没有换来梦中那个“我”的一个回眸。

白天的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

看着他难过、看着他受伤、看着他悲愤、看着他把所有的苦都埋在心里。

白天的我,越来越心疼梦中的珏,无数次在白日里对着镜子的自己说:晴儿,你要喜欢他啊!不要爱上别人,他为你牺牲了那么多!拜托拜托!你一定呀爱上他啊!

可是,晚上的歌儿,听不到白天的晴儿的呼唤。

她看不到珏为她所做的一切,她的眼中、心里,只有另外一个少年。

后来,梦中的“我”爱上的那个少年暴病而亡,“我”痛不欲生,想要离开那个伤心地,重新开始。

珏丢弃了所有所有的一切追逐在“我”的后面,想和“我”一起离开。

“我”却告诉他,“我”只想带着逝世少年的记忆,遗忘过去,重新开始,再也不想见他。

白天的我,看到他满面悲凉的站在江边送“我”远去,看到他猛地跑向江里,跌跌撞撞的追着,喊着:“歌儿”。

天地间的悲唤很快被浩淼眼波吞噬,梦里的“我”没有听见,却压的白天的我精神恍惚透不过气来。

不管我做什么,耳边总是那声撕心裂肺的呐喊“歌儿”

我恨了!

恨梦中那个我的绝情!

我却无可奈何。

无论白天的我如何怜惜爱恋那个叫“珏”的少年,梦里我依旧是那个狠心绝情的“歌儿”,他为歌儿所受的苦、所受的屈辱、所流的血和泪,梦中的歌儿全都看不见。

我恨我自己。

恨我只能入梦,却不能操控梦。

梦里,歌儿走了,并且没说“再见”,今生永不会与他再会。

他心灰意冷,任由他的敌人将羽箭射穿他的胸膛,鲜血染红他的衣袍,他的眼中却无悲伤,只有三分疲惫、三分厌倦,四分的不在乎。

他的身体摇摇晃晃,站不稳,向后倒去,身体入水,连水花都没溅起,就没了踪影。

我惊叫着从梦中惊醒,脸色惨白,胸口悸痛,冷汗淋漓。

梦中的歌儿已经走了,她不知道那个叫珏的少年因为她的拒绝丢掉了一条性命,如果她肯带他走,哪怕只是让他远远的跟着,他都不会死!

他死了,她不在乎,可是我在乎。

我的心疼的像是被一只手硬生生的捏碎。

我粗喘着气光着脚穿着睡衣,衣衫凌乱披头散发的跑出去冲进汽车,飞驰而去,家里的守卫被我惊的说不出话来,怔怔的留在原地。

我冲向北郡城之北的峻江,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到那里去,在这三更半夜、夜深人静的时候。

可是,在我靠近峻江的时候,我猛然听到几声枪响,惊的我心神俱痛,魂飞魄散。

我忽然懂了。

懂我为什么如疯魔附体一般拼了命的跑到这里来。

峻江边,我踉跄着下车,正看到一个白衣少年正摇摇晃晃的跌进江里,他的胸口一片刺目的血红。

“不!”我撕心裂肺的喊出不成音调的声音。

我扑到江边还没跳下去,我的大弟君斐晔从我身后抱住了我,他也穿着睡衣拖鞋,想必听到守卫的禀报,连气都没来得及喘一口就追了过来。

没等大弟吩咐,他身后四五个保镖已经跳进江里,不大一会儿的功夫捞上一个少年。

他死死闭着眼睛,我看不到那双玛瑙石一般的眼睛,却依然身体剧颤如遭雷击一般。

他的面容,分明是我梦中的珏啊!

我通体冰凉的扑过去抱住他,颤抖着手探上他的鼻子。

还好,他虽然气息微弱,总算还活着。

大弟紧紧皱眉,吩咐手下把他抬上去,我死死的抱住他不放,大弟柔声哄我,“乖,我会救他。”

我失了魂魄一般紧抓着他不肯松手。

没有办法,大弟只能扶着我,又命手下抬着他,把我们塞进汽车。

手术室外,我哆嗦成一团,大弟一脸的问号,却不知道从何问起。

我知道他想问什么。

我的衣食住行玩、吃喝拉撒睡,尽在他的掌握之中,他是在奇怪我怎么会对一个年龄相仿的少年用情这样深,他却不认识这个少年,甚至连这个少年的姓名家庭来历都一无所知。

手术终于结束了,他前胸身中十几颗子弹,居然没死,可以算是一个让人难以置信的奇迹。

可是,虽然他没死,也和一个废人一般无二,在床上躺了半年还虚弱的下不了床。

爸爸、妈妈、四个弟弟一致同意,我,他们心目中最完美的女儿、最完美的姐姐,着魔了。

那么完美的我,居然死心塌地的爱上了一个病的连床都下不来的少年。

甚至那个少年只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孤儿,因为潜入富贵人家偷窃,而且恰巧那个富贵人家有黑道背景,所以才在三更半夜时,被追到峻江边上,打落江中。

别人说什么我都不管,不管他是小偷还是强盗,不管他是健康还是残疾,这辈子,我都跟定他了。

只因为,他的名字叫“珏”。

只因为,他有一双黑玛瑙一般美丽纯净的眼睛。

只因为,他从昏迷中醒来后看到我时,迷迷糊糊的叫我“歌儿”。

听他叫我歌儿的那一刻,我哭的泣不成声。

我对他说,原谅我,原谅我用了千年才看懂你的爱,原谅我,让你等了那么久,才可以握住我的手。

原谅我……

他只是看着我笑,笑容温和如三月阳光。

我知道,他都懂。

他在床上躺了三年才能下床,我几乎衣不解带的照顾了他三年,整个人瘦成弱柳。

周围的人都用看疯子的眼神看我,我却不在乎。

没关系,至少爸爸妈妈弟弟,他们护着我,他们说,只要我爱的,他们都喜欢。

不过,大弟总有些遗憾,他说,都是他的错,过去把那些男人都给挡在了我的家门外面,我见过的男人太少了,才会见到一个稍微能入得了眼的,我就没命一般的扑上去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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