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七百五十九章谁赞成,谁反对

富弼自然没有张朝先那么霸气外露,来一句---我话说完,谁赞成,谁反对?

他似乎只是在表达自己的看法,说完,又是向赵拚他们看去,等待着他们的看法。

而赵拚、冯京、司马光三人是面面相觑,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并不认同张斐的这个赦免权,因为避免皇帝肆意操纵司法,是他们一直所抗争的,且有胜负。

可不是说每一次皇帝都能够成功去操纵司法。

当代的士大夫,对于这事是看得非常非常重的。

因为这里面其实就涉及到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那就是“君主与士大夫共治天下”。

自古以来,律法就是皇帝用来限制大臣的,是皇帝手中的武器,法家里面就是充斥着这种思想。

如果说要共治天下,要么就是都限制,要么就都享有特权。

不然的话,怎么能说是共享天下。

而自仁宗开始,其实更多是走向共享特权,士大夫违法,也都是从轻处理。

很多大臣都是直接跟皇帝说,不能给士大夫判得这么重的刑。

理由什么?

理由就是你皇帝享有特权,那我们士大夫也得享有特权。

故此在很多历史事件上,一些非常平时有气节,有原则的士大夫,包括范仲淹在内,在某些时刻,也会毫不遮掩的去维护某一个士大夫。

这是权力制衡的问题,而不是说自私与否。

否则的话,就不是共治,我们之间可以有差距,但不能差别太大。

所以,正如张斐所言,在很多案例中,是博弈的结果,而不是司法判决的结果,司法只是在掩护这些特权而已。

如今司法作为一个独立体加入其中,这个问题就变得非常复杂化。

因为司法体系与之前的博弈,是非常非常矛盾的,只能是二选一,做不到二者兼顾。

所以,纵有不满,纵使不认同,但司马光他们也没有去怒斥或者反驳张斐。

因为张斐的出发点是司法,他是从司法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的,一种罪行,十几种不一样的敕令、条例、判例,这怎么去依法治国。

如今公检法已经独立出来,这个问题就必须得到解决,否则的话,就会引发很多问题。

然而,除张斐的建议外,他们也给不出一个具体答案。

其实大家都知道,还有一个答案,那就是都限制。

他们倒是愿意,但皇帝是不可能答应的,那么这就不是一个选项。

所以,这场讨论,也是没有讨论出一个具体结果。

因为这不是小事。

......

富府。

“赦免权?呵呵,可真是没有想到,那小子竟然是要反其道而行。”

文彦博也是气得吹胡子瞪眼道:“我就说那小子这回怎会如此勇猛,一点也不像似他之前作风,原来他是在打这主意。”

富弼瞧他神情激动,不免打趣道:“怎么?难道你先前认为,他能够借此限制住官家?”

文彦博听罢,神情稍显尴尬,叹道:“或许是我对那小子期待太高,我以为他敢这么做,自然是有把握的,说不定他又能想到出一个非常精妙的法案来,不说鱼和熊掌,但至少也会做到不偏不倚,可不曾想......!”

其实他是想说,不曾想,他就直接跪下,举手投降。

要这么干的话,我上我也行啊!

你说这个办法,很难想到吗?

不!

只是大家都不认同这么干,因为大家想得一直都是如何约束住官家,才不会往这方面去想。

富弼叹了口气,道:“不瞒你说,其实他说出这个解决之法,我也感到十分震惊,甚至以为他还有下半句未说,但后来仔细一想,这或许真是唯一的解决之法。”

文彦博立刻道:“这怎么会是解决之法,以往君主要袒护某个宦官,至少也得装模作样地去惩罚一下,以平息众怒,若是有此法案,直接就可以赦免,我们连争都没法去争。”

他恨不得说,这是助纣为虐。

富弼道:“但大多数时候,我们还是无力阻挡,否则的话,也不会有这么多敕令。而张三这赦免权,是用在皇庭判决之后。”

文彦博苦笑道:“富公,你不会也天真的认为君主会为求顾全颜面,而不是用这赦免权吧。”

富弼道:“我认为多少会有一些顾忌,也一定会慎用的,如果君主非得使用这赦免权,那即便没有这赦免权,也一定定不了罪。这原因就在于,司法是已经断定对方有罪,而且公检法是非常强调证据的,而非模棱两可,官家是有权赦免,但天下人都知道,你这就是在包庇,这会影响到官家的名誉,官家不可能不考虑这个问题。”

文彦博微微皱眉。

富弼又道:“以前许多案例,君主都是可以通过敕令去替代律法,可以通过安排官员审理,去干扰审理,来帮其脱罪,亦或者加重其罪行。

而如今的话,官家是难以干预审判,只是说在最后的处罚上面,官家是可以干预的。这其实能够维护司法的权威。”

文彦博道:“可若得不到惩罚,审判的意义又何在,总不能说,这公道自在人心吧。而且在大庭长的问题,官家已经有权进行介入,那么在一些重大案件上,官家已经取得保障,这个赦免权将会确保万无一失啊!”

富弼摇头叹道:“我也并不是说,这是一个完美的解决法案,但对于公检法和立法会而言,这确实是唯一的解决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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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张三的判例,以及他的供词来看,其实公检法强调的就是规则,一笔一划,都必须清清楚楚,这就是为何,当他们观看张斐打官司时,常常会被吓到,原因在于此,因为他不会去遮遮掩掩,这恰恰也是司法所需要,也是儒家思想所追求的,君子坦荡荡,无惧他人言。

对于公检法而言,哪怕是给予官家赦免权,也好过当下模模糊糊,似是而非。而且,我认为这对于官家而言,也还是有一定限制。

有罪赦免和无罪释放,这里面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

文彦博思忖半响,道:“富公纵使说服我,但也说服不了外面那些大员,他们是绝不可能答应。”

富弼笑道:“你还不了解那臭小子的手段吗,他既然敢提出这个建议来,肯定是相当大的把握,那些朝臣是会答应的。”

文彦博问道:“为何?”

富弼道:“因为张三已经将结果告诉他们,如果他们不答应的话,那么结果就是全部死刑。”

文彦博双目一睁。

是呀!

现在官员面临的是来自公检法的压力,而不是来自君主的压力。

如果不修法的话,检察院就有理由追求死刑,弄个几十贯,都得被判死刑,真正受伤的是谁。

富弼又道:“而且如果修法的话,也可以适当将刑罚降低一些,还是可以确保不会对官员轻易动用死刑。”

文彦博思忖一会儿,道:“我觉得还是应该准备往后退一步,如此一来,双方就都有台阶下。”

富弼问道:“你有何想法?”

文彦博道:“在公检法中,是要区分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官家只能赦免刑事处罚,但不能赦免民事处罚,这该赔钱的还是得赔,无论是对国家,还是对百姓。”

富弼稍稍点头道:“我认为这倒也是可行,官家也没有理由去反对这一点。”

皇帝要保一个人,首先肯定是大事件,或者涉及到大人物,这小事是闹不到皇帝面前去的,那就是保命,绝不会说保那一点钱,关键你贪污国家的钱,皇帝也没有道理,不让你吐出来啊!

......

而那边张斐刚回到家,王安石就找上门来。

“我知道的意图,我也并不反对你整合那些条例、敕令。”

王安石非常好奇道:“但是我想知道,你打算怎么做到这一点?”

他虽然在朝中反对,但是他知道张斐肯定是打算借此整合这些条例、敕令,而不是真的打算要判那些官员死刑,因为这对于公检法而言,有着莫大的益处。

对于官员而言,其实也好。

张斐于是将赦免权的想法告诉王安石。

王安石闻言也是一惊,忙问道:“那他们答应了?”

“暂时还没有。不过。”

张斐耸耸肩,道:“不过我想富公他们是会答应的,因为要想公检法发挥作用,就必须这么做。而对于朝臣而言,目前最大的威胁,是来自于公检法,如果不修法的话,这死刑就跑不掉了,皇庭也没有理由不判死刑,这对于所有官员而言,都是无法接受的。”

“是呀!”

王安石点点头道:“对于他们而言,公检法才是当务之急。”

他在心里稍稍推演了一番,认为张斐所言不虚,这真是极有可能会通过的。突然道:“虽然贪污是违法的,而且在赈灾时期贪污,那更是该杀,但是我们也不能忽略一点,就是许多低层官员的俸禄微薄,不改变这一点,就是杀,也不可能解决这个问题。可若是朝廷给予加薪的话,不但会增加财政负担,同时又会便宜那些平日里就只知吃喝玩乐的官员。”

被抓的那几十个官员,其实个个都是真正干活的官员,相对而言,他们干得也还不错,要是干得不好,早就被免职了,因为赈灾是很突然的,以工代赈那更是变得非常复杂。

那么,不干活的是捞不到这些钱的,只要不过分,而且将活干好,其实王安石也是默许他们捞一点的,因为他们的俸禄确实也不多。

要严惩贪污,这俸禄必须给到位,不能跟明朝一样,俸禄低,还不让人贪,这不是不好,而是做不到的,哪怕就是天天杀,也是做不到的,因为你做不到公平,不患寡就患不均。

王安石是深知这一点,故此从免役法开始,那些吏就能拿俸禄。

但如果加薪的话,就只能按照品阶、官职去加薪,可其实真正干活的就那么几个,这只会进一步增加财政的负担,反而得不偿失。

王安石到底是执政宰相,他必须得考虑那些底层官员的困难,不然的话,谁来帮他执行新政啊。

当然,这时候他提出给底层官员加薪,也是能够笼络人心的,他也有这方面的**考量。

张斐思索一会儿,道:“其实有了公检法和税务司,这一点倒是很好解决。”

王安石忙问道:“你有何妙策?”

张斐道:“以前官府的政绩是看税收,看司法,这就导致,一些官员为求升职,是玩命的剥削百姓,司法方面则是选择草草结案,亦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但如今的话,官府是既不管收税,又不管司法,就只管行政,而行政的意义,就是在于财政。

既然如此,何不就以税收为政绩,因为根据目前的新税法,在没有司法权的官府若想提高税收,那就只有一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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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眼中一亮,抢先说道:“让百姓赚得更多?”

“正是如此。”

张斐点点头道:“由于政法分离,导致官府无法轻易靠权力去盘剥百姓,那么根据新税法,只有百姓收入越多,交的税就越多,从而迫使官府必须考虑如何给百姓带去更好的生活。

那么以此政绩来评选升职,就可以选拔真正人才。另外,增长的税收,朝廷可以与地方平分,部分用于官员的奖金,部分用于地方建设,官员也清楚,只有建设好,税收才能够增长。”

砰!

王安石激动地一拍桌子,“此策甚妙,甚妙啊!我之前怎就没有想到这一点。”

这很符合他的理念,民不加赋而国用饶,而且能够帮他选出更多理财人才来。

就说薛向,要不是王安石和赵顼坚定用他,以以前的标准来看,他是很难升到中央来的,就是因为道德方面不过关,在儒家看来,那就是急功近利。

但若以这种标准来看,第一个提拔的就是薛向,因为他财政搞得好啊!

张斐笑道:“那是因为王学士忽略到公检法所带来的改变。记得我很早以前就跟王学士说过,公检法只会让新**得更加简单。”

王安石摆摆手道:“那是你的公检法,跟司马君实可没有关系。”

张斐无奈一笑。

......

张斐的任务已经完成,解决之法,他也是全盘托出,那么接下来就得看富弼他们的手段。

而自上回富弼强行通过仓库税法案后,他就已经脱离保守派,只是保持与文彦博、吕公着、司马光的关系。

故此,他表面上是不需要考虑朝臣对此事的看法,他只需要考虑司法问题。

对于司法而言,这就是唯一的解决之法。

于是他直接在立法会召开会议,先是将此修法的困难,告诉大家,之后又要求将官家的赦免权加入其中,还美其名曰,这是依据法制之法,扞卫君主的正当权益。

这顿时引来许多士大夫的抨击,富弼,你什么时候变成了一个狗腿子,皇帝要有了赦免权,这是为司法着想吗?

这是决不能行的呀!

他们一时半会,转不过来这弯来。

文彦博、司马光他们就充当这润滑剂。

此番修法,涉及到诸多敕令,可能要废除一些敕令,可能要修改一些敕令,但要不给官家赦免权,那立法会是修不动这法的。

到时结果是什么呢?

就不仅仅是那几十个官员,被判处死刑,而是检察院还可以见机行事,他们想引用哪条敕令,就可以引用哪条敕令。

公检法的权力将会急速膨胀,且不受制约。

这回立法会立法,那是为求约束公检法,而添加这赦免权,只是为求皇帝能够答应。

同时他们也跟那些官员解释,关于有罪赦免和无罪释放的区别,这会在无形中给予君主一些压力的。

悟透此理后,又令那些官员很是纠结。

要修改敕令,就必须跟皇帝交易,不然的话,皇帝是不可能答应的。

再加上,富弼是以慎刑思想来修法。

虽然朝中不乏提倡重刑主义的,但是此番修法,完全就是针对官员,而不是针对贼盗,所以官员们多半还是支持的。

就是这么双标。

朝中争论不休时,立法会也加紧修法,这也是在给予外庭压力。

“这我赞成。”

张斐点点头道:“官家主要要免的肯定也就是刑事处罚,至于民事处罚的,罪人理应对受害者进行赔偿,无论对方是百姓,还是国家。”

赵拚他们也都是点点头,表示赞同

富弼又道:“还有就是关于举荐者的责任?”

张斐略显尴尬道:“举荐者?”

富弼道:“根据我朝制度,如果你张三贪污的话,那君实也得跟着受罚。”

张斐惊讶道:“真的吗?”

富弼点点头,“因为当初就是君实举荐你的。”

张斐顿时满脸歉意地看向司马光,“司马学士,我现在明白,你为何这么紧张我了。”

司马光瞪他一眼,“就算没有这条规则,我也会盯着你的,你小子是一肚子的鬼主意。”

“......!”

“咳咳!”

富弼又道:“诸位怎么看?”

司马光道:“这条规则必须写入进去,这不但能迫使举荐者对被举荐者的监督,也能够使得那些权贵不敢肆意妄为地让亲人充当要职。”

赵拚点点头道:“君实言之有理啊!”

冯京也是表示赞成。

张斐却道:“我非常认同司马学士所言,这条规则确实有他的道理。但是,我们公检法是讲证据的,在司法来看,举荐者只要不违法,那我们就无权将其定罪,要不定罪,那怎么惩罚?

这是个行政问题,跟我们司法没有关系,倘若写入律法,那可就乱套了。

试想一下,检察院在上诉时,询问司马学士,张三可是你举荐的?司马学士回答是,然后检控官就说,好吧,那你也犯了贪污罪。诸位难道不觉得这很怪吗?

而且有可能让检察院以此为由罗织罪名,大兴牢狱,这是断不可取的。”

司马光点点头道:“这倒也是,这条规定,跟公检法匹配不上。”

旧司法中,可以这么干,但是公检法不能这么干,因为这破坏公检法的制度和法制之法的理念。

富弼问道:“行政规定和司法规定有何区别?”

张斐道:“行政规定主要面对的是官员,讲究的是不能不理,但审理制度相对比较宽松,不需要强调证据,但惩罚也是非常轻的,最多就是解除职务,而司法是面对所有人,讲究的不告不理,审理制度相对比较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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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弼稍稍点头,若有所思道:“好一个不能不理,不告不理。而贪污罪行几乎都是涉及到官员,我们可以采用这种方式来修法。”

在坐的人纷纷点头。

以前是不分行政和司法的,因为法律就是用来约束大臣的,如果两分,其实是遵从慎刑思想。

尤其是公器私用罪,这里面是可大可小,比如说,用官烛看家书,这算不算公器私用。

如果算成司法,这问题就大条了。

但如果能够两分的话,就可以细化,同时去强调清廉正直,这样他们就可以将道德约束着重用于行政规定上。

于是在这番修法过程中,就开始大量区分行政规定和司法规定。

随着这些消息传出去,朝臣的态度,也渐渐软化。

到底区分行政和司法,是能有助于他们避免公检法的监督。

关键还是此番修法,主要是遵从慎刑思想,对于官员而言,是非常友好的。

立法会见火候也差不多了,于是在整合出一个大致的框架后,就上呈给皇帝,这其中就包括皇帝的无上赦免权。

这不是最终法案,最终法案是要等到年底的立法会大会。

但这事涉及到敕令,首先得皇帝答应啊!

朝臣们则是选择沉默。

反正是极不情愿,但也不反对。

最终,这份法案还是得到皇帝的认同。

根据之前的制度设计,皇帝是可以用委婉的方式,去干预立法会,干预皇庭,这里再来一个赦免权,这等于是作为最后的保障。

那赵顼当然是答应的。

只要对臣子的约束是强于对他的约束,那他就是赚的。

得到这法案通过之后,王安石立刻开始为底层官员鸣不平,认为他们的薪俸太低,若不提高薪俸的话,这贪污之事是难以得到减少的。

于是他拿出一套完整的升职奖金制度,也就是根据每年税收来作为主要政绩,连续三年税收都得增长,就必须升职加薪,并且提出将税收增加额度的一般,算作差遣官吏们的奖金和地方上的建设。

这立刻就遭到保守派的反对。

王安石这一撅**,他们就知道这要放什么屁。

完全看成绩,而不看道德,这怎么能行,到时提拔上来的,全都是薛向这样的官员。

但王安石对此是据理以争,认为在公检法和税务司的制度下,想要提高税收,就必须要提升百姓的收入,这就是官员们的最高道德,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为国为民,比那些就只知道嘴上哔哔的强得多啊。

顿时赢得许多官员们的支持,尤其是年轻官员们,包括公检法官员在内,因为公检法里面的年轻官员最多。

保守派则是全部失声,因为他们之前反对,那是认为用这个做唯一的政绩,那官员不得往死里压榨百姓。

就忽略掉了公检法和税务司。

有了公检法和税务司,好像还真就是这么回事,如果提高百姓收入来增加税收,这无可挑剔啊!

他们保守派的理念,就是稳住就行,不求你增加百姓的收入,但求不减少,国家少剥削百姓,他们就已经是心满意足,你这还要求增加,那他们当然是无话可说。

而这个建议,与赵顼官职改制非常吻合,所以最终这项政策,是非常顺利地通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