崛起于卡拉迪亚 第二百三十八章杰尔博格的新佣兵

om,最快更新崛起于卡拉迪亚 ! 绕过杰尔博格堡进入诺德腹地绝非易事,这座宏伟的岩石城堡的历史可以追溯至两百年前的卡拉德帝国时期,在诺德入侵期间这座城堡就曾一度挡住了诺德军队南下的步伐,直到因为内乱和背叛导致对方兵不血刃的夺得了整座堡垒...但是直到今天,这座城堡都是诺德王国的南方重镇,作为诺德人少有的岩石结构要塞保护着王国的南疆。

但是虽然庞大的城堡堵住了几条最重要的道路,封闭了山口,使得任何一支大规模军队都无法在不占领这座城堡的前提下进入北方,但是如果只是一两个人骑着马从周围的丘陵和山林间像偷猎者一样偷偷溜过去的话,问题也不是很大。尤其是现在诺德王国的主力军队都在南边和哈劳斯国王作战,城堡里的巡逻队根本不够巡视城堡周围的全部土地。

拜伦就这样从杰尔博格堡附近的丘陵间溜了过去,进入了敌对国家的腹地之中。这实在是无奈之举,他昨天找到了偷猎者口中的村庄,并且装成旅行者去跟对方问路,结果差点撞上诺德的巡逻队。和村里的人交流过之后他才知道,不知出于何种原因,杰尔博格和提哈的部分诺德守备部队突然开始南下,要把杰尔博格堡到瑞泊莱特的所有道路和好走的小径全都设立上关卡,这个时候他要是南下返回,不碰到一大票诺德巡逻兵才怪。

而且拜伦也发现战事这朝着意想不到的地方发展,明明前天他们刚和诺德军团展开血战,可是今天北边的诺德部队就封锁南方边境,这仗打的是不是太快了?而且消息传递也太快了,他可不觉得诺德人的斥候两天之内就能把战事相关的消息送到提哈。就算送到了,他们的人也不可能来的这么快。而且就算他们真的能做到,那么他们的行为也显得十分奇怪。如果前线赢了,他们大可不必如此。如果他们输了,那屯兵杰尔博格以逸待劳才是对付斯瓦迪亚大军的正确选择,稍微派些斥候出来打探消息就行了,也不必构建那些无用的关卡和防线,在大军面前这就和送人头无异。

会不会有可能,哈劳斯国王兴师动众的在瑞泊莱特展开作战只是一次伤亡更大的佯攻,斯瓦迪亚的某支军队已经在其他方向对诺德内地展开了攻势?这样的话,那诺德人的行为就说的通了,他们必须加强对边境线的封锁,以防止类似情况的出现。

如果这是真的,这对斯瓦迪亚而言这是战术上的胜利,哪怕代价惨重。而对拜伦而言,这无疑是个坏消息。南下的道路被封死,北上的话还容易被抓住,进退两难。再三思索之后,他只能硬着头皮,北上前往诺德王国内地,之后从东方绕路维基亚返回斯瓦迪亚。现在维基亚王国和斯瓦迪亚还是停战状态,双方边境线虽然检查严格但是还是开放的。

.............

杰尔博格立于北方那起伏不定的山丘之间,城镇主体建立在半山腰的平地上,类似的丘陵缓坡和山间空地在小镇周围还有不少,都被善于务农(更善于抢掠)的诺德农民们建成了农庄和果园,家禽和牲口在人为驱赶下穿梭于其间,清理害虫的同时,粪便落在田里,成了最好的肥料。靠着这散落在山间的繁多农牧设施,这座看似不起眼的小镇成为了为富饶的城市萨格斯和提哈提供农产品的主要地区,养活了数以万计的市民。

这里的农民总会赶着载满苹果、卷心菜、风干肉和羊奶酪的驴车前往城里贩卖产品,缴纳供奉。而商人们也总会赶着他们的马车来这里采购廉价农产品送到他们在城里赚取差价,或是加工之后牟取更高的利润,所以当地人对外来人一般都很热情。而且繁荣的农业贸易让这附近劫道的匪徒不断,佣兵也不时前往此处,赚些零花钱。拜伦只要稍微包装一下自己,加上以前做佣兵时候积累下的经验,很容易让他们认为自己是一名运气不好的重装佣兵,从而糊弄过去。

于是他尽可能的除去身上那些代表着贵族身份和不符合佣兵习惯的华丽饰品,牵着马进入了镇子里。就像他想的那样,镇子里的几个卫兵过来盘问了他一会,有些问题是专门针对佣兵的,甚至于包含一些佣兵中的行话,外行的话很容易被揭穿假冒佣兵,不过像拜伦这样的老佣兵应付起来自然没什么问题。至于来意一类的他也想了很适合的借口,最后卫兵们也没盘问出什么不对的地方。

“在镇子里老实点,你就不会有麻烦,雇佣兵。”卫兵放拜伦进了镇子,在他们看到雷霆的时候,还不忘了称赞一下。

“真是一匹健壮的好马!”

“当然,我砍了四个脑袋才从一个斯瓦迪亚阔佬手里抢到它,养活它比养活人贵多了,不过也幸亏有它我才能活到现在,划得来。”拜伦得意的笑了,不过身上却出了些冷汗。雷霆是难得的好马,买得起这种马的人可不多,解释的不好的依旧会招嫌疑的。

好在,对方没有太过在意,拜伦也平安的进了镇子,来到了酒馆里。他亲自上手把雷霆照料了一番,而不让酒馆的人碰它,以免被人发现这匹马这几天做了大量的运动,让他们环疑拜伦之前在干什么。更不要说马背行囊里那件镀金盔甲和昂贵的武器,要是被发现他可不好辩解。

诺德王国民风彪悍,但是酒馆里气氛却比南方要舒适度多。没有那么多不怀好意的眼睛,地上也干净不少,酒馆中间一般还会有篝火和烤肉,付得起钱的客人可以惬意的坐在火堆旁畅饮麦芽酒,享用美食。

拜伦穿过喝酒赌博的人群,径直走到柜台前边,拉过凳子,忍着空腹和疲劳带来的饥饿感,敲了敲桌子,递过去一枚1第纳尔的银币。

“来杯啤酒,杯越大越好。再来点吃的,肉越多越好。”

正忙着擦桌子的老板瞄了他一眼,看到了他身上的厚实链甲和腰间的战锤,十分干脆的接过银币,从柜台下边端出一盘凉了的烤肉递给他,随后又替他倒满一杯啤酒。

“来找活?”

虽然拜伦的装备比酒馆里那些所谓的雇佣兵好上几倍,不过酒馆老板还是很容易看出拜伦那当上贵族之后都抹除不了的佣兵气息。

“替兄弟料理丧事,他家住在附近一个村子里,可惜啊,他家里人都不在了。”拜伦接过食物,抓起烤肉边吃边编。等到酒到了,还不忘举起酒杯一脸悲痛的做个样子。

“敬哈弗、米尔姆还有琼恩!”

拜伦说完,一口气将大杯中的啤酒饮尽了一半。

“这世道再正常不过了,人命不值钱。看你的样子,处理劫匪这种小事赚的怕是连喂马包养盔甲都不够。怎么,要找人手?”

酒馆老板眯起眼睛,这个大胡子壮汉比看上去要聪明的多。拜伦身上的装备标明他不只是那些穷的养不活自己的佣兵。听他的口气,他更像是一支小部队的头目,手下人马拼光了,给手下人收尸之后来这再找几个帮手。毕竟真正赚钱的活往往都需要足够的人手才能做的起来。而作为酒馆老板,除了卖酒卖肉之外,贩卖信息和介绍能打架的闲汉也是他工作的一部分。

“非常正确。”

拜伦点了点头,把身体朝对方凑近了一些。

“有什么合适的人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