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八零,开局破了刑侦一号案 第341章 成熟的犯罪团伙

狠人不是凭空诞生的。

一个人突然需要大量的钱,总得有一个解释。

这年头赚大钱,发财的人确实不少,眼红别人发财的也不少,但是盯准了供销社,以这个供销社为目标接二连三的实施犯罪的人,陈青峰觉得有些难以理解。

按理说这些人犯罪应该是今朝有酒今朝醉。

以财务为目的的犯罪行为和无差别犯罪是有区别的。

简单的来说就是图财害命的犯罪行为其实从某个角度来说,只要满足了他物质的欲望,他并没有多大犯罪的动力。

原因很简单。

这些人在这个年头挣不到钱,大部分是因为懒。

可是为什么抢劫起公交车来就如此勤快呢?

也许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些人对犯罪有一种天生的执着感。

简单的说,他们喜欢这种刺激的方式。

从这个角度来说,很有可能这伙人不是第1次干这种事情了,而是以前就干过。

只不过这一次的一系列犯罪,给他们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什么地方是培养犯罪分子的学校,在监狱绝对是最好的地方?

那里犯下各种罪行的犯罪分子集中在一起。

平时他们接受劳动改造,希望重新进入社会,赎清自己过去的罪过。

但有没有一种可能,这些人也在互相交流犯罪心得。

4个人组成的团伙。

如果这么长时间当地的警方都没有发现的话,那说明这4个人应该是刚刚凑在一起的。那这4个人是怎么认识的?

恐怕也只有那些经常进出监狱看守所拘留所的这些人才能互相认识了。

从某些角度来说,那里类似于古代的江湖?

江湖人士义气相投。其实用另一个词来形容更为妥当,那就是臭味相通。

……

如果不是限时破案,陈青峰其实不用这么着急。

他也不愿意麻烦别人,但现在必须同时进行。

这一夜陈青峰睡得很不安稳。

夜里总是做梦,梦到了当年在车站,自己从张顺利手中接过那件大衣的时候。

……

第2天,陈青峰在食堂草草的吃了点东西,忙活了一晚上的白队长则跟他沟通着最新的进展。

“昨天把周围几个镇都转遍了,打听了一下,说镇上没人认识这几个人?”

“没人认识?”

“你是不知道有很多村子在山里,那里的人一年也出来不了几回,每次也都是过来买点什么家里必须的东西……”

“也就是说那些人不是城镇人口,有可能……”

“ 你怎么看?”

“我觉得不太符合我之前心里的估计,还有一个问题就是那几个人有可能是最近刚刚认识的,所以镇上的老居民大多数不太认识他们,我昨天联系了省里的同事,让他帮忙去监狱系统调查一下!”

“监狱?”

“抢劫犯罪,哪有人第1次就这么顺利的,就算是事先想好了,但遇到的突发事件,比方说有人值班,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不也应该有个熟悉的过程吗?”

“你要是这么说的话,倒是一条思路!”

“还有那把刀的情况怎么样?”

“已经找附近几个镇上的铁匠铺问了,暂时没有消息,其实想想也是,这种刀几乎家家户户……”

“不是家家户户,这种屠刀一般只有杀猪的屠夫或者宰牛的人才有!”

“那你要是这么说的话,我再跟一跟这条线索!”

“嗯!”

陈青峰想了想,觉得应该派个车,自己到附近镇上那几家之前被抢的供销社去看一看。

因为既然是成熟的盗窃团伙,那踩点也是一个非常有学问的事情。

陈青峰其实印象深刻,那就是盗窃和抢劫的犯罪手法,其实是随着时代的进步而倒退。

一星期的90年代,家家户户都开始普及电视机了,当时陈青峰曾经遇到过一个案子。

说起那个案子来,直到现在陈青峰都记忆犹新。

那个案子案值不大,也就是一户人家新买的电视机被人偷走了。

但诡异就诡异在这起盗窃案件是入室盗窃。

而且还发生在当时古城市的一个干部楼里。

虽然是干部楼,但那个时候并不像现在一样,各个小区都有保安。

当时干部们住在那种老式的三层小楼,有上下水,后来还接入了煤气,那种房子大多位于城市学校或者医院附近位置很好,以至于很多年后那些房子价格都不低。

而且因为是配给那些老干部住的,所以房子都很大。

说回那个案子吧,那个案子为什么会让陈青峰如此印象深刻?

因为当时发生盗窃的时候,全家人都在家里。

那时候家里人正在客厅里吃饭,那户人家的小儿子和父母同住,小夫妻自己住一个屋,吃饭的时候,自然就把门给带上了。也就是吃饭那十几二十分钟的功夫,犯罪分子撬锁从对面的楼房爬到了这座楼房的2楼,然后撬开了镶嵌在木头窗户里面的钢筋。结果钻了进去并且找到了电视机所在的位置,然后扛着一台硕大的电视机,从他们家一路溜走了。

走的时候还不忘把现场的脚印还有各种痕迹全部清理干净。

那个案子,陈青峰一直也没有破,但让陈青峰留下了如此深刻的印象。

陈青峰甚至有一种想和对方认识一下的想法。

他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单纯的好奇那家伙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这年头盗窃的手艺全凭经验,如果不是违反法律的话,你真的可以称之为一门手艺。

但随着科技的进步,人们防盗意识的增强,像这种极品犯罪分子,以后也越来越少了。

陈青峰开着车在镇上,两家被抢的供销社,还有另外一个镇子上的供销社都转了一圈。

三处供销社都位于闹市区,简单的说,就算是大晚上,周围也经常会有人路过。

所以你能说那4个人组成了盗窃团伙,是外行人吗?

不,他们一定有前科,而且相当有经验。

甚至就连在外面放风的人都不是等闲之辈。

不然大晚上一个人在大街上随便溜达,怎么着也会引起别人警惕的眼神。

这是一个成熟到不能再成熟的犯罪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