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败家公子

第十章砍柴人

李元生带着三百英魂,在辽阔的战场上四处奔驰。</p>

他一边小心翼翼地避开颉利可汗的主力部队,一边寻找着向四周城池村落来打野的突厥兵马。</p>

这样的兵马,往往只有一两千人,甚至三五百人。</p>

他们像蝗虫一样,在北疆大地四处游荡,屠戮汉人村落。</p>

而李元生也将目光盯住他们,只要一有机会,便吃掉其中的一支。</p>

没有俘虏,也不接受投降。</p>

血债要用血来偿!</p>

对于突厥蛮子,李元生只有一个字,杀!</p>

兵法云: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p>

李元生正是将这一概念,严格地贯彻下去,消灭突厥的有生力量。</p>

不断有人倒下,即使是英魂,也并非不死之身。</p>

更何况,他们只是附身而已,无论如何都比不上原来的肉身。</p>

只不过,目睹突厥蛮子的种种禽兽行径,每个人心中都憋着一口气。</p>

正是凭着这口气,英魂们都没有离开。</p>

他们都决定,身不死,便不回英魂殿。</p>

“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p>

英魂之中,有人轻轻说出了这句话。</p>

荡气回肠。</p>

只为实现这一承诺,多少汉家儿郎,抛头颅,洒热血,埋骨他乡。</p>

就是为了告诉蛮夷——强汉不可犯,犯则必诛!</p>

“终有一日,大唐的铁骑会在草原上纵横驰骋,以血来报今日之仇。”</p>

……</p>

南宫锋率领八百丁壮,正与突厥蛮子对峙。</p>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p>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p>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p>

对面,是数千名突厥蛮子,皆穿着厚厚的皮甲,拿着最锋利的弯刀,腰跨弓箭,武装到了牙齿。</p>

而他们,只是从来没有经历过战阵的丁壮。</p>

即使抛开装备差距,仅仅是训练水平,便不可同日而语。</p>

一旦突厥蛮子发起冲锋,他们万能抵抗。</p>

只是,那又如何?</p>

“你们放下武器,跪地投降,我可以饶你们不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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