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我不杀爱德华,爱德华却因我而死(求追读,求票)
赵嶙整个人愣住了。
其实在周彦没来之前,赵嶙就经常听到父亲提到他。
在父亲的口中,周彦是一个处事沉稳、不骄不躁、才华横溢的年轻人,在此之前,赵嶙从未听过父亲用这么多褒义词夸过一个年轻人。
周彦才多大?也就比他大三岁,两人都可以算是同龄人。
但是父亲夸他的次数,两只手的手指头都可以数的过来。
因此,没见面之前,赵嶙就对周彦产生了一丝不服气。
刚才周彦弹完《东风练习曲》之后,赵嶙心里就想,不是才华横溢嘛,钢琴弹的水平也不过如此,还不如我这个中学生呢。
但是周彦刚才这首曲子却惊艳到他了。
赵嶙毕竟生长在音乐家庭,从小音乐审美的培养就没有落下,虽然《永远同在》的曲式很简单,但他知道,这是一首好曲子。
一首曲子是否好,不在于曲式如何,关键在于是否能够让人产生共鸣,音乐最终还是要给人听的。
就像他父亲赵季平为那些电影所作的配乐一样,很多都是曲式简单,但是饱含情感。
显然,《永远同在》做到了这一点,它跟电影配乐一个路子,是一首让人一听到就能在脑海中产生画面的曲子。
“周彦哥。”
之前赵嶙的那些声“周彦哥”可能都是出于礼貌,但是这一声绝对发自真心。
“嗯?”
“这是你当年考试时候作的曲子么?”
周彦笑了笑:“那倒不是,这首曲子是我最近写的。”
听到这话,赵嶙松了口气,他还当央音作曲系的考试需要这种水平的曲子才能过关呢,真要是这样的话,那他可就悬了。让他现场作出这等水平的曲子,他可没这个信心。
周彦注意到赵嶙的表情以及语气变化,知道这小子是个识货的。
《永远同在》是动画片《千与千寻》的片尾曲,周彦弹的是做了改编的钢琴独奏版,相较于演唱版,钢琴独奏少了霓虹民乐的味道,曲调要更加轻快、俏皮一些。
这时赵嶙有些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周彦哥,这曲子的谱能给我一份么?”
“谱子后面再说,我先看看你平时的作曲作业吧。”
孙玲他们既然想让赵嶙报考作曲系,平时肯定会让他训练作曲,事实上,在这样的家庭,不用刻意训练,赵嶙自己平时应该都会琢磨这些东西。
果然,赵嶙从抽屉里面掏出好几本作曲本。
看到这么多作曲本,周彦也挺惊讶,不过看了之后才知道,里面很多都是赵嶙自己做的笔记,完整完成的编曲作业并不算多。
周彦又让赵嶙找出几首他自己比较满意的弹出来,赵嶙也都照做了,从中找了三首。
听了赵嶙弹过三首曲子之后,周彦露出笑容来。
刚才在外面的时候,他看孙玲的表情那么担心,还以为赵嶙的课业不行,现在看来,孙玲完全属于关心则乱。
赵嶙的水平很高,钢琴就不说了,到时候考试的时候钢琴肯定拿高分。
至于作曲,赵嶙这几首小品写的都非常不错,很有灵气。而且赵嶙乐理基本功扎实,作出来的曲子比同龄人要成熟不少。
唯一不确定的是,赵嶙的应试能力如何。
平时作曲跟考试是完全不同的,首先是时间不同,平时作曲大部分时候自由自在的,灵感来了就写,灵感去了就停,考试却不行,你必须要在规定时间内写完;还有曲子主题不同,自己写那是想写什么就写什么,考试则必须按照给定的题目来,不按题目来,写的再好也没分。
作曲如作文,很多人平时写作才思泉涌,考试的时候一个小时候未必能够憋出来八百字。
周彦当年刚上高中的时候就是这样,平时写小说、杂文那是下笔如有神,一日破万字,他写的小说还在同学之间传阅,颇有人气。
但是到了考试的时候,写作文就跟得了前列腺炎似的,稀稀拉拉。
后来没办法,为了应试,只能按照模板大量训练,这才把作文分给提上来的。
“你这些曲子里面,有给定题目限时写的么?”周彦问道。
赵嶙挠了挠头,从其中找了两首出来,“这是前段时间我妈妈考我的。”
周彦点点头,拿着谱子将这两首弹了一遍。
考试出来的曲子肯定要比之前赵嶙自己弹的得意之作要差不少,但也不是很差,这证明赵嶙还是有应试能力的,只要再训练训练就没问题。
“哥,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应试呢?真正好的曲子,应该是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按照给定的题目写曲子,出来的不可能是佳作。如果我们天天都为了考试做曲子,那我们的创造力会枯竭的。”
周彦笑着看了眼赵嶙,对于赵嶙的话他一点都不意外,很多学生都有这样的困惑,认为应试会磨灭他们的创造力。
这种想法有没有道理呢?周彦认为有一定的道理,确实存在一部分学生在不断的应试过程当中思维固定。
但是根据周彦的经验,情况并没有他们想的那么严重。
“你不要多想。”周彦笑着摆摆手,“创造力这种东西,没有那么容易枯竭,应试作曲,除了训练基本功之外,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考核选拔必须有个标准,只要有标准,那就存在应试。”
“嗯,我明白了,哥。”
他现在连周彦两个字都不带,直接叫哥了。
周彦的话,赵嶙不知道从多少人嘴里面听过类似的,但是此时周彦说出来就特别有说服力,原因很简单,那就是周彦的才华让赵嶙感到信服。
而且同龄人之间更容易建立沟通桥梁。
这首曲子本身的威力可能没这么强,但是再结合之前赵季平夸周彦的话,就在赵嶙心中构建了一个榜样一样的形象。
少年人心性就是这样,他们讨厌一个人很快,喜欢一个人也很快。
……
孙玲一直坐在沙发上看书,但其实心思一直都在房间里面。
她之前就听赵季平说过周彦在作曲系的课业表现也是拔尖的,所以这次知道周彦过来,就动了心思让周彦辅导辅导赵嶙。
按理说,有赵季平跟她在家教,儿子的音乐水平肯定没问题,但是考试这种事情,他们可拿不准。
因此,周彦这种已经在考试上证明自己的学生,就很受家长欢迎。
普通专业也是这样,清华北大的学生出去当家教,就是比很多有多年经验的教师更加抢手。
等周彦他们出来之后,孙玲忙问道,“小周,怎么样啊?”
周彦笑着说道,“孙老师,赵嶙的表现还是不错的。他平时应该钢琴练的很多吧,水平比我都高。”
“小周你真谦虚,不过小嶙他确实钢琴弹的很早,而且每天我都盯着他。”
周彦点点头,“那难怪,作曲的话,能力、灵气都是有的,但是应试的技巧和心态差一点,要趁着这一年时间里面多多进行针对训练。往年作曲系出的题目我已经列出来了,以后他照着多练习,另外平时还要关注时事,有时候老师们出题也会受到时事影响。譬如,考试之前有什么喜事,那题目多是积极向上、热情昂扬的……”
听着周彦侃侃而谈,孙玲眨巴了几下眼睛,她感觉自己面对的不是一个学生,而是个有着多年经验的教师,这神态、语气,跟赵嶙他们班主任有点像。
最让孙玲意外的是,她感觉到自己儿子对周彦的态度变了,变得更加亲近,眼神中好像还有一丝崇拜。
自己儿子自己最了解,赵嶙虽然表面上看着乖巧,但其实是个心高气傲的孩子,他能服一个人,那个这个人确实要有真才实学才行。
孙玲直接放下手里的书,说道,“小周你下午没事吧,没事就别急着走了,留在这吃晚饭。”
“我……”
周彦张张口,正要说不麻烦了,孙玲已经从厨房拎着刀出来了。
“孙老师你这……”
孙玲拿着刀的手在空中挥了挥,“小周你坐着吧,我去去就来。”
看到孙玲风风火火的样子,周彦微怔,孙老师这前后反差挺大的,拿刀的样子竟然有一股杀气。
“孙老师这是干什么去了?”周彦转头问赵嶙。
赵嶙托着下巴说道,“应该是杀爱德华去了。”
“爱德华?”
“嗯,我们家的鸡。”
周彦扯了扯嘴角,心说你们家的鸡还挺洋气,叫爱德华。
“你给起的?”
“嗯。”
“你跟它感情很好?”周彦又问,他想着,既然起名字了,应该是当宠物养的。
赵嶙咽了口口水,“我不喜欢清炒,最好是做葫芦鸡。”
周彦给赵嶙整无语了,又连忙出门去找孙玲,想要阻止孙玲杀鸡,他来一趟把人家鸡给吃了,属实不好。
但是等周彦到案发现场的时候,鸡血都放完了。
周彦站在寒风中唏嘘,“我不杀爱德华,爱德华却因我而死。”
……
周彦最终吃到了孙玲的拿手菜也就是长安名菜葫芦鸡,他带着无比自责的心情,吃了得有三分之一。
不过这顿鸡也不是那么好吃的,之后的日子里,他白天就在制片厂跟赵季平忙着给《大红灯笼高高挂》配乐,到了晚上下班,就跟着赵季平去他家给赵嶙辅导。
《永远同在》的谱子周彦也抄了一份给赵嶙,这家伙特别喜欢这首曲子,天天都弹。
赵季平得知这首曲子是周彦写的,也是赞不绝口,夸这首曲子有故事感。他还说如果碰到一些风格比较轻松的电影,可以配进去试试。
周彦一直在长安待到了二月九日,还在赵季平家过了个小年。
之后,他没有去燕京,而是回了金陵。
前身母亲之前在金陵歌剧院曲艺队工作,单位给她分了个小房子,八五年房改的时候她又花了大半的积蓄——总共五千三百块钱,把这套房子给买下来了。
后来母亲去世,前身也继承了这个房子。
房子不大,两室一厅一卫,使用面积五十多平米,算是中等户型,公寓里面最大的房子是八十平的大户。
门一打开,周彦就捂住了鼻子。
因为长时间没住人,家里面阴暗潮湿,一进门就能闻到一股子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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