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棠带着肖牧第一时间来到了某大楼上的停机坪。
坐上直升机抵达机场,又坐上一架小飞机飞往某市。
此时此刻。
特案调查处的警王们都在其他城市,调查六起重案。
只有赵晓棠一个人回来搬救兵。
机舱内,肖牧正拿着一块平板电脑,看着本起案件特案调查处的调查。
万事讲因果,有因才有果。
这起案件是怎么被发现的,而后又是怎么知道其他五起案件牵扯进来?
起因,一名重案犯罪嫌疑人!
前文说过。
如今龙国内的警王,还有好几十在职,分散全国。
其中就有这么一位警王,调查了一起故意杀人案。
当抓捕到了犯罪嫌疑人后。
这位嫌疑人的表现、反应,特别的异常。
他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且极力抗拒。
这种事情警察都见多了。
九成抓到的犯罪嫌疑人,基本上都不会承认犯罪事实。
甚至你把证据都拍在他们的脸上,他们同样也不认罪。
可是。
那名警王在这位嫌疑人的身上,察觉到了不对劲儿。
嫌疑人太疯狂了。
那种疯狂如同有了天大的冤屈,被逼疯的疯狂。
那名警王的刑侦经验非常丰富,眼睛特别的毒。
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名犯罪嫌疑人不对劲儿,的确不像杀人犯。
因此,他特地申请了一台测谎仪,连同测谎专家一起请了过来。
别误会,龙国的确有这玩意。
但是,测谎仪不能当做证据。
好比人们都知道这世上有催眠,也知道催眠的神奇。
但催眠审讯,让嫌疑人招供,同样也不能当做证据。
只能当做一种参考、辅助。
而后通过测谎,警王和调查人员懵了。
测谎专家明确的说,犯罪嫌疑人说谎的可能性极低。
基本上不存在谎言!
那位警王的心活了。
他甚至怀疑了另外一种可能。
有没有可能是……双重人格?
因为他过去遇到过一起案件。
犯罪嫌疑人拥有多人格,而其他人格犯罪,主人格根本不清楚。
然后,又找来心理学专家,再次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全方位检查。
确认,非多人格疾病患者。
那位警王的头皮当场麻了。
出事了!
可是,当他重启调查。
最后依旧没有发现任何办案过程中出现了错误。
这名警王的心态瞬间炸了。
然后,他就多了一个心眼。
假设,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真的是被冤枉的。
那么,能布置出这种案件的人,是不是很可怕?
他既然能布置出一起案件,陷害他人。
有没有可能,他还会做更多这种案件?
然后,警王利用‘人脉’调查全市类似案件。
而后是全省,最后是全国,寻找类似案件。
公安专用大数据系统,懂行的都清楚。
只要拥有权限,就可以对全国案件进行排查。
警王有一个朋友,是维护公安大数据系统的。
而后,他让这位朋友帮着排查一下。
结果……
警王的头差点炸了,心脏都要跳出嗓子眼。
完了!
那位朋友居然查到,类似他眼前调查的案件,居然还发生过五起。
这五起案件的嫌疑人全部都是极力否认罪行,甚至有人**、**,也要抗拒认罪。
最可怕的是,这些嫌疑人的犯罪过程,和警方调查的这起案件犯罪过程,非常相似。
都是警察或‘亲眼’看到犯罪,或通过‘监控视频’确认犯罪过程。
全部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不存在任何错误调查。
查到这里,**都知道不对劲了。
警王直接跨级,上报公安部。
因为案子太大了,太过吓人。
市级单位和省级单位你连碰的资格都没有了。
然后,案件到了特案调查处。
赵晓棠带人一查,差点吓尿。
这不是说案件本身如何,而是六起案件涉及的调查人员太多了。
还牵扯到各大单位。
一个不好查出冤假错案,从上到下全特么给你端了!
看到这里。
肖牧的瞳孔都在疯狂的收缩着。
也终于明白了这起案件的因由。
因果因果。
那么现在,就要查查这个果了。
肖牧翻开一份案件的调查卷宗。
也就是那位警王所调查的案件。
故意杀人!
起因……
18天前,夜,9点。
鄂省、荆市、110接警台接到报警。
报警人对接警员说:预定一份快餐。
接警员秒懂问:遇到了危险,求救?
报警人:对。
接警员:不要紧张,不要挂断电话,请问可以说出地址吗?
报警人:我在XXXX……
报警人刚说出地址,尖叫声响起,怒吼声传来,通话结束。
接警员第一时间调派就近办案单位出警。
四分钟后。
两名民警与两名辅警抵达现场,一栋公寓楼。
冲入大楼,冲向报警人所在地,破门进入。
刚好看到一名浑身是血的嫌疑人,正抱着一具尸体,一脸惊慌失措。
随即,警察控制了该嫌疑人。
救护车抵达,医生现场施救。
确认。
被害人刚刚失去生命体征,无抢救的可能。
死人了,案子大了。
当地分局第一时间出动,那名警王出场了。
抵达现场开始排查勘验。
首先,公寓监控被调取。
其次,在案发现场内发现监控,监控视频调取。
最后通过视频确认作案过程,确认犯罪嫌疑人。
又确认了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是情侣关系。
嫌疑人26岁,被害人25岁。
通过公寓楼监控发现,在被害人遇害前一个多小时前,嫌疑人进入被害人所在公寓楼。
通过住宅内监控显示,被害人当时正躺在沙发上玩手机。
公寓走廊监控视角:嫌疑人抵达被害人家门前,指纹开锁无果,疯狂敲门。
被害人家监控视角:被害人慌乱起身,一副很害怕的样子,显得手足无措。
公寓走廊监控视角:嫌疑人疯狂叫喊,拍门,还拿出了一把长刀。
被害人家监控视角:被害人终于一脸绝望,把门打开。
嫌疑人冲入被害人的家中,一巴掌把被害人扇倒在地,进行喝骂。
而后……**。
事后,嫌疑人躺下休息,被害人拿出手机……报警。
结果,被嫌疑人发现,怒吼,抢夺手机,挂断摔碎。
拿起长刀捅刺被害人,连捅数刀。
4分钟后,警方抵达,破门而入,控制了嫌疑人……
看,证据确凿,事实清楚,过程清晰,还有什么问题?
可是,嫌疑人就好像疯了一样,对警方说他没有杀人。
当警察把监控录像给他看。
依旧矢口否认,说监控视频中的人不是他,他没杀人。
是不是很搞笑?
可是现在,一点也不搞笑了。
还是那句话:你看到的不一定是真的。
那名嫌疑人,很有可能真的没有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