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兰香很小的时候就喜欢从外头捡尸体回来。
一开始只是动物的尸体,鸡鸭猫狗,不拘是什么,然后用一块磨得薄薄的铁片给肢解了,看着就吓人。
后来她手里的工具越来越多,刀子越来越锋利,她居然夜里去乱葬岗捡尸体回来了。
魏老道一把年纪,还没听说哪家孩子喜欢拿尸体当玩具的。
有时候对着尸体上下其手,有时候竟然还剖尸!
那画面,连魏老道这个做死人生意的看着都害怕。
魏老道委婉地提醒过她,人死为大,对尸体不尊重,容易遭天谴。
结果人家振振有词地说:“他们被丢在乱葬岗,没两日就要进野兽的腹中,也许比起被野兽啃食,他们更愿意被我捡回来。”
好有道理!
魏老道想想也是,反正在乱葬岗的都是无人认领的尸体,且兰香每每剖尸后还会仔细将人缝合起来,再换上新衣,找个山野荒地把人埋了。
当然,要不是他极力反对焚烧尸体,这丫头还想烧了埋骨灰。
真是一点也不忌讳!
“此人尚有一丝脉搏,还没有死透,算不上尸体。”小姑娘清冷的声音传入魏老道耳中。
魏兰香抬头,露出一张白皙清秀的脸。
明明才十五岁的年龄,眼神却如一汪深潭,让人看不透她的情绪。
但很快,这双清冷的眸子里染上了些许温情。
“义父回来了,锅里留了热水,还温着一碗粥。”
魏老道满心慰藉,养女话虽不多,可对他孝顺有加。
他放下东西,走过去摸了摸那人的脉搏,还真有一丝微弱地跳动。
再看此人趴在木板台桌上,后脑勺的头发被刮了一大块,伤口的位置已经敷了草药。
他略懂一些药理,平日里也会靠给人治病开药赚点小钱,不过他的养女医术却在他之上。
见他盯着伤者的后脑勺,魏兰香解释道:“他全身上下只有后脑勺一处伤口,从形状辨认,凶器应该是一块尖锐且不规则的石头。
若凶手下手力气再大一些,他当场就必死无疑。”
“所以,他还能活?”
“不一定,他失血过多,之前已经进入休克状态,能不能活下来还得看他的身体状况,以及……运气。”
这种伤,放在现代也有一定的危险,何况是在这个没有消炎药没有血浆的古代。
魏老道看着她给台上的**男子套衣裳,忙把她推开,“我来我来!”
若是尸体也就罢了,毕竟是个活人,男女有别。
真不知道这丫头以后能不能嫁的出去。
她以后的夫家哪能容忍自己妻子是个剖尸狂魔啊?
魏老道操碎了心。
给男子套好衣裳,魏老道掰过他的脸瞅了瞅。
别说,还挺俊。
若是能救活,不如留在家里给兰香做个童养夫。
如此一想,魏老道也就不心疼给他穿的新衣裳了。
这些衣裳虽然都是用最便宜的布料做的,可闺女针线手艺好,每一件衣裳都做得针脚细密,拿出去卖好歹也得上百文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